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消防上墙制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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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场所消防上墙制度标准经营场所消防上墙制度标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深化杏坛镇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遇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由企业、单位、“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向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签订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内容(一)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和督促本单位落实“三不准”,即不准企业、“三小”场所经营范围内违规住人;不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企业、“三小”场所确保下班、休息时间关断电源,不留火种;不准锁闭、封堵

2、、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二)凡违规搭建阁楼住人的,一律拆除住人阁楼;凡合用场所达不到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清除违規住宿人员;凡未有安装防火型漏电开关、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測器和消防应急照明装置的,一律强制安装;(三)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一畅”即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四)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自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改;(六)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足够配置,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

3、通。承诺人(指模)企业(场所、商铺)(名称公章)日期:“三小”场所消防标准1.场所内不得违规住人;2.按要求设置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楼梯间形式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堵塞、占用、锁闭疏敝通道、安全出口;3.符合防火分隔要求设置住宿场所的,应按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其外窗、阳台上的防盗网要设置紧急逃生口、二层(含二层)以上紧急逃生口要设置逃生缓降器、消防逃生梯或辅助爬梯等辅助硫散生设施;4.场所内各区域应配置消防应急照明,并按要求规范安装;5.“三小”场所应按要求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毎区域设置不少于一个;6.按每75m配备不少于

4、2具4kg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放置于无遮挡、明显易取位置(面积不足75的按75配备);7.场所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足够、有效;8.不得违规存放、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及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液体;9.餐饮经营性场所存储液化石油气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苑标准要求并设置独立储瓶间,其他一般性经营场所内不得明火煮食,不得存放装载量超过相当于2个15kg的液化石油气瓶;10.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规范,营业结束要做好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等防范措施;11.要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2.员工熟悉报火警基本内容和要求、懂得使用场所内灭火器材、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

5、XX区出租屋消防标准一、出租屋不得与经营、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二、出租屋与其他功能空间(如商铺、办公等)处于同一建筑物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三、出租屋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四、不得在出租屋楼层内设置住人的夹层阁楼和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床位。五、出租屋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设有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的紧急逃生出口。六、出租屋除厨房外,其他场所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等燃料。当出租屋内设置使用明火的厨房时,厨房应当采取分隔措施和居室分开。出租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

6、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厨房、厕所、楼梯等面积不计入人均使用面积内)。七、出租屋应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6层及6层以上。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得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八、出租屋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一)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单元式、塔式居住建筑;(二)通廊式居住建筑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超过15米,且符合以下条件的: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第二、三层居住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的;2.耐火等级为三级,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下

7、,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第二、三层居住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的;3.耐火等级为四级,设置在2层及2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第二层居住人数不超过30人的;九、通廊式居住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十、出租屋内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宜小于1.1米,楼梯间宜直通天面,并在首层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且楼梯间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与停车、商铺等场所进行分隔;十一

8、、除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外,出租屋的疏散楼梯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设置,3层及3层以上的,室内疏散楼梯不应采用未经防火保护的金属梯;室外楼梯符合以下要求时可作为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大于45;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且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十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十三、通廊式出租屋应在公共疏散走道、楼梯间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十四、出租屋应配置灭火器材,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每50平方米1具的标

9、准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当选用2公斤以上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灭火器应成组设置,每组灭火器不少于2具且不多于5具并应设置在1.5米墙身或地面上。十五、只设一把疏散楼梯且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屋宜设置辅助疏散的外窗或阳台,并配置逃生绳或缓降器、逃生软梯等逃生避难设施,外窗的窗口高度不宜小于1.0米,宽度不宜小于0.8米,窗台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米。十六、出租屋内的电气设置应由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和施工,出租屋内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且每一电表后应当安装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不得使

10、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十七、出租屋集中地区应完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十八、超过五层或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的出租屋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十九、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二十、本指南与上级规定不相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出租屋消防管理员工作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档案记录与现场照相工作。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安疏散标志。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11、;定期检查和维护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居住人员和管理员进行演练。六、劝阻和制止一些违规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七、落实一名专职消防管理防员,担任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队的日常工作。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消防队开展火灾原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出租屋居住人员消防工作职责为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房屋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出租屋内的居住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自

12、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注意用电防火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电器线路要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要做到人走灯灭。三、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每次使用后要切断气源。四、房间内不存放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五、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六、室内装修要执行消防规定,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有条件的租户宜配置手提灭火器。七、未有独立设置的居住房间内严禁设置厨房,厨房部位与居住部位必须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八、禁止在出租屋的楼梯间

13、、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房间内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车必须停放到有实体墙完全分隔的独立车库内。九、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组织疏散逃生及火灾扑救,并及时向出租方报告,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出租屋防火公约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消防组织的管理。二、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挪用、圈占、埋压和损坏。三、严禁在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楼院消防通道、出口,不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四、出租屋内不得存放汽油、油漆、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五、出租屋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能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六、教育儿童不玩火,不

14、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七、居民外出或睡前要检查电源开关、燃气灶灶前阀等是否关闭八、室内装修时,要安全铺设电气线路,安全使用稀料、油漆等装修材料,防止火灾发生。九、家庭发生火灾时,不要因为贪恋财物而贻误疏散逃生时机。十、掌握“119”火警电话或社区义务消防值班室电话,发生火灾及时向公安消防队或社区义务消防队报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一、组织指挥机构火场总指挥: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联络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火警电话:119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

15、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报警:1、任何同事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公司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公司值班人员。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4、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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