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修理改造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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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号中铝洛铜机电设备修造公司企业标准起重机修理、改造通用作业指导书 标准号(改动)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580t系列起重机修理、改造和质量验收的通用工艺技术规范,对于其具备同等条件的梁式、门式起重机等,也可参照使用。1 一般要求1.1 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大修解体前,必须进行下列各项检查,作好记录,并纳入修理验收的文件内存档。1.1.1 将小车置于起重机的跨端,测量桥架主梁拱度,并绘出拱度曲线图。1.1.2 测量桥架主梁的旁弯度。1.1.3 测量起重机的实际跨度(必要时)。1.1.4 测量起重机和减速器的噪声。1.1.5 检查小车是否有“三条腿”现象,小车起动瞬时是否有扭动现象。1.1.

2、6 检查大、小车轮是否有啃轨现象,测量轮缘实际磨值。1.1.7 检查大车起动瞬时是否有扭动现象。1.1.8 开动大、小车在轨道全长上进行空运转试车,运转时间应不小于10分钟,检查运转机构有无异响,振动及过热等不正常现象。1.2 解体所有零、部件,并清洗、检查、更换损坏件、润滑、密封。所更换起重机上的零件、部件和构件,应符合图纸、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并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重要的零、部件和构件,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标准中的有关规定。1.3 更换的零、部件和构件不得有毛刺、飞边、碰伤痕迹、锈班、割瘤、焊渣等。1.4 起重机上的各种安全装置、信号装置、吨位标志必须配齐。

3、大车轨道终端的限位开关挡架和终端撞架,也必须配齐。1.5 起重机各润滑部位的油孔应配有油堵、注油嘴、油管、伸出的油管端头也应配有防尘油堵或注油嘴。保证润滑良好、无渗漏,各机构减速器加油(质、量)符合要求。1.6 起重机机械部分的固定螺帽必须垫有弹簧垫圈,与斜面联接的紧固螺帽必须垫有斜面垫圈。1.7 单独驱动的起重机大车电动机应为同一生产厂的产品,且电动机铭牌参数必须一致。1.8 起重机起升机构中的重锤式限位开关的下重锤,安装位置应正确,活动横杆调整不得倾斜过大,限位开关打开时活动横杠杆应处于水平位置。2 对金属结构的质量要求2.1 当小车处于跨中,并在额定负荷下,主梁的下桡值在水平线以下达到S

4、/700时,应予以校正修复(S 起重机的跨度)。 经校正修复的主梁应达到以下要求:2.1.1 在跨中S/10长度范围内,主梁上拱值应达到S(0.91.4)/1000。2.1.2 同一横截面上,两条小车轨道的高低差应达到: K2.0m时 允许偏差c3mm 2mK6.6m时 允许偏差0.0015K K6.6m时 允许偏差c10mm2.2 主梁旁弯变形达到下列界限时,应予以修复:2.2.1 空载时,小车位于跨端,主梁旁弯达到或超过S1/2000时(S1为两端始于第一块大筋板的实测长度,在离上翼缘板约100mm的大筋板处测量,只能向走台侧凸曲)。2.2.2 小车运行有夹轨现象时。2.3 小车轨道顶面磨

5、损达到或超过轨顶厚度的15%,侧面磨损达到轨顶宽度的10%时应更换新轨道。更换的新轨道头部应采用锯割或其它机械加工方法割断和平头,不得有毛刺、飞边。2.4 新小车轨道安装后应达到下述技术要求:2.4.1 侧向的局部弯曲,在任意2m范围内不得大于1mm。2.4.2 接头处的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1mm,间隙e2mm。2.4.3 压板对轨道必须压实压牢,轨道底面与主梁上盖板筋板处紧密配合,轨道在纵、横向均不得窜动。2.4.4 跨端处轨距允许偏差2mm;跨中轨距允许偏差:+1mm +5mm2.4.5 小车轨道底面与主梁上盖板之间允许局部有间隙,但不得 超过附表21规定得数值。 附表21轨道规格P

6、18P24P24允许间隙(mm)11.523 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标准3.1 金属结构3.1.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予以报废。3.1.2 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检查和测量,经计算,当乘载能力降低到原设计承载能力的87%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3.1.3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的措施,否则应停止使用。3.1.4 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地安全运行时,若不能修复,应报废。 注:对于一般类型桥式起重机,当小车在额定载荷下处于跨中,主梁跨中的下桡值在水平线以下达到跨度的1/700时

7、,若不能修复,应报废。3.2 吊钩3.2.1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危险断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d. 扭转变形超过10%;e.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3.2.2 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3.2.3 吊钩组上的各零部件有裂纹或者吊钩联结螺纹变形、滑牙应更换。3.3 钢丝绳 对于符合GB/T89181996钢丝绳标准的钢丝绳,按下述规定检查报废。3.3.1 钢丝绳的断丝数达附表31所列数值。附表31 钢丝绳报废断丝数安全系数钢丝绳结构(GB110274)钢丝绳 6(19)钢丝绳 6(37)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根)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

8、同向捻小于61262211671472613大于716830153.3.2 断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附表31所列钢丝数按附表3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附表32 折 减 系 数钢丝表面磨损或锈蚀量%101520253540大于40折减系数%857570605003.3.3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报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3.4 卷筒卷筒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表面有破损、裂纹;b. 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3.5 滑轮金属铸造的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有裂纹、缺口b.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c. 轮槽壁磨

9、损量达原壁厚的20%d. 因磨损使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e. 其它损坏钢丝绳的缺陷3.6 制动器3.6.1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零件。a. 裂纹;b. 制动磨擦垫片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c.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d.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5%时,可铰圆轴孔,陪作新小轴。3.6.2 制动臂架有裂纹应更换。3.7 制动轮制动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40%;c. 其它机构的制动轮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d. 轮面凹凸不平,其高低差达1.5mm,如能修复,修后的轮缘厚度应不超过上述第b、c条款

10、的规定。3.8 走轮3.8.1 走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c. 轮缘在轴向弯曲变形量达原厚度的20%;d. 踏面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3.8.2 当运行速度低于50m/分时,圆周误差达1mm,当运行速度高于50m/分时,圆周误差达0.5mm,允许加工修复圆度,但加工后必须保证两主动轮直径尺寸相一致,否则应报废。3.8.3 走轮有气孔、砂眼等,若不能修复缺陷应报废。3.9 齿轮;3.9.1传动齿轮传动齿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断齿;c. 断面点蚀达啮合面的30%,且深度达原齿厚的15%时。d. 齿厚的磨损量达到附表3

11、3所列数值;附表33 传动齿轮齿厚允许的磨损量齿 轮 用 途齿轮磨损达原厚度的%第一级啮合其它级啮合闭式传动起升机构和非平衡变速机构1020其它机构1525开式齿轮传动30e. 吊运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其传动齿轮的齿厚磨损量达到上述第c、d条款中规定数值的50%。3.9.2 齿轮联轴器齿轮联轴器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断齿;c. 齿厚的磨损量达到附表34所列数值。附表34 齿轮联轴器齿轮齿厚允许的磨损量齿轮联轴器的用途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起升机构和非平衡变速机构15其它机构203.10 减速器壳体有裂纹损伤时应报废。4 零部件装配、修理质量的要求

12、4.1 吊构组4.1.1 吊钩装配在横梁上应处于垂直状态,吊钩在横梁上应能灵活转动和摆动,不得有卡住现象,滑轮罩的砸碰变形应予以校正。4.1.2 更新的吊钩应有合格证,否则不能使用。4.1.3 吊钩上升限位撞架应准确可靠。4.2 各滑轮应能灵活转动,侧向摆动不得超过D/1000(D滑轮的名义直径)4.3 走轮4.3.1 走轮磨损、电蚀,如采用车踏面的方法修复时,应达到下述要求:a. 踏面减薄量不超过淬火层深度的1/3;b. 一组车轮踏面直径名义尺寸应车成一致,公差为h9;c. 走轮表层淬火硬度HB300380,淬火深度不少于15mm。4.3.2 走轮安装调整a. 走轮安装后水平偏斜应不大于L/

13、1000,且只允许上轮缘向外偏斜;b. 垂直偏斜应不大于L/400(L为测量长度),且同一轴线一对走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c. 在角形轴承箱定位槽中加调整垫板时,垫板的厚度不得超过槽深的1/2,同一部位只允许用一个垫板,其长度及宽度与槽的尺寸配合一致;d. 起重机跨度偏差不大于5mm,且两侧跨度相对差S1-S25mm,对角线相对差L1-L25mm;e. 同一端梁下走轮的同位差,两个走轮不得大于2mm,在同一平衡梁上不得大于1mm。4.3.3 大车走轮在轨道上运行平稳,不允许出现啃轨现象。4.3.4 小车走轮在轨道上运行平稳,不允许出现“三条腿”及啃轨现象。4.4 减速器4.4.1若一个齿轮损坏,

14、原则应上更换一对齿轮副;若只更换损坏的齿轮应保证接触情况,即在齿长上不少于60%、在齿高上不少于45%。4.4.2壳体剖分面上不允许有砸、碰和严重划伤,装配后剖分面必须紧密粘合,不得有漏油现象。4.4.3 装配后的减速器应保证转动灵活。4.4.4 减速器安装后,应紧固可靠,其输入、输出轴满足同心度要求。4.5 联轴器的装配质量应符合下述要求:4.5.1 当两轴轴心线无径向移动时,每一外齿套对内齿轴线的歪斜不应大于30。4.5.2 当两轴轴心线无倾斜时,齿轮联轴器允许的径向位移应不超过附表41。附表41摸数(m)2.52.5333444齿数(Z)3038404356435662径向位移mm)0.40.70.811.31.41.61.84.5.3 采用中间轴联接的齿轮联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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