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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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委教宣20112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通 知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属中职、中小学校: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根据今年教育年度会议和全省教育工委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中小学德育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1年5月27日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

2、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和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题,以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为重点,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基础,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优化育人环境,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进一步

3、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到2013年,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深化;建立省、市、县、校四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健全完善中小学生法纪教育长效机制,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同比明显减少;设区市各建成1个示范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70%县(区、市)各建成1个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实施培养培训百名德育名师、千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生管教师、万名骨干班主任计划;建设覆盖全省城乡学校的数字德育资源共享平台;健全完善全员育人的“成长导师”机制,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网络进一步形成。经过三年努力,使社会

4、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加普及深入,心理健康、文明礼仪和法纪教育更加有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更加丰富生动,校园文化进一步繁荣,德育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德育特色更加彰显,中小学普遍重视德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科学发展。遵循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成人成才,为学生终生发展和幸福生活打好基础。小学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帮助学生初步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懂得做人做事基本道理和社会生活基本常识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帮助

5、学生初步认识国情,初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强化行为规范教育和法纪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逐步形成诚实守信、自强不息、敢于担当的良好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科学意识。高中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逐步形成法律意识、科学意识以及诚实正直、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中职学校还要加强职业道德、劳动纪律、职业规范教育和健全人格、自信自强、创业精神

6、教育。三、工作重点2011年至2013年重点推进和实施10个行动项目:(一)养成教育提升行动强化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把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基础工程,进一步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制定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手册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须知,切实抓好以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针对学段特点,小学重点开展讲文明、讲礼貌、爱劳动、爱集体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中学重点开展遵守校规校纪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各学校要制定行为规范教育规划和工作目标,落实岗位职责和评估考核制度,狠

7、抓学生一日常规管理与教育,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开展全省行为规范示范校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团、队在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民主管理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能力的运行机制。把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引导学生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是个好公民。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认真贯彻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将文明礼仪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把文明礼仪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形成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分别确定小学、初中、高中的文明礼仪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结

8、合学校日常管理,引导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注重文明礼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各地各校要抓好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和中职学生“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普及率。每个县(区、市)要创建23所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学校,指导学校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文明礼仪教育。(二)生命安全教育提升行动加强生命教育。制定实施福建省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把生命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编写生命教育地方和校本教材。根据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生命教育的重点内容,推进生命教育内容进课堂,将生命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把生命教育与拓展型、探究型课程和专题教育有机结合,与综合实践活动结合,与学校日

9、常生活与管理相结合。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组建福建省生命教育指导组,加强对学校生命教育的引领指导。各地各校要开展“珍爱生命、幸福生活”等主题教育活动。在福建中小学生在线开设“生命教育”频道、网页。加强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举办安全讲座、编写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制作安全教育动漫宣传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加强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震、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用电安全等教育。加强学生安全自救技能训练,形成学校安全演练的长效机制,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

10、定和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学校要重点加强校园保卫力量,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内治安巡逻,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校车的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法纪教育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法纪进校园”和“法纪进课堂”活动,抓好每学期第一个月的“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形成制度、全面覆盖。中小学普遍开展遵纪守法、团结友爱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意识,引导学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稳步推行全员育人的“成长导师”制度,让所有教师都负责到班,责任到人,担当部分行为有偏差学生的“成长导师”,或分担部分班级管理工作,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

11、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法纪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对校园暴力、网络犯罪、勒索等中小学生犯罪早期预防、预警和干预,建立学生校园伤害预警机制,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校园侵害案件的发生。(四)心理健康教育提升行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立省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建专家团队。全面建立省、市、县、校四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室、心理热线、心理论坛、网络咨询平台等的作

12、用,到2012年实现学校心理咨询室基本覆盖,每个县(区、市)都要创建35所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把每年5月最后一周确定为“心理健康教育周”,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优质课评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按师生比1:1000配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与水平,2013年前对中小学德育干部和骨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轮训一遍。(五)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提升行动各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有心理障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帮扶制度。各地要发动社会

13、力量,推广“爱心妈妈”等结对帮扶办法,让他们感受关爱,更好地融入集体、融入社会,培养奋发向上精神,减轻心理负担。学校要制定关爱帮扶特殊群体工作计划,采取多种救助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地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要挖掘亮点,培育和树立特殊群体学生优秀典型。各学校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落实“一对一”帮扶。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社区联系,实施个性化的人文关怀,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转化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渡过难关,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控能力,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发生。(六)课堂育人提升行动加强和改进德育课程教学。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德育课程。推进中小学德

14、育工作整体化建设,合理安排不同学段、年级德育内容和目标体系,发挥德育学科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优势,增强德育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德育教研员,组织开展系列教研活动,加强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指导,提高德育课程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开展福建德育名师网上授课(教研)活动,展示推广各地德育课程优质教学资源。逐步建立省、市、县德育名师(德育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发挥德育名师和德育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促进德育课程教学和育人团队成长。实施开展全省德育课程“精彩一课”和优秀课件征集评选活动,积极推广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等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德育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形式,提高德育课教

15、学质量,充分发挥德育课堂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积极挖掘和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学科教学中德育渗透的意见,整体规划好中小学学科德育内容体系,落实各学段各学科德育目标要求。设立学科德育研究重点课题,利用中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德育资源,找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合点,开发中小学各学科德育教师教学参考资料。开展全省课程育德优秀案例评选和课程育德研讨交流活动,推广学科育人成果。把学科德育渗透纳入德育测评体系,到2013年实现中小学各学科德育有机渗透。 (七)校园文化育人提升行动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体现个性、促进发展”的要求,制定实施本

16、地区校园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力争到2013年,使全省大多数中小学校拥有体现鲜明教育内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各中小学要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处景观,营造德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加强校园广播站、宣传栏、阅报栏等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全省中小学“争创温馨班级、构建和谐校园”活动。加强校园精神培育。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有序。深入推进学风、教风、校风建设,通过校微、校训、校歌、校报校刊、校树、校花和校风、教风、学风宣传牌等载体表现校园精神,让师生受到熏陶和激励。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建立校史陈列室、荣誉室,举办校史展览、校庆活动等,增强师生对校园精神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活动。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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