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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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编号:BJCG-2019GKZB-JZ-005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安全设

2、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1、 招标编号:BJCG-2019GKZB-JZ-0052、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内容: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无。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5 月 17 日至2019年 5 月 24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标书售价:免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无需报

3、名,招标文件自行下载。如有疑问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截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提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答疑将以公告形式回复,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内资格证明进行审核。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9年 6 月 10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9号电梯)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开标室(2405)。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 6 月 10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9号电梯)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开标室(2405)。9、其他事项:(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

4、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9号电梯)3楼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俞一帆;联系电话:0571-87702549。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联系人:柴工;联系电话:0571-87760023。10、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 元整(不缴纳)。11、项目联系人(1)采购人联系方式: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5、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71-86537937。(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业务受理科,联系人:项菁,联系电话:0571-87702447,传真:0571-87702447。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22 万元。三、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四、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滨江区

6、 。五、项目实施时间: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设备到货,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部署调试测试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1个月后正式投入运行 。六、质保(服务)期:整体质保叁年,网站安全服务质保壹年(从供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七、投标方案讲解:无。八、投标报价: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及相关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九、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中心为采购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等为投标人,经

7、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投标时提供的资质文件:(1)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无。(2)其他资质文件(如果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证书以及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复印件。(3)特许资质文件(如果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

8、的投标人,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5合同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6合同款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15日之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2、主设备及主材料(主材料指合同清单里有明确数量的施工材料)到货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3、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中标价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转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未解决质量与服务问题,无息退还。8节能环保

9、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9支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

10、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

11、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

12、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l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

13、式范例4.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4.3“”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5. 招标文件的解释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领取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2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

14、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须采用书面形式。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6.2 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7. 投标报价7.1 报价范围见前附表所述。7.2 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7.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信文件。如该项目出现2个或2个以上标段,投标文件应分标段单独制作,并分别按规定密封包装。9.1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报价明细表;(3) 中小企业声明函。9.2 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应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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