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9)考试辅导第40讲_合同法律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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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单元 合同法律制度考点十一:借款合同(2级)4.民间借贷利率的基本规则(1)年利率24%,合法有效,可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36%,超过部分无效,可主张返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注意】年利率24%36%,为自然债务区,借款人可自愿支付,支付后如果主张返还超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真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8年)A.自然人

2、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B.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C.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D.民间借贷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答案】C【解析】(1)选项A: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2)选项BD: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考点十二:租赁合同(2级)(一)租赁合同基本规定租赁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合同。1.租赁合同的期限(1)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

3、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2)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注意】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租赁物的使用与收益(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

4、失。(3)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维修义务(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4.转租(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5.租金的支付期限(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小结:解除权主体内容双方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单方出租人(1)承租人

6、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2)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不支付租金的(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注意】此处的“所有权变动”不限于买卖。7.房屋租赁中承租人的优先权(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注意】房屋之外的其他标的物

7、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注意】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有权依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共有份额。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真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7年)A.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B.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无效C.租赁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D.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实践合同【答案】C【解析】(1)选项A: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D: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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