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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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1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AFM) 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NBGODOZB419020NBGODOZB419020 招招 标标 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92019 年年 5 5 月月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2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

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4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 .17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20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23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26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1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 年 5 月 24 日 公告期限:2019 年 5 月 24 日至 5 月 31 日 招标编号:NBGODOZB41902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受浙江工商职业

3、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 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序号、采购内容、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序号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数量数量主要技术规格主要技术规格预算预算 品目一 磨粒流加工(AFM)实验 系统(定制)采购项目 1 批 加工工件最大直径: 400mm(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技术参数) 1200000 元 品目二模具耗材采购项目1 批 OMD/IMD 高温高压成型 膜等(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技术参数) 200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布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

5、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2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 年 5 月 24 日至 5 月 31 日(08:30- 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将需提交的资料快递至本公司,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 (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本公司将招标文件以顺风到付件 快递,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帐号 94160078801100000

6、003 4.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916 室) 联系电话:0574-87312175;传真:0574-87312175。 4.3、购买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 件。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年 6 月 14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915 室)。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将被拒

7、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6 月 14 日 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 东方大厦 1915 室)开标大厅。 7、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其他事项: 8.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3 上进行注册登记。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8、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品目号的投标; 8.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916 室 联系人:叶雪琼 电话:0574-87312175 传真:0574-87312175 电子邮件:372253341 , 54633491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57615 地

9、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 37 号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4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投标处理。 条款号类别内容说明 1.1.1 招标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1.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3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 采购项目 投标基本原则 *3 投标人资质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10、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项目的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 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公布为准; 4、购买了采购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 人和招标机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编制 12 投标 报价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 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实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 购内容和范围并达到相关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5 *12.1 投标限价 品目一:1200000 元;

12、品目二:200000 元。 各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投标限价,超出投标限价将为无效标。 *15 投标 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 *14 投标 保证金 无 16.1 投标文件份 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本 0 份; 18 投标截止日 期 2019 年 6 月 14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915 室 20.1 开标日期、 地点 2019 年 6 月 14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

13、915 室 20.2 开标顺序 先同时开启商务及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应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和商 务技术打分,评审完宣布商务技术得分,最后开启报价文件。 评标与中标原则 24.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4.5 对小微企业投标 人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对符合财政扶持政 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 格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注:投标人及小微企业服务提供商均须提供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人和服务提供商的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提供投标人和投 标产品生产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 盖投标人公章、及提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已通过浙江政 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 印件应当显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 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评标时其投标价格不予扣除。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 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应当显示为小型或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及模具耗材采购项目 6 微型企业)并加盖

15、投标人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 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否则不得被认定,评标时其投标价格不予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 业同等的价格扣除,需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被认定, 评标时其投标价格不予扣除。 26.1 中标原则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授予 *35 履约保证金无 *36 中标 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 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作为计

16、算基数,参照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结合下浮率 30%计取, 按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最低按 5000 元计)。 合同通用条款 *37 付款条件 1)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中标人支付质保金后,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2)在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合同总金额 的 5%作为质保金(转账形式); 3)质保金需在质保期内无质量和服务问题且在质保期满后 10 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8 项目实施周期与地 点 1、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 项目交货时间:a、磨粒流加工(AFM)实验系统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交付,b、模具耗材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交付。 *39 质量保证金和 质保期 质量保证金: 在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质保金(转账形式); 质保金需在质保期内无质量和服务问题且在质保期满后 10 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 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应保证硬件部分 1 年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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