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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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安市2017年度民政工作总结暨2018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高安市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落实机制,完善服务措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为促进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了应有贡献,先后荣获全省民政信访“三无”县(市)、宜春市社会救助工作优秀单位、宜春市福利彩票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一、2017年度民政工作情况(一)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发展。2017年

2、,我市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制订细则方案抓救助工作落实。出台了高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制订了高安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低保申报、诚信承诺、低保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听证评议、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低保举报查处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开展了城乡低保年审核查工作。乡镇和村(居)委会对年审的对象上门调查,组织村(居)会开展低保评议并进行张榜公布,市民政局安排工作组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年审工作进行抽查,通过“数字

3、民政”核对系统核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对城乡低保对象10331 户33514人,医疗救助对象320 户973 人,临时救助对象16 户42人。2017年,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3003户4429人,新增低保对象2434户4985人,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医疗救助工作规范有效。开展重大疾病门诊救助和重大疾病专项救助,为315名尿毒症患者提供免费血透,发放救助金170.83万元;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将1家宜春市级医院、10家县级医院和22家乡镇卫生院纳入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定点单位,实现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全覆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有效衔接,开展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四是落实了社会救助各项资金。我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本级社会救助配套资金。今年已落实城市低保配套资金1214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144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196万元,五保供养配套资金322万元,临时救助配套资金82万元。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工作得到落实,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人均补差达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人均补差达到225元。农村分散五保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20元,集中供养对象由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425元。全年累计发

5、放城市低保资金451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297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62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412万元,医疗救助金2157.34万元,医疗救助46866人次。五是提升了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2017年乡镇(街道)敬老院目标考评与奖惩办法,严格农村五保户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凭证供养。制定了高安市2017年农村敬老院院长、会计考核办法,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提高了敬老院服务水平。积极提升敬老院各项硬件建设,新建或改扩建敬老院6所。(二)扶贫移民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精准扶贫工作高效推进。我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32户18688人,其中2014年已脱

6、贫693户1792人,2015年已脱贫59户171人,2016年已脱贫1647户4335人。因病致贫3164户8183人,因残致贫2274户6357人,因学致贫306户,危房户995户。未脱贫4831户12386人,全市农业人口数为599709人,贫困发生率为2.07%。主要做法是:第一、精准结对帮扶。全面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省、宜春市和我市三级共选派第一书记110人,乡镇(街道、场库区)派出第一书记199人、驻村工作队309个,实现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居)委会全覆盖,形成了县级领导干部包乡、乡镇领导包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包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

7、的帮扶工作网格化管理格局。第二、产业扶贫项目全面铺开。我市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确定了“一户一座电站,一户一亩油菜,一户一头黄牛,一户一人就业”的产业扶贫“四个一”工程发展思路,针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至少帮助一人就业,针对所有贫困群众帮助发展一座光伏电站、一片油茶林、一批肉牛养殖小区。目前,我市按照每座5.8千瓦的容量,规划年内建设8000座光伏电站,已建成1500座、在建3200座,年底将达到贫困户受益全覆盖。发展油茶3600亩、养殖肉牛2400头,受益贫困群众12000人以上。第三、贫困村村庄整治加速推进。全市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1396万元,财政扶贫村庄整治资金429.893万元,整合其他项目

8、资金 1756.5 万元。按照贫困村退出体系标准和新农村建设“七改三网”要求,共拆除危旧房10.78万平方米,修建进村道路35.68公里,硬化入户路15.68万平方米;完成改水、改厕1773户;新修建池塘30余口,铺设排污管道和改建明水沟23426米;配备农村保洁员55名,配备垃圾桶2157个、建设垃圾集中收集池50个;新改建村卫生室、电商扶贫站、扶贫工作室、文化活动室等公开服务平台5个;让2000多户群众走上了平坦路、住上了安全房、喝上了干净水、用上卫生厕、看上了光缆电视、通上了高速网络和安全用电。二是移民工作不断加强。认真做好移民动态管理和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对全市10029个移民进行了一

9、次全面的核查工作,核减363人,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移民直补资金579.96万元。认真抓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实施工作,批复下达2017年度移民项目125个,下拨项目资金1493.38万元,涉及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地方交通、教育和移民新村建设旧村改造等方面。(三)防灾减灾工作有力有效。2017年,我市先后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7060公顷、成灾面积4733公顷、绝收面积1438公顷,倒塌房屋5户8间、严重损房7户11间、一般损房88户229间,受灾人口111600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707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0284万元。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灾民

10、冬春救助工作。通过“一卡通”发放2016年-2017年冬春救助款32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70万元,保障了6082户、17108名自救能力弱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开展受灾人员的调查摸底,建立了冬春需救济人口台帐,制订了2017年2018年高安市冬春救助方案。二是完善应急救助预案,及时准确评估报送灾情。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了灾情管理和灾情报送制度,严格落实了汛期值班制度。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局建立灾情联动机制,做到了灾情信息共享。及时组织人员实地察看、核定灾情,迅速落实救灾应急措施,确保灾害发生后8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认真组织灾害信息员培

11、训。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和“国际减灾日”,进入社区、学校,进行避雷、防洪、防泥石流等避灾技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共计700余册,在社区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大讲座”活动,大大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救灾应急能力。高度重视灾害信息员队伍能力建设,举办了1 期灾害信息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了乡镇、村组灾害信息员报送灾情能力。(四)优抚安置工作积极稳妥。2017年,我市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浓厚“双拥”工作氛围,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安置力度,扎实做好优抚对象的“解三难”工作。一是加强国防教育,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播电

12、视等阵地,积极宣传兵役政策和国防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9月30日,我市组织社会各界代表、烈士家属及老兵代表等300余在毛主席旧居进行烈士公祭活动。二是落实优抚政策,做好“解三难”工作。认真执行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重点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困难。2017年,我市为1448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及生活补助款1552.49余万元。三是做好退役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接收退役士兵及士官307人,其中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29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11人。发放2016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53.5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生活费24.9万元,11名转业士

13、官已全部安置到位。四是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鼓励和引导106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免费培训政策知晓率及有参训愿望的退役士参训率达了100%,双证获取率达到了90%以上,提高了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五)社会治理工作取得进展。一是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加强。2017年,全市有各类民间组织473个,其中社会团体单位353个(含农水协会27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0个。2017年新审批社会组织13个,其中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登记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名党员以上的社会组织按要求成立党支部,3名党员以上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并入其业务主

14、管单位。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按照宜办发201615号文要求,在全面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创建了瑞州社区、筠泉社区,作为城乡社区自治的示范点。同时,向宜春上报了瑞州社区民主协商成功案例。三是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按照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宜办字201654号)和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字201791号)文件要求,抓好石脑镇石脑社区、陈罗社区,大城镇青州社区、高溪社区等4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15、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按照江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城乡社区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赣民字201694号)文件要求,印发关于在全市城乡社区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高民字201642号)以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着力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抓好筠泉社区、凤仪社区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五是部署开展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选举“难点村”和“困难村”的成因,研究对应措施,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

16、举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09108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农村离任“两老”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按村党支部书记960元/年、村委会主任840元/年的标准执行,发放511人471280元。(六)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和审批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加强动态管理。2017年,新增孤儿11名,核减到龄人员11名,全年共为110名孤儿发放了106.68万元生活费。二是认真做好“三院”项目建设。将5个老旧、设施落后的敬老院纳入了十三五养老规划项目中。同时积极落实政府民生工程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建成了3个示范性居家养老中心,完成了6个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福利机构安全检查,对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115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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