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万国预测题——行政法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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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测题-行政法一、单项选择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行政法基本原则、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1.坚持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有着丰富行政法基本原则内涵的重要要求,围绕依法行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无禁止即可行”这是合法行政的一个基本要求 B.某工商局行政处罚前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属于违背合理行政原则的表现 C.行政许可法中行政机关滥用许可权导致许可被撤销引起赔偿,体现了权责统一的要求 D.卫生部门根本行政处罚对张某罚款100元并当场收缴,这体现了高效原则的要求 答案:C 解析:A选项,合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体现在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B选项,属于

2、违背合法行政原则,D选项,高效原则针对服务行政的领域。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处罚追诉时效2甲系某公司的董事兼财务总监。2008年7月,某省证监局对该公司2008年5月的某一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后,将该公司的违法案件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在这过程中,某省证监局发现甲和该公司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又将该案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5月,法院作出终审刑事判决,以甲和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已触犯刑法判处甲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2010年8月,中国证监会就同一违法行为给予甲1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下列选项的表述错误的是: A.某甲对中国证监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若某

3、甲申请行政复议且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C.中国证监会对甲的罚款决定,是违法的 D.对甲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已经超过 答案:D 解析:D选项,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结合本题,证监会作为行政处罚机关于2010年8月作出处罚,违法行为2008年5月发生,以发现时来计算是否超过2年,故没有超过追究时效。D选项错误,ABC选项均正确。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3烟草专卖法第16条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

4、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某市烟草专卖局委托该市区、县工商局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列选项的表述正确的是: A.县工商局有权以自己名义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B.县工商局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C.市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县工商局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D.市工商局对县工商局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因为县工商局是接受的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的委托

5、,需以上市烟草专卖局的名义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B选项,禁止再委托,故B选项错误。D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故市工商局对县工商局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为无权监督。行政主体4.2010年2月6日,国务院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有15个部门参加。关于该机构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委员会的设立由国务

6、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由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 B.该委员会有权在食品安全管理领域制定行政规章 C.设立该委员会,应同时规定承担其办事职能的具体机构 D.设立该委员会,应同时规定其撤销的条件或撤销的期限 答案:C 解析:A选项,委员会的设立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应由国务院自行决定;B选项,委员会无行政主体资格,不能指定规章。D选项,设立该委员会,可以规定其撤销的条件或撤销的期限,注意不是“应当”。行政强制执行5某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建厂房。某区规划局责令其在15日内拆除,并向该企业送达载明救济权的决定书。该企业向区政府申请复议。6月1日,区政府维持。该企业

7、不服起诉,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企业在15日内不拆除厂房的,该区规划局就可采取措施强制拆除该厂房 B.诉讼中,若区规划局申请法院执行责令拆除决定的,法院不予执行 C.若该企业逾期不起诉的,区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 D.终审判决宣告后,该企业仍不拆除的,该区规划局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限是180日 答案:A 解析:A选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规划局没有强拆权。故A选项错误。B选项,强拆权属于政府,根

8、据行政强制法第94条规定,法院可以不予执行。B选项正确。C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故C选项正确。D选项,执行法院的裁判,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裁判。根据行诉法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故D选项正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6.下列哪项情形经过行政复议之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9、 A.李某对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的土地裁决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勘定文件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 B.林某认为赵某拥有山林权证的山场应当归自己所有,镇政府依林某提供的证据,依法撤销了林某的山林权证,并向林某发放了山林权证,赵某不服 C.程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程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 D.市国税局认定胡某逃税,对其作出税务处罚3万元,胡某不服处罚决定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10、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故A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正确。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的审批为复议诉讼自由选择,故C项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

11、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处罚,自由选择。只有纳税本身的专业性、技术性争议,才复议前置。故D项错误。行政诉讼被告、管辖、判决7.县土地局认定孙某违法占用建设住房,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孙某向某市土地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市土地局复议决定维持该决定,并罚款5000元。孙某不服,向

12、法院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市土地局作出维持决定,此案的被告应为县土地局 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法院判决撤销,应责令被告重作 D.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 答案:D 解析:复议名为“维持”,实则加重惩罚,为复议变更,且违法。故A项错误;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复议决定。”故D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3、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改变,被告为市土地局,基层法院法定管辖,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故C项错误。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不成立8. 警察李某对潘某和吕某的斗殴事件进行现场处理。对潘某作出警告并处罚100元的处罚决定,潘某提出申辩,李某以这是适用简易程序为由拒绝听取意见,3天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潘某。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不可以当场对潘某作出警告和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B.李某

14、拒绝听取潘某的申辩,该处罚决定不成立 C.李某应当当场交付潘某行政处罚决定书 D.如潘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吕某是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A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对潘某的警告与100元罚款的决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A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故B项正确

15、。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1条之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据此,李某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当然应当当场交付相应的处罚决定书。故C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在本案中潘某是加害人,吕某是受害人,对潘某的处罚决定对吕某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的提起行政诉讼,吕某就是本案的第三人。故D项正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9.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A.冯某向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许可,依据该省人大地方性法规需要县公安局初步审查,但是县公安局初审未予通过,冯某欲对初审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禁止外地生产的啤酒在本地销售,某外地啤酒企业认为该通知侵犯自己合法权益,对该通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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