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

上传人:简****9 文档编号:108792495 上传时间:2019-10-25 格式:DOC 页数:67 大小:1,019.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详解(6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 产品标准及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4号公告鉴于国家已颁布部分火灾报警产品新版国家标准,为保证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产品认证的相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一、经征求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我委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特则部分依据新版标准的变化作出了适当调整,具体变更见附件。二、对于新申请强制性认证的相关消防产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变更的实施规则和新版标准执行。三、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相关消防产品,证书持有者须在换发证书

2、截止日期(见下表)前,按变更实施规则和新版标准向指定认证机构申请换发认证证书,否则认证机构将注销其旧版标准认证证书。产品名称换发证书截至日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2008年4月1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附件:火灾报警产品特则部分修订对比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9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以来,在保证消费者健康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认证产品范围已由最初的19大类132种扩展为22大类159种。为进一步明确强制性认证产品适用范围,国家认监委编制了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随着技术的更新和产品的变化,国

3、家认监委将适时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进行必要的更新、并逐步进行完善。 国家认监委负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进行解释。附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十八、消防产品产品种类对产品种类的描述产品适用范围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备注火灾报警产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完成各项消防功能的控制设备b. 系统可由以下全部或部分组成: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包括各类消防泵、防排烟风机、双电源等控制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包括输入模

4、块、输出模块、输入输出模块和中继模块)、消防电动装置。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07年第76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于2007年3月22日发布关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标准换版后强制性认证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公消评2007076号)文件内容如下: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生产企业: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新版国家标准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已于2006年7月17日发布,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月25日发布了今年第4号公告,明确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标准换版后强制性认证工作的有关原则和要求。根据公告精神和修订后的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5、 火灾报警设备(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开展、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按变更后的规则和新版标准进行转换工作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一、本次标准换版涉及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类别本次标准换版涉及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类别详见下表:序 号产 品 类 别1消防联动控制器2气体灭火控制器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5消防应急广播设备6消防电话7火灾报警传输设备8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9模块10消防电动装置二、自即日起,我中心即按照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设备(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受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申请。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生产企业申请火灾报警控制器

6、(联动型)和消防联动控制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时,其配套使用的模块、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设备须应同时申请强制性认证。三、凡持有旧版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企业,应尽快向我中心提出产品复评换证或证书转换申请(如同时涉及产品设计变更及产品一致性变更,还应提交变更申请及详细说明)。我中心将通过安排工厂审核和产品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确认。对于未在2008年4月1日前按规定完成标准转换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类产品和2007年6月1日前未完成国家标准GB4717-2005转换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产品,我中心将注销其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四、凡在2007年9月1日前向我中心

7、提出复评换证或证书转换申请的企业,其复评换证或证书转换工作可与2007年度监督一并进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工作进程,对于证书未到期的企业,同意其提出复评换证申请,对通过复评换证的产品,我中心将为其换发新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对于不愿进行复评换证的企业,其通过年度监督与标准转换确认的产品,我中心将为其换发新版标准证书,证书有效期仍为原期限。五、有关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标准转换工作的产品检验项目规定及收费规定,详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第二章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概述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消

8、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设备和组件。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构成如图2-1所示。图2-1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构成框图第一节 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是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核心组件。它通过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按预设逻辑对自动消防设备实现联动控制和状态监视。消防联动控制器可直接发出控制信号,通过驱动装置控制现场的受控设备。对于控制逻辑复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不便实现直接控制的情况,通过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如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间

9、接控制受控设备。一、分类消防联动控制器可按结构形式、使用环境和防爆性能进行分类。按结构形式可分为柜式消防联动控制器、台式消防联动控制器和壁挂式消防联动控制器(见图2-2)。按使用环境可分为陆用型消防联动控制器和船用型消防联动控制器。按防爆性能可分为防爆型消防联动控制器和非防爆型消防联动控制器。 a.壁挂式; b. 柜式; c. 台式图2-2消防联动控制器示例图二、功能和性能1.功能1) 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在非延时状态下能在3s内向与其连接的各类受控设备发出启动信号,按设定的控制逻辑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受控设备, 同时发出启动光指示信号。

10、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接收受控设备动作后的反馈信号,并显示相应设备状态。2) 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接收连接的启泵按钮、水流指示器、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按钮等相关触发器件发出的报警信号,显示其所在的部位,发出报警声、光信号,将报警信号发送到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3) 消防联动控制器能以手动或自动两种方式完成所有控制功能并指示状态。在自动方式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4) 消防联动控制器具有直接手动控制单元。直接手动控制单元至少有六组独立的手动控制开关,每个控制开关对应一个直接控制输出。直接手动控制单元能独立使用时,受控设备的启动、反馈等各种工作状态均能在手动控制开关旁单独显示。直接手动控制单元不能独立使用时,受控

11、设备除启动状态外的其他工作状态在手动控制开关旁单独指示,或在联动控制器的共用显示器上显示。5) 消防联动控制器能通过手动或通过程序的编写输入启动的逻辑关系,对控制输出有相应的输入“或”逻辑和/或“与”逻辑编程功能。6) 消防联动控制器可以对特定的控制输出功能设置延时,最长延时时间不超过10min,延时期间能手动插入并立即启动控制输出。7) 具备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显示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在气体灭火系统的报警、喷射阶段分别发出相应的火灾声、光警报控制信号。8) 具有信息记录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能至少记录999条相关信息,在消防联动控制器断电后能保持14d

12、。9) 消防联动控制器具有故障报警功能,当外部连线和控制器电源有故障信号存在时,能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任一故障部分均不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10) 消防联动控制器具有检查本机功能的自检功能。11)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2.性能1) 容量: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容量,是指消防联动控制器总线上可连接编址器件数量和专线控制回路数之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总线上可连接编址器件数量用“M”表示。一般给出两个相关的参数,一是消防联动控制器具有的总线回路数,用“F”表示;另一是每个总线回路的编址器件数量

13、,用“N”表示,总线容量等于回路数乘以每回路的编址器件数量,即:M =FN。2) 工作电压:消防联动控制器主电源一般采用220伏交流电压;备用电源为直流电源,采用电池供电,供电电压一般为2432V。交流供电时,电网电压在额定电压(220V)的85%110%范围内波动,频率为50Hz1Hz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其输出直流电压的电压稳定度和负载稳定度不大于5。3) 电磁兼容性: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磁兼容性,是指消防联动控制器在电磁干扰环境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有关规定。4) 安全性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安全性能,是指消防联动控制器在使用

14、中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有关规定。三、组成与工作原理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组成,如图2-3所示。图2-3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组成框图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主控单元在系统程序的控制下,向回路控制单元发出对回路连接的消防联动模块等现场设备的巡检和/或动作执行指令,回路控制单元对来自主控单元的任务指令进行解释和调制,并通过现场回路发送出去;各种现场设备回馈的信息通过回路控制单元的解调转化和预处理,按照接口规约反馈到主控单元;主控单元应用其特定软件对通信控制单元、回路控制单元和直接手动控制单元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和判别,识别消防联动模块、专线设备和回路网络的各种状态,接收连接火灾

15、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经确认后,生成报警、联动信息和异常事件的指示和记录,各项联动控制任务通过相应的功能单元执行。对消防联动控制器实施操作时,可通过显示操作单元,输入操作指令,显示操作单元对输入的操作指令进行编译,并将确认有效的指令信息,传送给主控单元,由主控单元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向各功能单元发出相关的任务操作指令,完成人员对系统的信息查询和操作的执行。1.主控单元主控单元(图2-4)是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基本部分,用于对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其他单元的控制和管理,主控单元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主机的其他电路部分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使各个部分协调统一工作,并集中处理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息。图2-4 主控单元的组成框图2.回路控制单元回路控制单元是由内部通信接口、回路控制管理部分、驱动保护电路和故障检测电路等组成,用于与主控单元通信,将主控单元发来的控制信号发送至各单元。回路控制单元是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防联动模块的接口单元,完成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现场装置信息交互任务及回路短路、断路和模块的故障状态监测与控制。3.显示操作单元显示操作单元是由内部通信接口、交互管理控制部分和显示操作扩展部分、显示屏、指示灯、键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