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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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江山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xsjjs20190503 采购人:江山市水利局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九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03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06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1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15第五章 合同草案18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1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水利局委托,就江山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招标项目编号:zjxsjjs20190503 二、采购

2、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预算(万元)1江山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40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3、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报名/发售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办公室)3.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9:00七、投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八、开

4、标时间:2019年6月 18 日,9:00。九、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

5、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投标供应商认为

6、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中标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将在中标公告中予以标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

7、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570-4963362传真:0570-4963360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水利局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0-4962059 传真:0570-4962059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52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夏科长 联系电话:0570-4033197传真:/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江山市水利局2项目名称江山市县域

8、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项目3采购预算价 40万元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6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7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资格证

9、明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资信技术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商务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6月18 日9:00:00(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10开标时间2019年6 月 18 日9:00:00(北京时间)11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13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违约等问题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一、 投标须知1. 适

10、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 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水利局。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11、传真、电报等。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4.现场考察4.1本次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5.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6.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8.特别说明: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12、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 招标文件说明9. 招标文件的组成9.1 招标公告;9.2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

13、投标须知;9.3 采购内容及要求;9.4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9.5 合同(草案);9.6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0.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1. 总体要求1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

14、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11.2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3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需核查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原件将视为无效。12.1【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下述所涉复印件必须装订入资格证明文件,所有原件另外装袋携带,无需密封。12.1.1供应商资格声明;12.1.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交核查) ;12.1.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12.1.4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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