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南郊监狱机房数据及网络安全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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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杭州市南郊监狱机房数据及网络安全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编号:HZZFCG-2018-123(3) 杭州市南郊监狱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采购人杭州市南郊监狱的委托,就“杭州市南郊监狱机房数据及网络安全改造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HZZFCG-

2、2018-123(3)2、项目名称:杭州市南郊监狱机房数据及网络安全改造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杭州市南郊监狱机房数据及网络安全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一是网络改造及网络安全,包括防火墙、网闸、堡垒机、上网行为管理、准入控制、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入侵防御;二是超融合一体机,包括服务器虚拟化;三是云桌面系统等。主要采购:核心防火墙板卡2块、核心万兆板卡扩容2块、安防网汇聚交换机2台、政务网汇聚交换机2台、教育子网汇聚交换机1台、教育子网接入交换机7台、万兆光模块32块等相关设备。详见招标文件。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

3、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二部分总则。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特定条件: 无。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9、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时间期限: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6日;(2)地点: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方式:网上在线获取;(4)售价:免费(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6)提示:1)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网上在线获取)获取的招标文件与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获取招

4、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9年6月19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三楼。11、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9年6月19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三楼。12、投标保证金:不需缴纳。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人:杭州市

5、南郊监狱;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571- 82609987,传真:0571-82609987。(2)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之江路925号;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陈星宇,联系电话:0571-85085569,85085572传真:0571-850850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7715261,传真:0571-87233325。 14、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

6、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投标人对根据

7、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 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 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已取得投标人已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叁级及以上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8、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4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无需提供;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 5 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 5 份。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7现场演示不组织。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无。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2.1 “采

9、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

10、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 节能环保要求3.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11、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所投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的,投标无效)3.2.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按附件的格式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3.3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3.1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

12、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3.2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3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与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

13、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4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招标文件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查看信用融

14、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 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根据采购人与采购机构签订的杭州市集中采购年度委托协议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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