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音视频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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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YC2019-05-0016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音视频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C2019-05-0016采购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二一九年五月 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受绍兴市越

2、城区图书馆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YC2019-05-0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标段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YC2019-05-0016-1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音视频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280000.00¥0.00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3、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六、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 至 2019年6月5日 上午 9:00 11:30 ; 下午 14:00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上在线

4、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三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33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8日9:00时整在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三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33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十、投标保证金:无。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和http:/ ;联系电话:0575-85221643。十四、联系方式:1. 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应杨镖,0575- 88401318。2.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5、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徐可佳,0575-89116922。十五、供应商注册: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2019年5月29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音视频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6、。3投标保证金金额:无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5投标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三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33室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9:00时整。7开标时间:2019年6月18日9:00时整。开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三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33室8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

7、,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的核心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即视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中小微型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与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中标结果无效,且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本中心。注: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注:1、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

9、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一、总则1. 项目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1.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

10、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4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2. 定义2.1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绍兴市越城区图书馆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为集中采购机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

11、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二、招标文件3招标方式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3.2 如某一标段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

12、按有关规定实施。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段预算金额。(各分标段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4. 投标委托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本人驾驶证原件等)。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中标人免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6.3招标文件的修改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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