营改增政策解析与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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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营改增政策培训,哈尔滨华严税务师事务所 白文成 2016年5月,增值税在我国的实践历程,1979年我国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 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 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004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 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2012年,在上海试点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

2、务业服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改革试点的进展,2011年10月26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首先选择交通运输业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上海市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 、湖北、广东(深圳)8个省市。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局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

3、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局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 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营改增”主要政策依据,相关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4、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5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6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7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8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2016年第19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

5、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一、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税率和征收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六、税收优惠 七、行业管理办法 八、增值税发票管理 九、纳税申报,营改增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1.境内 2.特定行为 3.有偿 4.为他人 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6、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把握征与不征的政策界限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非营业活动 特殊规定,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家电商场卖空调同时负责安装,不属于无偿提供服务。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7、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10%)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非营业活动,(一)行政单位收

8、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何划分员工和非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是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9、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单位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社会保险。,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不征收增值税,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

10、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销售货物: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地 人: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物:所

11、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属人与收入来源地相结合 例1:境外一咨询公司与境内某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就这家境内公司开拓境内、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境外咨询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因为购买服务的纳税人在境内,上述服务均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例2:英国一公司将其拥有的我国境内一处办公楼出租给韩国一公司。,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例:境内个人出境旅游时的餐饮、住宿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例:

12、境外E公司向境内F公司转让一项专用于F公司所属印度子公司在印度生产线上的专利技术。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例:境外汽车租赁公司向赴境外旅游的中国居民出租小汽车供其在境外自驾游。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为500万元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年应税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2015年度)(1

13、+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或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

14、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年应税销售额不满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特殊纳税人,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对比增值税细则第10条: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

15、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3.合并纳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税率与征收率,征收率,3%、5%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除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率为5%。 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应当注意的问题: (1)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办法征税,也可以不选择简易办法征税。不同之处在于: A 选择简易办法征税的,不得抵扣

16、进项税额。 B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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