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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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10/24,国际结算,票 据 (Negotiable instruments ),2019/10/24,国际结算,章首案例,2019/10/24,国际结算,章首案例,2019/10/24,国际结算,案例评述,本案中,对于这张远期汇票,A公司为出票人,B公司为收款人,中国某国有商业银行某市分行为承兑人。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胶合板买卖合同是该票据的基础关系。而A公司在某国有商业银行某市分行拥有一定的授信额度,使得该行愿意承兑这张远期汇票。新加坡的美洲银行因向B公司支付400万美元的对价而成为这张汇票的善意持票人。 票据的最大特点就是,票据法律关系一经形成,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基础关

2、系的存在和有效与否并不对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产生影响。因此,尽管B公司实际上没有交货,或者A公司并没有足够的款项存在承兑银行,都不影响新加坡的美洲银行对承兑银行的付款请求权。承兑银行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善意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2019/10/24,国际结算,第一章 票据概述,一、票据的概念,2019/10/24,国际结算,无条件 支付现金 可以流通转让 狭义的票据:本票,汇票,支票,2019/10/24,国际结算,二、票据的特性,(一)票据的流通性 通过直接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完成转让。 (1)票据的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 票据 甲 乙 甲 乙 丙 丙提示 (2)票据的受让人不仅能获得票据的全部法律

3、权利,而且,只要受让人善意支付对价获得的票据,他的权利不受前手前手缺陷的影响。,100,100,100,2019/10/24,国际结算,图1 债权债务关系,图2 票据关系,根据票据原则,债务人(丙)不得以对抗原债权人(乙)的理由来对抗新债权人(丁)。,9,票据权利的缺陷:持票人对票据享有的所有权有缺陷。 票据的持有人以欺诈、胁迫、暴力或恐吓等手段,或以不合法的支付对价,或在票据的流通转让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或在相当于欺诈的情况下取得票据。这类票据取得和流通的过程中都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从而也产生了票据风险。,2019/10/24,国际结算,.,票据的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

4、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票据法第13条第1款),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周七,要求付款,X,受胁迫,还赌债,未履约,贸易,2019/10/24,国际结算,(二)、票据的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票据的无因性是指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的权利。 票据原因: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的原因。如:商品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贷等。 无因性: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执行就与票据原因相分离。如:票据的转让过程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因是否合理、合法。只要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的权利。,A,B,C,2019/10/24,国际结算,

5、(三)要式性 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必要的项目必须齐全,对票据的处理必须符合一定要求。,2019/10/24,国际结算,(四)票据的文义性: 文义即票据上文字的涵义。 文义性是指票据所创设的权利义务内容,完全依据票据上所载文字的涵义而定,不能进行任意解释或者根据票据以外的任何其它文件确定。,2019/10/24,国际结算,票据的特性,广东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A公司进口了价值10万美元的机器设备,应向A公司支付货款10万美元。同时广东公司出口商品至美国B公司,B公司货款尚未支付。广东公司与A公司商定用票据支付,于是广东公司开出汇票交付A公司,命令美国的B公司在见票时立即向A

6、公司付款10万美元。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C公司以支付C公司的材料费用。C公司向B公司出提示汇票,B公司付款并收回汇票。,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无因性:无须理会票据原因,流通性,设权性、要式性、文义性,2019/10/24,国际结算,三、票据的作用,2019/10/24,国际结算,1支付工具 就是在经济交易中以支付票据代替支付现金。 2流通工具 背书转让使得票据在市场上广泛地流通,成为一种流通工具,既节约了现金的使用,又扩大了流通手段。,2019/10/24,国际结算,3信用工具 信用作用是票据的核心功能,被称为“票据的生命”。票据是信用关系的载体,即信用工具。 因为,票据不是商品,不含有

7、社会劳动,自身没有价值,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卖方之所以接受买方用票据支付,就是向买方提供商业信用。而买方向卖方开出到期支付的票据,则可使债权表现形式明确,保障性强,清偿时间确定,转让方便,并且使信用契约化。,2019/10/24,国际结算,4. 融资工具,指通过对远期票据的贴现和再贴现融通资金的功能。 许多国家通过票据的融资功能发展了本国的票据贴现市场,并进而通过票据贴现市场来调节市场的货币流通量。,2019/10/24,国际结算,2.票据的事人,票据权利和票据关系 一、票据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immediate parties) 指一经出票行为完成就存在的票据当事人。出票人

8、、付款人和收款人。 票据非基本当事人(附属当事人)(remote parties): 指在票据出票后,通过其它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的票据当事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持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等。,2019/10/24,国际结算,1、出票人(drawer),做成票据,在票据上签字或签章,并交付票据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保证票据在有效期内一定付款或承兑。在票据承兑以后,承兑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就退为次债务人。,2019/10/24,国际结算,2、付款人(drawee, payer),实际上是受票人,不过在我国一般都叫付款人。它指票据上载明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人。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已承兑的除

9、外。,2019/10/24,国际结算,3、收款人(payee),又叫票据的抬头,也就是票据上指定收取票款之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有权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或承兑,票据遭到拒付时有权向出票人追索票款,还有权依法转让票据。,2019/10/24,国际结算,4、背书人(endorser)和 被背书人(endorsee),通过在票据背面签字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转让行为,叫背书转让。转让票据的人称为背书人,接受转让票据的人称为被背书人。 票据可以经过多次连续背书转让流通 前手(prior parties ) 后手(subsequent parties) A 背书 B 背书 C 背书 D 背书 E C的

10、前手:A、B C的后手:D、E 背书人向后手承担票据的付款人一定付款或承兑的保证责任。,2019/10/24,国际结算,5、持票人(holder),一般持票人(mere holder) 付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 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 善意持票人(bonafide holder),2019/10/24,国际结算,一般持票人(mere holder),任何合法持有票据的人,只要所取得的票据要项齐备,而且未过期,就是一般持票人。,2019/10/24,国际结算,付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如果一般持票人本人或其前手在取得

11、票据时支付过对价,持票人就成为付对价持票人。 我 出票 张三 背书 书店老板 背书 老板儿子 (付对价持票人) Value指的是票据法中的对价,2019/10/24,国际结算, 在他成为持票人时票据没有过期; 如果票据曾遭退票,他不知悉; 他善意地付了对价而取得票据; 接受转让时,他未曾获悉票据转让者对该票据的权利有任何缺陷。,2019/10/24,国际结算,善意持票人(bonafide holder),是日内瓦法系的概念。 与正当持票人的要求基本一致。 不要求支付对价,2019/10/24,国际结算,我国票据法 对持票人的规定,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即取得票据时支付了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

12、的代价。 票据权利优于其前手,未支付对价的持票人:即通过税收、继承、赠予等合法方式而无偿取得票据。 不能享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票据法,2019/10/24,国际结算,6、承兑人(acceptor),经持票人提示票据,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正面签字,明确自己到期支付票款的责任,就成为承兑人。承兑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一旦承兑,不能拒绝到期付款。,中行,我,张三,书店老板,开出汇票,背书,请求承兑,承兑,2019/10/24,国际结算,票据当事人,A,(出票人),B,(收款人),(背书人),C,(被背书人),(背书人),D,(被背书人),F,(保证人),E,(付款人),(承兑人),主债务人,从债务人

13、,债权人,(持票人),2019/10/24,国际结算,二、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主要包括: 付款请求权 追索权 转让权,2019/10/24,国际结算,2019/10/24,国际结算,2019/10/24,国际结算,2019/10/24,国际结算,三、票据关系,1)原因关系: 简称为票据原因,它是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关系。出票人签发票据给收款人前去收款必有某种特定的原因,因为,出票人不会无故签发票据使收款人因此而取得收款权利。 例如,偿付货款、清偿债务、赠与等等。,2019/10/24,国际结算,2)资金关系 这是指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或出票人与

14、承兑人之间的基本关系。 付款人代出票人付款不是没有缘故的,要么付款人处有出票人的存款,要么付款人欠出票人的款项,也可能是付款人愿意向出票人贷款。,2019/10/24,国际结算,3)对价关系 票据在流通过程中,背书人之所以将票据转让给后手,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一种对价关系。实际上,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对价关系。,2019/10/24,国际结算,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因设立、变更或消灭票据上的权利义务而表现的一种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因票据本身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以及与票据相关的法律关系。 特点:1)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2)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多元;3)票据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票

15、据金额;4)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2019/10/24,国际结算,1)两者的区别: 票据法律关系一旦形成,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表现为票据的无因性。 2)两者的联系: 当两种关系存在于同一当事人时,债务人可以利用原因关系对抗法律关系。,2019/10/24,国际结算,第三节 票据起源和票据法系,以英国票据法为基础的英美法系 以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两大票据法系的主要分歧:,票据的分类不同 票据持票人的权利不同 对伪造背书的处理不同 对票据绝对必要项目的要求不同,2019/10/24,国际结算,(一)英国1882年票据法 英国于1882年颁布施行1882年票据法 (

16、以下简称英国票据法)。 英国票据法的适用性较强,,2019/10/24,国际结算,(二)美国统一流通票据法 美国于1896年制定了统一流通票据法。 美国的票据法律是在英国票据法的基础上加以发展而成的。 英国、美国及一些英联邦成员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巴基斯坦的票据法均属英美法系。,2019/10/24,国际结算,(三)日内瓦统一法,2019/10/24,国际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19/10/24,国际结算,案例讨论:,A公司为购买化妆品承兑了B公司签发的金额为12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汇票后即按约定向A公司发货。A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在法定质量异议期内向B公司提出质量异议,B公司承认少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未予解决。后B公司持上述汇票于到期日委托银行收款时,被A公司银行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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