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紧急避险设施及避难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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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鑫龙希望科技有限公司矿井紧急避险设施及避难硐室设计预案山西鑫龙希望科技有限公司编目 录1、 煤矿避难硐室设计依据及基本概念1.1设计依据1.2基本概念2、 避险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 2.1紧急避险系统的基本要求2.2避难硐室各功能系统3、 避难硐室的基本要求及组成3.1避难硐室的基本要求3.2避难硐室的构成4、 避难硐室的设计方案4.1安全防护系统4.2气幕喷淋系统4.3供氧系统4.4监测监控系统4.5照明及动力保障系统4.6生存保障系统5、 避难硐室各大系统描述5.1安全防护系统5.2气幕喷淋系统5.3供氧系统5.4自动泄压排气系统5.5监测监控系统5.6人员定位系统5.7通讯系统5.8附

2、属系统6、 避难硐室的维护与管理6.1避难硐室的维护6.2避难硐室的管理七、企业简介一、煤矿避难硐室设计依据及基本概念1.1设计依据1.1.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司函办【2009】34号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1.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1.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

3、监总煤装201215号);1.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1.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示范矿井建设的通知(安监总装201159号);1.1.7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安全工程设计。1.2基本概念1.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矿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围绕煤矿井下可能出现矿井火灾,煤尘爆炸等灾变情况,使矿工在应急避险装置的掩护下成功避险或等待救援,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1.2.2紧急避险设施实现“三防一隔”:防毒、防火、防震、隔爆

4、;1.2.3紧急避险系统与煤矿原有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实现井下各避难所与井上指挥中心平台双向信号传输;1.2.4选用的配套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安全可靠性,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1.2.5在符合相关要求满足使用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节省工程投资;1.2.6避难所及各系统设备选型留有余地,能充分满足区域内避险人员的数量要求,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按规定留有一定的备用手段。二、避难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2.

5、1紧急避险系统的基本要求2.1.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2.1.2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害气体;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创造基本的生存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矿井可根据自身的特点自主选择,并满足矿井灾变条件下矿工应急避险需要、安全、实

6、用,救生为基本原则。2.1.3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小于五年。2.1.4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险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五年。2.1.5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以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系统。2.1.6所有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45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2.1.7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

7、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1具备自备供氧系统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供氧量不低于0.5升/分钟人。在整个额定防护时间内,紧急避险设施内部环境中氧气含量应在18.5%-23.0%之间,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0%,甲烷浓度不大于1.0%,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0.0024%,温度不高于35,湿度不大于85%,并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始终处于不低于100帕的正压状态。采用矿井压风供气系统,保证硐内的空气循环。2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能够对避险设施过度室(舱)内的氧气、一氧化碳,生存室(舱)内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8、、温度、湿度和避险设施外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进行检测可监测。3按额定避险人数配备食品、饮用水、自救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及急救箱、照明设施、工具箱、灭火器等辅助设施。配备的食品发热量不少于5000千焦/天人,饮用水不少于1.5升/天人,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绝式,有效防护时间应不低于45分钟。2.1.8各紧急避险设施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的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2;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救生舱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1。2.1.9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

9、施。其它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时,凡下井人员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2.1.10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米时,应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2.1.11紧急避险系统应有整体设计。设计方案应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新建、改扩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应包含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2.1.12紧急避险设施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

10、救、通讯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验系统。2.2避难硐室各功能系统1防爆密闭系统2气幕喷淋系统3氧气供给系统4监测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5照明通讯及动力保证系统6生存保障系统三、避难硐室的基本要求及组成3.1避难硐室的基本要求及组成3.1.1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为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前后20米巷道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特殊情况下确需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诵出和防止瓦斯积聚、煤层自燃的措施。永久避难硐室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临时避难硐室应在服务期间避免受采动损害。3.1.2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

11、启的两道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两道门之间为过度室,密闭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 防护门设有观察窗,门墙设单项排水、排气管道,排水管道和排气管道应加装手动阀门。过度室内应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永久避难硐室过度室的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临时避难硐室不小于2.0平方米。 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米,长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生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道和一趟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永久避难硐室的净高度不低于2米,每人应有不低于1平方米的有效使用面积,设

12、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生存的净高度不低于1.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平方米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3.1.3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兆帕,应有足够的气密性,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200毫米,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度舱作为临时避难硐室的过度室时,过度舱外侧门框宽度应不小于0.3米,装时在门框在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四周掏槽深度、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要求也不低于防护密闭门的安装要求。3.1.4采用铆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

13、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米。 3.1.5有条件的矿井宜为永久避难硐室布置由地表直达硐室的钻孔,钻孔直径应不小于200毫米。通过钻孔设置水管和电缆时,水管应有减压装置;钻孔地表出口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并储备自带动力压风机,数量不少于2台。避难硐室还应配备自备供氧系统,供氧量不小于24小时。3.1.6接入硐室的的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的各种管线在接入硐室前应采取保护措施。避难硐室内宜加配无线电话或应急通信设施。 3.1.7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3.1.8避

14、难硐室在施工中应加强工程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避难硐室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联合试运行,并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3.2避难硐室的构成 3.2.1由过度室、避险人员生存室、主要设备存放室等构成。 3.2.1.1过度室 过度室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由防爆门和密闭门隔断巷道组成。防爆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大于0.3MPa,并有观察窗;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过度室配有压风气幕及喷淋装置、打包式座便器、监测传感器、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等。 3.2.1.2生存室 生存室是避险人员临时生活的地方,永久

15、避难硐室每人不低于1平方米的有效使用面积;生存室配置不锈钢座椅和储物柜。还安装有正压呼吸器、空气过滤装置和消音装置、通信设施及照明灯具、动力保障设施等,在硐室内上安装有CO、CO2、O2、CH4传感器和数据采集监视器,人员定位分站并配有食品、应急药品等。 3.2.1.3设备室 设备室用于堆放电源电池等。可利用避难硐室的出入通道,也可以利用过度室空佘的地方。3.2.2避难硐室各功能系统(1)防爆密闭系统;(2)气幕喷淋系统;(3)氧气供给系统;(4)监测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5)照明通讯及动力保障系统;(6)生存保障系统;四、避难硐室的设计方案 4.1安全防护系统避难硐室的防护包括:防爆门和气密门、洗气系统煤矿井下紧急避验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要求防爆门能够抵抗0.3MPa的冲击压力,并具有一定的气密性能。 4.2气幕喷淋系统 气幕及喷淋装置:气源采用巷道压风或专用压风管道供气。气幕管道敷设在防爆门的内墙壁上。喷淋装置由管路和喷嘴组成,固定在过度室顶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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