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花岗岩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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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花岗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GZB-NHCG2019033采购人:宁波宏昌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05月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6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18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22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3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3019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花岗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903

2、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价)预算金额01外墙板用卡拉麦里金6469478元/309.2182万元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六、采购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 2019 年 0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06 月 04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2、发售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

3、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4、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可向代理机构领取由采购人及建设单位盖章的样品。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信息(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加盖公章);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人应于2019年 06 月 14 日16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4、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 06 月 18 日09: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06 月 18 日09:00时(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

5、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十二、业务咨询:采购人:宁波宏昌建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中路9号联系人:王绍军;联系电话:13777285269建设单位: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6、梅林东路86号联 系 人: 张朝杰 联系电话: 0574-59959376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条款号条款内容1采购人:宁波宏昌建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绍军 联系电话:13777285269建设单位: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张朝杰 联系电话: 0574-59959376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

7、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5商务条款资料部分:(1)供货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核心区改造03号地块施工现场指定地点。(2)供货期:第一批货物(约800)在采购人下单后10天内供货完成,其余批次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交货。(3)付款方式:每批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建设单位、监理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货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提交材料质量保修书后,累计支付至完成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累计支付至完成合同价的90%,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材料货款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与建

8、设单位无涉,建设单位不承担因货款支付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4)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交付之日起算两年。(5)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6投标报价:1)本项目报价采用:投标单价。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采购产品的价格为到货价,包括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原材料、加工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费、增值税、利润等其它所有费用。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

9、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原件和收据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 06月14日16:00前以网银、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10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部分:(1)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的9.1、9.2条款规定;(2)投标文件装订特殊要求:报价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技术商务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3)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人必须将报价文

10、件(含正本、副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将技术商务文件(含正本、副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不符合规定的为无效投标。投标石材小样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要求是:采购人、建设单位指定的样品,投标供应商只需在指定样品背面盖上公章,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提供样品的作无效标处理。1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现金、转账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约定退还(无息)。投标人如出现不能供货等不能履约的情况,建设单位

11、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1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06 月18日09:0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19年06月18 日08:3009:00(北京时间)13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14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15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16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依据计委

12、【2002】1980号)文件货物标准计取,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项目概况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二、 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2.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1)具有

1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5)满足采购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投标资料表中及其他部分资格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代表若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

14、的人员,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合法公民。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特别说明(本项目不适用)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质疑与投诉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15、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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