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

上传人:sh****d 文档编号:108355000 上传时间:2019-10-2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74.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考论述题万能模板参考(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四大题型写作模板汇总:论述题就是填空题! 一、时政简答题 一、 时政简答型(四段论):“简答题就是名词解释题!”第一段 _【定概念】:(写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含义+内容+地位+题目中出现的其他政治性概念)第二段 _【讲原理】 (将题目中涉及的概念背后的原理加以阐释) 第三段 _【说关系】(将第一段解释的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套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第四段 _【做总结】 (总结就是将谈概念的意义、作用与价值)二、 论述题模板第一段 (3句话)第1句:该段材料描述的法律现象是什么。第2句:用材料的信息说明自己描述是正确的第3句:宏观交代解题思路 第二段 (2句话)第1句:提出自己的核心观点

2、(鲜明 + 简单)第2句:详细展开自己的理论第三段(评价型:并列式)第1句:确定第一个分论点第2句:结合材料说明该论点第3句:总结并过渡第三段(解决型:递进式)第1句:用部门法/法学的原理来说明第2句:结合材料说明该论点第3句:总结并过渡第三段(比较型:正反式)第1句:确定正面的观点第2句:结合材料说明该论点第3句:总结并过渡第四段(评价型:并列式)第1句:确定第二个分论点第2句:结合材料说明该论点第3句:将两段的论点结合起来总结第四段(解决型:递进式)第1句:递进到法理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说明第2句:结合材料说明该论点第3句:将两段的论点结合起来总结第四段(比较型:正反式)第1句:确定反面

3、的观点第2句:结合材料说明该论点第3句:将两段的论点结合起来总结 第五段第1句: 将第2段第1句话抄一遍(总结)第2句:一定程度的反思自己的观点第3句:提出对策性建议或意见附:模板详细文字版第一段:总结题目中的法律问题,并提示主要靠什么法律知识来分析和解由于论述题主要是材料分析型的题目,因此第一段需要大家用100字左右概述该段材料的主要法律问题。概述材料不是从材料中抄下相关信息,而是要围绕两个关键问题进行总结:(1) 该段材料描述的法律现象是什么。通常如反映了一个什么样的法律措施、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中的什么法律问题,中西法律文化的有关差异等等;(2) 该段材料描述的法律争议什么。相关人就什

4、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了什么争议。(3) 开头句总结:“该段材料为我们提示出在XX(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存在一种XX现象”;“该段材料为我们展示出在这个事件中围绕XX(权利)产生了XX(部门法)上的争议,我以为需要结合XX(部门法)的XX知识(制度)来解决。”第二段:提出核心观点。第二段的第一句话应该提出你的核心观点。提出这个观点需要注意:(1) 使用短句,不要太长;(2) 使用提示语,如“我以为该现象的核心问题在于”,“本文的核心观点在于”,“从XX理论来看,我以为”(3) 对该核心观点运用相关部门法进行初步展开与阐述第三段与第四段:在三种逻辑结构中选择一个来展开分论点。(1) 并列式在

5、总论点提出后提出并列的几个分论点,然后围绕它们展开论述。这里要注意的是,分论点以两个到三个为合适,太多则文章显得枝蔓也无法都充分论述.(2) 递进式a 从部门法递进到法理学b 从法学知识递进到意识形态(3) 正反式首先从第三段正面论述第二段的核心观点,然后在第四段论述与你的核心观点相反的观点的错误性与危害性。第五段:结尾一共做如下三个工作1、 注意总结和回应论点(多使用导引性的句子,如“综上所述”,“由此我们可以观之”等等)2、 全面总结材料中的观点3、提出对策性与可行性的建议(二)情境分析题【法律人的基本思维步骤和价值取向】第一步: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平权性还是非平权性,然后确定适用的基本

6、思路。第二步:(1)对于平权性,强调“权利”的重要性,“权利本位”。但是,同时要认识到权利是有边界的,要受到其他人的权利和公序良俗的限制。“人生而自由,但无不在枷锁之中!” (2)对于非平权性,强调“国家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包括实体法上的授权和程序法上自然公正,具体到行政法为“依法行政”或者“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到刑法上为“罪刑法定”原则。因此要评价该国家权力的行使的正当性。“法不禁止即自由”Vs “法不授权就越权,越权无效”(3)法理学上的模板体现的是自由及其限制,首先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其次指出自由也存在边界,无论是他人的自由还是秩序价值,最后要求法律作出平衡。“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

7、而是法律下的自由!”【行政法论述题的万能模板】【行政法模板】【定事实】在材料中,市政法做出了“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使港商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破坏了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的信赖。【站立场】因此,市政府废止的行为是违法的,它从根本上违背了诚信政府的基本品质与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的原则。另外,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行政”。该事件折射出来的就是政府如果不能依法行政,则依法治国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也就无法实现。 【析概念】“信赖保护原则”的核心是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保护。它要求政府作出相关行为时必须遵照依法行政和合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谨慎定夺,而不能仗着政府权大,或者一切

8、个人利益必须让位于公共利益的老思路任意妄为。【说理由一】行政行为应该符合“合法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结合本案,虽然该项目是属于国务院政策明令禁止要求妥善处理的事项,但是政府却在之前知法犯法,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故责任完全在政府本身,而不是毫无过错的行政相对人。本案中的政府随意废止规范性文件而不履行告知和补偿的义务,就是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有违法的情况。【说理由二】行政行为应该符合“合理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

9、的原则。它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如果必须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就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按最少损害的比例原则处理,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结合本案,该政府为了废止已经生效的文件,执意收回自己的承诺,改变原来的行政行为,那么,就必须证明这种做法所获得的公共利益必然大于信守原来承诺给相对人带来的利益。同时,政府也必须对相对人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而且这种补偿不应当是象征性的补偿,更不应是模棱两可的“合理”补偿

10、,而是根据相对人的实际损失确定的包括可期待利益损失的补偿。因此,本案中政府行为应该确保相对方的合理期待得到保证,应该遵守比例原则的基本要求。 【说理由三】行政行为应该符合“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具体到本案,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履行告知的义务,这是对于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要求。而在本案中,政府废止行为并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也没有听取行政相对人的申诉,违背了正当程序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再强调】综上所述,

11、行政机关应按照“信赖保护原则”和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的标准,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对信赖利益的漠视是本案政府最大的违法之处。政府的公平正义的关键就在于对于相对人的受益不能随意剥夺,以免破坏相对人的合理预期。【做评论】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发展,“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逐步的深入人心,这样的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将会有法律的明文的处罚,再加上法学前辈的呼吁呐喊和辛勤耕耘和我们青年法律人的上下求

12、索,中国的法治进程将不断的推进!(三)程序正当原则 (2011年论述题考察重点)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占据着极大比例,因此程序正当也是法律上对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这个考点将是热点。2011年8月27日,温总理还强调了行政公开的重要性。程序正当的具体内容也可以被分解为几个方面: 1信息公开,又称情报公开,指的是行政机关应向社会大众公开其活动的依据、过程以及结果,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在公开之列。2公众参与,指的是行政机关做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13、。需要注意的是,公众对行政程序的参与,并不意味着他们最终能够和行政机关一道做出决定,最终的决定权仍掌握在行政机关手里。【刑法案例的万能模板】【刑法模板】【定事实】材料中,家庭主妇张某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被公安机关查获。但最后却是又撤回起诉。 而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上案例引发一次“”的罪与非罪的讨论。【站立场】从罪刑法定的原则出发,结合犯罪的基本特征和犯罪的构成要件,我们认为“”的行为目前还不构成犯罪。【析概念】的核心在于:一,裸体展示;二,语言挑逗。这二者

14、都没有生殖器结合的性活动或者类似的性活动。因此,在界定具体罪名时必须有所认识!【说理由一】我国现行刑法将“罪刑法定”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法治、保障人权,限制国家刑罚权的滥用,同时要求定罪必须做到“依法定罪”、“疑罪从无”。结合本案,既然“”这样行为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将其作为犯罪处理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说理由二】从犯罪的特征来看,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最基本、最本质的

15、特征。结合本案,“”中涉及的人员不多,也没有造成大量的财产和人身的伤亡,纯粹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因此,它可能存在一定的危害社会的性质,但是却不能算严重的。因此,严格限制条件下的实施的行为不具备犯罪的本质特征,不应将其作为犯罪处理。【说理由三】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说,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聚众淫乱罪是指聚众(三人以上)群奸群宿的犯罪。此处的“淫”并不指淫秽物品,而是特指性活动,不包括性行为以及对于满足性欲具有相当重要性的行为之外的语言挑逗和淫秽物品浏览。如果将裸体展示和语言挑逗解释为性活动,违背了国民对于“性活动”范围的理解,涉嫌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所以不构成聚众淫乱罪。中的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