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听力保护计划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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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工听力保护计划指引序言本所于83年进行之劳工作业环境安全卫生状况调查显示,作业环境中劳工重视之健康危害因子之排序,噪音问题位居第三,且劳工认为最需改善的安全卫生问题中,噪音之改善控制排名第二。依卫生署检疫总所听力检查通报系统85年统计数据发现,噪音作业劳工听力检查报告中约有22%劳工听力损失达40分贝以上。因此保护噪音作业劳工之听力,实为事业单位安全卫生重要课题之一。台湾劳工安全卫生法规对于噪音危害预防,分别规定于劳工安全卫生法、劳工安全卫生设施规则、劳工作业环境测定实施办法、劳工健康保护规则等,本指引目的在提供事业单位听力保护计划之整体概念,使事业单位于规划、执行听力保护计划时有所遵循。

2、并期事业单位依本指引拟定其单位之听力保护计划,视为职业灾害防止计划之一,由雇主、计划执行人员与劳工共同参与、配合并确切执行,使因职业暴露导致听力损失之发生率降至最低。第壹篇劳工听力保护相关法规劳工安全卫生法:第五条:雇主对左列事项应有符合标准之必要安全卫生设备:八、防止辐射线、高温、低温、超音波、噪音、振动、异常气压等引起之危害。雇主对于劳工就业场所之通道、地板、阶梯或通风、采光、照明、保温、防湿、休息、避难、急救、医疗及其它为保护劳工健康及安全设备应妥为规划,并采取必要之措施。劳工安全卫生法施行细则:第十条:本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应实施作业环境测定之作业场所如左:三、显著发生噪音之室内作业场所

3、。第二十一条:本法第十二条所称特别危害健康之作业,系指:一、噪音在八十五分贝以上之作业。二、劳工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二百八十三条:雇主为防止劳工暴露于强烈噪音之工作场所,应置备耳塞、耳罩等防护具,并使劳工确实戴用。第三百条:雇主对于发生噪音之工作场所,应依下列规定办理:一、劳工工作场所因机械设备所发生之声音超过九十分贝时,雇主应采取工程控制、减少劳工噪音暴露时间,使劳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时日时量平均不超过表1列之规定值或相当之剂量值,且任何时间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分贝之冲击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贝之连续性噪音;对于劳工八小时日时量平均音压级超过八十五分贝或暴露剂量超过百分之五十时,雇主应使劳工戴用有效

4、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护具。(一)劳工暴露之噪音音压级及其工作日容许暴露时间如下列对照表:表1劳工暴露噪音音压级及其工作日容许暴露时间表工作日容许暴露时间(小时)A权噪音音压级(dBA)89069249539721001105110或更少115第贰篇劳工听力保护计划指引当暴露于噪音环境下,除了造成谈话干扰令人厌烦外,在生理上,会使人因内分泌异常而引发头痛、高血压、降低工作效率及疲劳、易怒的情绪反应,而最主要且直接的危害就是导致听力受损。噪音导致的听力损失可概分为传音性听力损失与感音性听力损失二类;传音性听力损失是由外伤(如:爆炸、打靶等突发性高噪音之强大压力造成耳膜破裂等)或疾病所导致;长期暴露

5、于噪音环境下,因毛细胞受损使听力无法恢复,导致听力阈值升高的现象即为感音性的永久听力损失。以往因噪音引起的健康效应较缓慢且不易察觉,使得劳、资双方常忽略了噪音的危害,待发现听力不良时,多已发生严重且无法恢复之听力损失,进而影响了劳工之生活质量。政府为保护劳工的听力免于受损,已制订了完善的听力保护相关法规。但由许多研究调查结果发现,本国许多产业之噪音量仍超过噪音暴露八小时日时量平均90分贝之规定,而有导致听力损失之虞。此外,金属加工业、汽车制造业、机械工业及造船业等之作业环境皆有冲击性噪音存在,且峰值常有超过法令标准的情形出现。为保护噪音作业劳工免于听力损失的危害,实施听力保护计划实为一主要防范

6、之法。执行听力保护计划的目的为控制噪音危害,避免噪音引起之听力损失,本文探讨之听力保护计划即在预防感音性听力损失的发生,保护长期暴露噪音作业场所下之劳工避免遭受听力损失之苦。图2-2噪音场所之标示第四章劳工暴露时间管理4.1劳工暴露时间管理目的当劳工于噪音作业场所中暴露量超过法令标准时,若工程控制技术上难以克服或成本太高无法承担时,可利用噪音作业劳工暴露时间管理来改变劳工的作业时间或程序,以减少劳工噪音暴露剂量。对以管理为对象之劳工,应使其配合佩戴防音防护具,并密切注意该劳工年听力图之变化,以评估成效,并确定其是否落实执行。4.2 劳工暴露时间管理主要项目1.劳工轮班制:劳工于噪音作业场所中工

7、作,当八小时日时量平均或暴露剂量超过容许限量时,单位主管可将高噪音工作分为多班制,由二人或更多人轮班去做,缩短劳工噪音暴露时间。实施劳工轮班制(高噪音作业与低噪音作业轮替作业),其每日工作时间仍为8小时,因轮班作业而减少暴露于高噪音作业之时间,进而降低劳工之暴露剂量。将劳工于高噪音与低噪音场所之工作时间互相搭配,可使工作日时量平均暴露量在容许限量之下,以免造成听力损失。轮班制可以为不同工作场所的轮班,或为同一工作现场、同一生产在线,不同噪音量暴露量的时间调配。2.工作调整轮调:劳工于噪音作业场所中工作,为避免因长期暴露于噪音环境下导致听力受损,可每隔一段时间(每月、每季或每半年)调整劳工的工作

8、性质,轮调不同作业区之劳工,变换其工作环境,以降低听力严重受损的发生率。工作调整轮调需辅以防音防护具的使用,以不造成听力损失为前提。3.调整作业程序:当劳工之噪音暴露量超过容许值时,除进行工程控制、轮班与轮调外,亦可针对改善作业程序来降低暴露量。从整个作业程序中找出噪音暴露量大之作业,进而针对该作业进行作业时间、程序调整改善或以其它方式替代,以达到减少高噪音暴露之目的。4.以自动化作业替代:于噪音作业环境下,应尽量以自动化机械作业取代人工或半自动化作业,使劳工尽量减少至噪音场所的时间,并减少暴露之劳工数。4.3执行劳工暴露时间管理相关人员责任1.雇主:确实掌握作业场所之噪音状况(音场分布、机械

9、运作情形、劳工暴露状况等),制订劳工暴露时间管理之政策方针。设置安静之休息室、活动中心、餐厅等供劳工休息、活动用。2.计划执行人员:了解劳工作业暴露状况,评估各暴露时间管理项目之可行性,选定效果佳之方案执行,并定期评估其执行成果。实施轮班、轮调与调整作业程序,皆需以不造成听力损失为前提。实施时,皆应告知员工相关危害与应注意事项,以避免因疏忽造成之伤害。定期检视劳工听力检查资料之变化情形,如有发现异常变化,应报告雇主及告知劳工,并检讨措施之缺失,立即改善。3.劳工:配合事业单位实施之轮班、轮调与调整作业,并依规定执行各项防护措施(防音防护具之佩戴等)。应注意作业场所的噪音问题,一旦发现异常现象,

10、应立即通报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卫生人员。第六章防音防护具选择及使用本章主要在说明防音防护具选择及使用的整体概念,期能藉由本章之说明,增进雇主、计划执行人员、劳工等对防音防护具选择及使用之方法及应注意事项的了解。并藉由防音防护具的使用,确实降低耳朵暴露之噪音量,避免听力受损。6.1佩戴防音防护具之目的防音防护具因对声音有阻隔的作用,可减低外界噪音对听力的影响,有效地避免听力损失。当作业场所无法以有效的方法进行噪音控制,或于进行噪音工程改善时,噪音被控制至合于法令标准前,使用防音防护具来保护劳工听力免于受损为一有效的方法。然防音防护具的佩戴是一种治标的方法,必须配合工程控制与作业管理使劳工之噪音暴露量

11、合于法令规定。6.2防音防护具之种类因市面上防音防护具的种类繁多,按照其基本性能可概分为耳罩、耳塞与特殊型防音防护具三大类。基于遮音性能、方便性与实用价值的考虑,佩戴时应视需要而选择不同的防音防护具或组合来使用。1.耳罩:具有隔音功能,由包覆外耳的耳护盖、与耳朵密合的软垫、于软垫内的吸音材料与连接两个耳护盖的头带所组合而成。耳罩除可阻绝气导噪音外,亦可以隔绝部分的骨导音,故有较高的隔音值。2.耳塞:用于外耳道中或外耳道入口处,以阻止声音(气导音)由外耳道进入内耳。耳塞依制造的方式又可分为: 模压型耳塞:由软硅胶、橡胶或塑料等材料制成,不经压缩变形,直接插入外耳道。有时会以头带或绳子互相连接,防

12、止耳塞掉落或遗失。 可压缩耳塞:由泡棉等可压缩软质之材料制成。于使用前需经手压缩后再放入外耳道中,待耳塞膨胀与耳道形成紧密的功能。 个人模压型耳塞:根据个案的耳道形状所灌模压铸的,因此与耳道有较佳的密闭功能,可增加隔音值。3.特殊型防音防护具:振幅感度防音防护具:当外界噪音量增大时,隔音的效果增加;当噪音量减小时,隔音效果也减小。如此可听得较清楚谈话声音,于噪音环境下,亦有较佳的保护。主动噪音控制耳罩:应用电子线路产生与噪音相位相反的声波,将噪音抵销,以达到减少噪音的目的。适用于稳定、低频的噪音。通讯用耳罩:于耳罩上安装有线或无线的装置,除可防音外,尚可清楚地接收讯号。防音头盔:将头大部分都包

13、覆起来,除了可减少声音由耳道进入内耳外,同时减少经由头部骨骼传递至内耳的骨导音。6.3防音防护具选择规范防音防护具的佩戴应依暴露噪音类型、作业现场环境等不同,选择适合、有效的防音防护具来保护劳工之听力。一般选择的考虑分述如下:1.符合标准规范:对于一个所谓合格的防音防护具,是指由经过认可的实验室以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测试合格的防音防护具,并给予此一防音防护具适当的认可标章,例如:正字标章、或CE标章,如此的选择至少可以得到最基本的保障。2.声衰减值的要求:防音防护具的选择中,声音衰减的功能为一重要考虑的参数之一;当工作环境中的噪音超过法令规定,劳工必须佩戴防音防护具来保护听力,防音防护具的声

14、衰减值是否恰当,关系劳工是否可有效地防止噪音,免于听力损失。3.实际佩戴时的防音性能:防音防护具声衰减值都是在实验室中按照一定的规范测试得来的。但是在佩戴时,应考虑因环境、工作型态、个体差异与佩戴方式错误等因素,导致实际佩戴防音防护具的声音衰减性能与标示不同,而无法达到防音之目的。为避免劳工因佩戴了防音防护具而以为具有防音效果,却又因上述原因无法达到防音效果,而导致听力受损的情形发生。故选择防护具时除考虑防音防护具之声衰减值外,亦应对实际工作环境、工作型态及个人体型等进行评估,选择适当的防音防护具。此外,工厂亦应加强劳工的教育训练教导其选择最适用之防音防护具与正确佩戴之方法。另外在噪音很高的环

15、境中工作时,有时须同时使用两种防音防护具(耳塞与耳罩等)来保护听力,此种组合式防音防护具之声衰减值需经过实际的测试方可确定,不可以直接将二者之声衰减值相加当为组合之声衰减值。4.使用者的舒适性与接受性:在挑选防音防护具时,防护具的舒适性、重量、规格大小、材质、造型、夹紧力、压力、调整性、脱戴的容易程度等方面皆应予以考虑,但重要的就让佩戴者对所挑选的防音防护具有较高接受程度。于作业场要是所佩戴防音防护具虽然可因减少噪音的暴露量而减少对听力的伤害,但劳工常可能因佩戴造成的不舒服情形而降低佩戴的意愿与佩戴的时间(噪音暴露作业时未全程佩戴),导致听力无法得到适当的保护。5.工作环境的考虑:在特殊的工作环境中,或者是在工作环境中有特殊的要求,此时在不同的场所中,则各有其适用的防音防护具。在高温、高湿度环境中宜使用耳塞、耳塞软垫内有液体装置具清凉效果者、或使用易吸汗的软垫套子。尘土较多的环境中宜使用丢弃式耳塞、或使用可更换软垫套的耳罩。常常进出噪音环境:宜使用易脱戴的耳罩或附有头带的耳塞。高频信号、警告信号或交谈听取:由于大多的防音防护具声音衰减特性在低频时较低,高频时较高,若要听取高频信号、警告信号或交谈话语,则宜尽量挑选声音衰减在频率范围内尽量是平均分布的防音防护具,亦即在低频有较高的声衰减值,而在高频的声衰减值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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