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智慧教育网络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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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衢江区智慧教育网络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JCG2019ZB07委托单位: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采购机构: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五月衢江区智慧教育网络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0第四章 合同文本72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78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96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委托,就衢江区智慧教育网络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 、项目编号:QJCG2

2、019ZB07项目名称:衢江区智慧教育网络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 、招标项目概况:序号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1衢江区智慧教育网络监控系统3年2710.4万元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和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

3、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本项目采购文件由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http:/)免费下载。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4日9:30:00六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4日9:30:00七 、开标地点: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八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九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联系人:邵先生,电话:0570-3838

4、411);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8762709)。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联系人:郑林斌 ,联系电话:13505707776采购人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0570-3838411传真:0570-3836302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1室(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监督管理部门:衢江

5、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0-8762709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附近政和路6号 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15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2项目名称衢江区智慧教育网络监控系统采购项目3采购预算2710.4万元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资格审查文件 壹 份正本,两 份副本技术商务文件 壹 份正本,柒 份副本报价文件 壹 份正本,柒 份副本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4日9:30:00(北京时间)8开

6、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9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4日9:30:00(北京时间) 10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1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交纳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非现金交纳)。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13联系人邵先生14联系电话(传真)0570-3838411 ; 0570-3836302 (传真)15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7、购网();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6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17现场勘察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18工期60天二、 投标须知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组

8、织本次招标的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2.5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5. 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

9、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无需密封进投标文件。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8. 特别说明:8.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8.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负责人)所

10、拥有。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9.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

11、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9.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9.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2、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9.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 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三、 招标文件说明10. 招标文件的组成10.1 招标公告;10.2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10.3 采购内容及要求;10.4 合同文本;10.5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0.6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11. 招

13、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1.1 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总体要求1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2.2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

14、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3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13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壹份、副本柒份。13.1 【资格审查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应为原件。)13.1.1 投标函;13.1.2 投标人资格声明;13.1.3 资格承诺书(承诺本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件)13.1.4 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3.1.5 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 13.1.6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3.1.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3.1.8 开标日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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