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神经外科输血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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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 地点: 主讲人: 层级: 签名:,加强科室输血管理 保障输血安全,2018年5月,骨科神经外科 詹世斌,主要内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护理目标 临床输血评价指标 输血护理操作规程 常见输血问题的处理 输血反应的类型与处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医发(2000)184号,为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推广科学、合理用血技术,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卫生部于2000年6月1日发布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制定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规范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原卫生部办公厅 2000.6.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输血申请 第三章 受血者

2、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四章 交叉配血 第五章 血液入库、核对、储存 第六章 发血 第七章 输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血标本采集送检流程,1.采血护士 采集配血血样,护士必须有初级以上护士职称,实习、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核对输血申请 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等患者信息。,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血标本采集送检流程,3、采集

3、血样过程确保: 在采集血样时,床边核对正确的患者; 正确的标识: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与申请单一致 正确的给血样试管贴标签,而不应该事先贴好标签或到办公室后贴标签; 正确的标本量 标本无溶血、不能在输液处采集血样;,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血标本采集送检流程,4、采血样完成后再次核对 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信息,血样量、有无溶血,无误后采血者签字送输血科。 5、送血样人员 必须是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严禁患者家属送血样。,采集血标本的风险,未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采错人) 采错血标本(护士同时采集两位或两位以上患者的血标本,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 采血标本的方法错误(从输液管中直接获取血标本,标本被严

4、重稀释),采集血标本的风险,血标本量少、溶血 血标本的标签模糊不清,信息过于简单、贴错等 非医护人员送标本存在风险(某医院曾发生血标本在送的途中洒了,用别人的血来代替而造成输错血的教训),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发血,第二十四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第二十五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凡血液

5、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领取:,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现象;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样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汽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细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过期或其它需查证的情况。 签名:配血者、复检者、发血者、取血者共同签名。,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第二十九条-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第三十条-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三十

6、一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生理盐水。,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第三十二条- 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保存备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第三十三条- 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

7、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完毕后的处理,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输血注意事项,1.全血、成分血和其他血液制品从血库取出在室温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2.严重输血不良反应最常发生于输血开始后的15分钟输注初期,10-15分钟

8、或输注最初30-50ml血液时,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监测生命体征。 3.血制品禁止随意加入其他药物,不得自行贮存,尽快用完。 4.禁止使用临时性、不规范的加温方法对血液加温:如将血袋放于热水、使用微波炉或水箱加热,输血注意事项,5.输血结束后,认真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现象并作相应处理。 6.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血液制品时,中间输入生理盐水。 7.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通知医生,做好抢救准备,保留余血,并记录。 8.输血后的血袋及不良反应回报单,一并送至输血科,低温保留24h, 按医疗废物处理。,输血速度,严格掌握输注时间,

9、先慢后快,一般输血速度为5-lOmlmin。年老体弱、婴幼儿及有心肺功能障碍者,输血速度宜慢,20-30滴min。 急性大出血需快速输血(加压输血)时,输血速度可达50-100mlmin。一般情况下输血速度为510mlmin; 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分钟要慢(2mlmin )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速度;,输血速度,不论是什么情况,一袋血须在4小时之内输完,如室温高,可适当加快滴速,防止时间过长,血液发生变质 成人输血速度50ml/(kgh),小儿15ml/(kgh),婴儿接受血液置换术,有临床意义的冷凝集素患者输血需要血液加温装置予血液加温,输血的

10、目的,补充血容量 纠正贫血 供给血小板和各种凝血因子 输入补体、抗体 增加血浆蛋白 排除有害物质,输血适应症,出血 贫血或低蛋白血症 严重感染 凝血异常 一氧化碳.苯酚等化学物质中毒 溶血性输血反应. 重症新生儿溶血等,输血的原则,无论是输全血还是成分血,均应采用同型血。 患者如果需要再次输血,必须重复做交叉配血实验,以排除集体已产生抗体。 在紧急情况下,如无同型血,则可输入O型血,AB型者可接收其他血型血,但直接交叉配血实验应不凝集,而间接交叉配血实验可凝集。量不宜超过400ML,临床输血评价指标,临床输血适应性评价 是指经治医师在每次实施输血前须对患者临床输血适应证进行评价。 临床输血有效

11、性评价 指经治医师在每次实施输血后24-48小时内须对患者临床输血有效性进行评价。,1.临床输血适应性评价,1.1手术及创伤患者,1.1.1红细胞制剂输注,(1)血红蛋白100g/L,血细胞容积0.3,可以不实施输注。 (2)血红蛋白70g/L,血细胞容积0.21,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红蛋白70-100g/L之间,倘若患者伴有较明显临床缺氧症状与体征, 主要表现为包括:头晕、乏力和心悸等,应实施输注。,1.1.2血小板制剂输注,(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实施输注。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倘若伴有出血倾

12、向或/和血小板功能低下, 应实施输注。,4)特殊情况 留置导管、胸腔穿刺、腰穿、骨穿、肝活检、经支气管活检、拔牙或补牙等有创操作 或检查,或正常阴道分娩或体外循环等,血小板计数50109/L,应实施输注。 硬膜外麻醉(包括:剖腹产)血小板计数50-80109/L,应实施输注。 大手术,血小板计数80-100109/L,应实施输注。 头颅、眼部、脊柱与前列腺等特殊部位手术,血小板计数100109/L,应实施输注。,1.1.3新鲜冰冻血浆输注,1)PT或APTT正常1.5倍,或INR值1.5(肝病1.3),伴有创面弥漫性渗血, 应立即实施输注。 (2)急性大出血输注大量保存期相对较长红细胞制剂后,

13、仍出血不止, 应立即实施输注。 (3)有先天性凝血功能障碍病史,伴有出血倾向,在相应血浆药源性制剂 供应缺乏时,可以实施输注。 (4)对抗华法令药物过量,可以实施输注。,1.2非手术患者,(1)血红蛋白100g/L,血细胞容积0.3,可以不实施输注。 (2)血红蛋白60g/L,血细胞容积0.20;自身免疫性溶血性 贫血(简称:AIHA)血红蛋白40g/L,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红蛋白60-100g/L之间,倘若患者伴有较明显临床缺氧 症状与体征,主要表现为包括:头晕、乏力和心悸等,应实施输注。,1.2.2血小板制剂输注,(1)血小板计数50109/L,可以不实施输注 (2)血小板计数101

14、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小板计数10-50109/L,倘若伴有出血倾向或/和血小板功能低下,应实施输注。 (4)特殊情况存在其它止血异常(如遗传性或获得性凝血障碍)或存在高出血风险因 素(如发热、败血症、贫血、肿瘤放化疗后等),血小板计数30109/L,应立即实施 输注。 急性大出血后大量输血致稀释性血小板减少,出血不止,血小板计数50109/L,应 立即实施输注。,1.2.3浓缩白细胞混悬液输注,1)经G-CSF或GM-CSF治疗5天以上,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L, 伴有严重危险生命的细菌或霉菌等感染患者,应实施输注。 (2)新生儿败血症与严重粒细胞机能低下,应实施输注。,

15、1.2.4血浆输注,(1)新鲜冰冻血浆 各种原因导致的多种不稳定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缺乏,PT或APTT 正常1.5倍,或INR值1.5(肝病1.3),伴有创面弥漫性渗血,应实施输注。 (2)普通冰冻血浆 各种原因导致的多种稳定凝血因子缺乏,应实施输注。,1.2.5冷沉淀输注,(1)获得性或先天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纤维蛋白原水平1.0g/L),伴出血倾向或拟 实施手术,在血浆药源性纤维蛋白原供应缺乏时,可以实施输注。 (2)血友病A患者血浆F活性较低伴有明显出血倾向,在血浆药源性F供应缺乏时,可 以实施输注。 (3)1型(去精氨酸加压素无效)和2B、2N型(禁忌使用去精氨酸加压素)的血管性血友

16、病(vWD),在含vWF的血浆药源性F供应缺乏时,可以实施输注。 (4)血小板聚集功能减弱的尿毒症伴有出血、溶栓治疗过度和原位肝移植出血等患者, 可以实施输注。,2.1评价方法,在每次实施输血后24-48小时内,通过单一实验室指标改善,或单一临床症状 与体征改善,或实验室指标与临床症状与体征同时改善进行评价。,2.2评价指标,2.2.1红细胞制剂输注,(1)实验室指标 精确计算 输注红细胞后24小时内复查血红蛋白值,并与输血前比较,倘若未达到 预期值则判定输注不佳。血红蛋白(Hb)预期升高值=献血者Hb(g/L)X输注血量(L)/ 患者体重(kg)X0.085(L/kg)X90%。输注血量是指以全血量,红细胞制剂应折算成对 应全血量;儿童应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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