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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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 本王店镇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1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主要控制指标6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8第四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1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细则13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9第七章建设用地规划与布局22第八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4第九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28第十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31第十一章 规划附则33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2、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4、 统筹安排各

2、类用地,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必需的用地; 5、坚持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相结合,实现土地利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第二条 指导思想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定王店镇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用地数量及空间布局,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为王店镇的城镇化建设提供有效的土地保障。第三条 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

3、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7)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8)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2、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

4、(国土资发2004133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10)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1

5、1)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等。3、相关规划(1)嘉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秀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秀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秀洲区城乡协调发展规划(2006-2020年);(5)秀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6)秀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7)王

6、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8)王店镇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成果(2001-2010年);(9)王店镇总体规划(2011-2020年)等。第四条 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2、集约节约利用土地;3、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平衡。第五条 规划范围王店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1587.11公顷,包括23个行政村。第六条 规划期限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第七条 规划任务根据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本地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

7、、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用地及其它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主要控制指标第八条 规划期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达69.25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83.13亿元;人口总数控制在1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5.5万人。第九条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切实保护耕地,稳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 、大力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第十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耕地保护目标:到规

8、划期末,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61.34公顷,其中嘉兴市中心城区379.63公顷,王店镇6081.71公顷,全部落实在本行政区域内,确保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达到5920.41公顷,其中嘉兴市中心城区367.93公顷,王店镇5552.48公顷;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20.97公顷;开发整理复垦土地总规模达到375.18公顷。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到规划期末,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88.95公顷以内,其中嘉兴市中心城区涉及范围规模为453.21公顷,王店镇1035.7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控制在423.37公顷以内,其中嘉兴市中心城区265.12公

9、顷,王店镇158.25公顷。3、用地效益和集约利用目标:到规划期末,全镇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18.27平方米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3.05平方米以内。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遵循下列原则1、符合规划目标和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2、优先安排生态用地,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3、合理保障农业用地,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5、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6、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用地、节约用地;7、增减一致、总量平衡,做到数、图、表、文一致。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1、耕地:2005年耕地总

10、量680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77;至2020年全镇耕地总量6470.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84,规划期间净减少339.24公顷。全镇耕地减少714.42公顷,其中281.56公顷为建设占用,其他减少432.87公顷;耕地通过土地复垦增加375.18公顷。2、园地:2005年园地总量158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6,规划到2020年全镇园地总量2084.52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17.99。规划期间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园地净增加502.22公顷。3、林地:2005年林地总量4.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规划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不变。5、其他农用地:200

11、5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700.34公顷,规划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608.69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净减少91.65公顷。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全镇2005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量1565.6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51;到2020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量1488.9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85。规划期间内净减少76.68公顷。、建制镇用地:2005年全镇建制镇用地面积337.89公顷;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城镇化水平,规划到2020年末全镇建制镇用地增加到456.04公顷,人均82.91平方米。、农村居民点:200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1022.44公顷;规划到202

12、0年末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下降到627.59公顷,人均139.46平方米。3、交通水利用地:2005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52.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规划到2020年末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减少到258.06公顷。4、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76公顷,规划到2020年末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保持不变。第十四条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2005年全镇未利用土地670.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9,规划到2020年末全镇未利用土地面积保持不变。1、水域:到2020年末,全镇水域面积保持不变,为664.90公顷。2、自然保留地:到2020年末,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保持不变,为

13、6.02公顷。第四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十五条 合理调整农用地布局1、规划期间基础设施布局应有利于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保护。2、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应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形成城市“绿心、绿地”等绿色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第十六条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1、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基础上,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合理进行建设用地布局。2、为形成小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时优势保证城镇用地,控制和逐步缩小农居点用地规模,加大中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力度,以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的实现。3、建设用地布局尽量利

14、用非耕地、荒地等其他土地。体现建设用地布局尽量不占和少占耕地的原则。4、生产仓储用地以及其他高污染性、危险性用地,须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高污染性工业用地布局须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优化原则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安排农业用地。 2、农用地内部要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3、非农业建设用地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用地,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居民点建设用地通过村庄的撤、缩、并、压缩用地规模。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用地必然要扩大,其占用耕地的数量必须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不足部分由内部挖潜解决。村庄建设用地的扩大以内部挖潜为主。5、协调原则。经核定的各部门用地数量,可作为用地综合平衡的依据。各部门用地的面积、范围、位置,要进行反复平衡、征求意见;如存在矛盾时,要依据规划原则、调整次序,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经多次协调难以达成一致的,由规划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交规划小组讨论决定。第十八条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初步方案按照上述土地利用优化原则,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案如附表2所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了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合理衔接。第五章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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