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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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二次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7-GC0515-1 招标人: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日 期: 2017 年 7月 19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2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与要求-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C0515-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

2、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7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基金贷款,中央和自治区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第一部分部分设备采购第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招标内容:购置管护测量设备、执法办公设备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2.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第一标段:525000.0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

3、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年检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

4、(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已开通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平台的地区,投标人可提供网上自助打印的查询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

5、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项目名称标段号金额(元)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二次招标0110500.001492 4358 8649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

6、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7、7年8月9日14时 30 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上发布。8.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8、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017年7月19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呼伦贝尔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刘杨电 话:18604817209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二次招标1.1.5建设地点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1资金来源争取基金贷款,中央和自治区投资及地方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落实1.3

9、.1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1.3.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年检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已开通网上查询行

10、贿犯罪档案平台的地区,投标人可提供网上自助打印的查询告知函)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业绩要求:近三年业绩资料。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以原件为准(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4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资料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

12、。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手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外封套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递入评标室之前不得拆封。(由开标室至拆封前由代理机构负责保证资质原件密封完好,否则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13、前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8月9 日 14 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3.3.1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

14、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10500.00元;截止日期:2017 年 8 月 9 日 14 时00分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注: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财务503室直接领取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来款流水单送至评标区。3.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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