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备案)【2010】主13号-电网机器损坏保险附加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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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网机器损坏保险附加险条款本附加条款是电网机器损坏保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条款投保。一、扩展类K01 专业费用条款K02 空运费用保险条款K03 清除残骸费用保险条款K04 特别费用保险条款K05 临时移动条款K06 在建工程条款K07 保护措施条款K08 小型安装工程条款K09 自动喷淋条款K10 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K11 清理费用条款K12 试车条款/调试条款K13 索赔费用条款K14 场外维修及改造条款K15 临时保护措施条款K1

2、5 专业费用条款B二、规范/解释类G01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G02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G03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G04 自动升值扩展条款AG05 自动升值扩展条款BG06 预付赔款条款AG07 预付赔款条款BG08 错误和遗漏条款G09 保险公估人条款G10 索赔单据条款G11 不使失效条款G12 不受控制条款G13 违反条件条款G14 重置价值条款G15 投保人随时解除合同条款G16 紧急抢险条款G17 临时保护措施条款G187 抢险施救条款G19 G18 违反保证条款G20 增加资产条款CG21 预付赔款条款CG2219 电力企业取费标准条款G23 G20 标题条款G24 G21 保单制

3、作人条款第 10 页 共 10 页一、扩展类K01 专业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为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上述赔偿费用应以财产损失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收费规定为准,但保险人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万元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K02 空运费用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

4、损失有关,但本条款项下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应赔空运费的20%或 ;以高者为准。总赔偿金额: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3 清除残骸费用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保险人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4 特别费用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

5、空运费),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单项下予以赔偿保险项目的损失有关。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若损失项目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总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5 临时移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支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保险财产为清洁、维修、修理或其他类似目的而临时移动过程中,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场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场所由陆路、水路、航空和铁路往返运输途中因承保的风险所导致的物质损失。本扩展条款受下列条件限制:一、被移动保险财产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财

6、产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也不得超过本保险单项下总保险金额减去所承保的建筑物和仓储物品保险金额的20%;二、如另有其他保险存在,则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三、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各类仓储物品或商品,上述物品在移动过程中遭受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四、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下列财产:(一) 领取交通执照的机动车辆和汽车底盘;(二) 他人委托被保险人管理的财产,机器及设备除外。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K06 在建工程条款鉴于在建工程从完工投入运营到进入财务固定资产之间存在时间差,本保险负责赔偿已投入运营工程在此时间段内因本保险单项

7、下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上述已投运未入账工程必须取得投运报告,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本保单总保险金额的15。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K07 保护措施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对因受损保险标的影响或威胁或破坏等可预见的原因,引致的非直接受损保险标的的合理的临时或永久性的修理、保护、转移、临时存放而产生的必要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上述费用仅限于为防止受损保险标的遭受进一步损失所进行的修理、保护而产生的费用,且本费用与施救费用不可重复使用。每一供电局/每一省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万元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

8、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K08 小型安装工程条款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机器设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机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维修过程中,所发生小型安装工程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K09 自动喷淋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因喷淋系统的突然破裂、失灵造成该财产的水损(或水污损失)。但本公司不负责下列原因造成的水损:(一)爆炸、地震、地下火或因火灾受热;(二)建筑物闲置期同的严寒;(三)喷淋系统闲置或废弃。本保险单所载其

9、他条件不变。本条款对每次损失的免赔金额为:人民币 元本条款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元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K10 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尽管保险单有相反规定,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并由本公司支付费用,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人应采取或同意或允许采取保险人认为必要和合理的一切措施,以便保险人行使任何权利,或从其他方取得在其对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进行赔付或修理后将被赋予或转让的补偿,无论上述措施是否为本公司在赔偿前或赔偿后所认为必要或要求。本公司在此同意放弃向被保险人的联营公司、母公司、任何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或任何有关的团体、官员或个人进行追

10、偿的权利。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K11 清理费用条款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本扩展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超过 万元K12 试车条款/调试条款本保险单扩展承保机器设备的试车,但为期不超过四个星期(由第一次试车开始起计)。对部分投入使用或交接完毕的机器,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对于为投入使用或交接的只要不超过规定外的期限,保险仍然有效。如使用旧的机器设备,本条款即停用。K13 索赔费用条款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提供索赔材料单证而支付的费用均由保险

11、人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安、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的查勘及证明费用等。K14 场外维修及改造条款在保险期内,若被保财产需要在投保地点以外的场地进行维修和/或改造时,本保单自动扩展承保位于维修或改造地点的这部分被保财产。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K15 临时保护措施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如果保险财产的任何部分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本保险单项下的赔偿扩展包括为进行合理的临时或永久性的修理而产生的必要费用,但仅限于为防止财产遭受进一步损失所进行的修理,且被保险人应保留上述修理支出的详细记录。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均不变。K15 专业费用条款B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

12、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上述赔偿费用应以财产损失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收费规定为准,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万元。二、规范/解释类G01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所申报的并经保险人确认的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增加资产,但不包括财产本身的升值,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保险期间内新增加资产的金额应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限额。被保险人须每季度末10日内申报增加资产的价值,且按相应的费率支付新增加资产部分自申报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本附

13、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G02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增加的资产,但不包括财产本身的升值,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保险期间内新增加资产的金额应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限额,且被保险人须每季度末10日内申报增加资产的价值。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G03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保险金额自动恢复,但被保险人应按日比例补交从发生损失之日起至保险单终止之日止恢复

14、保额部分的保险费。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G04 自动升值扩展条款A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项下双方约定自动升值的保险标的(存货除外)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每天以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金额升值率的1/365增加,计算公式如下:保险金额每天升值金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金额升值率1/365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G05 自动升值扩展条款B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纳额外保费,保险人同意本保单明细表所列各项目的保险金额应在本保险期限内按其比例部分增加百分之十。除非保单另有规定,本条款只对保

15、单生效之日的保险金额有效。被保险人在每次续保日期,均应通知保险人下述情况:(一) 每次续保开始时需要保险的金额;(二) 续保期内需要增加的百分率。如不按上述执行,本条款规定停止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上述项目在续保前的保险金额将转为明细表中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G06 预付赔款条款A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经保险人或保险人委托的公估人理算后,损失金额已确定部分的赔款可预付给被保险人,该部分预付赔款应从总赔款金额中扣除。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G07 预付赔款条款B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及相关单证资料之日起六十天内,未能确定赔偿金额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及公估人(理算师)的建议,保险人可预先支付部分赔款,金额限于预计赔偿金额的40%。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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