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借款合同相关知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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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借款合同相关知识讲义第一节 工程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借款合同概述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发包人)为了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足部分,以及承包人为了解决工程前期资金的紧张,可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贷款人和借款人。1)贷款人贷款人指依法设立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和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2)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符合贷款通则要求的签订借款合同的主体资

2、格。(1)借款人的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还款计划。 应当有经过工商部门办理的年检手续。 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申请中期、长期贷款时,新建项目的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以上;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

3、例为25以上;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以上。(2)对借款人的限制。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不具备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者。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2、借款合同的种类借款合同的种

4、类按不同标准可以作出不同的划分,在此仅介绍其中的两种分类。1)按贷款期限划分(1)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2)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3)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2)按贷款担保方式或发放形式划分(1)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良好信誉而签订贷款合同发放的贷款,没有其他的贷款先决条件。(2) 担保贷款。为了保证借款人能够忠实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借贷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提供适当担保后签订贷款合同。进一步可以分为: 保证贷款,贷款人以借款人提供可以接受的、具有法定资格第三人为其贷款行为出具保证书作为先决条件的贷

5、款。 抵押贷款,贷款人以借款人提供自己或第三人财产作抵押物为先决条件的贷款。 质押贷款,贷款人以借款人提供自己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质押物为先决条件的贷款。(3) 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二、借款合同的订立1、贷款前的工作1)建立信贷关系涉及建设工程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应首先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法人或公司可以申请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 有合法、稳定的货币收入和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企业法人应持有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规定办理了年检手续;具有法定资本金,实行独

6、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健全;在实行贷款证制度的地区,应当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事业法人应依法登记,持有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2)建立信贷关系的申请。借款人要求建立信贷关系须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自己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和规模、管理体制和管理形式等,由银行审查同意后,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申请建立信贷关系,应提供以下材料: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企(事)业法人或公司的章程。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贷款人对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或项目评估。贷款银行

7、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定也可以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评定内容应包括: 企业经营者素质指标,包括经营者经历、业绩、信誉和能力。 企业经济实力指标,包括企业净资产数额、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同在建工程及长期投资之和的数额。 企业资金结构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债务股权比率。 企业经营效益指标,包括应收帐周转率,存贷周转率、销售利润率和产权利润率。 企业发展前景,主要考核市场预期影响、主要产品寿命周期和新产品经营能力三个方面。2、贷款申请与受理1)申请专项贷款已经与贷款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借款人申请贷

8、款时,应向贷款银行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属于固定资产性质的贷款,申请书还应反映项目审批情况和设计能力、预测的效益情况及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年限等。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提交下列资料:(1) 反映资金需求的有关凭证、资料。(2) 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3) 属于保证贷款的,要提交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报表材料。(4) 属于抵(质)押贷款的,要提交抵(质)押物清单和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5) 实行贷款证制度的地区,申请人还应提交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6) 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增加固定资产性质的借款,还应提交

9、以下资料: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开户银行存入了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 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批准开工文件。 项目竣工投产所需铺底流动资金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7)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贷款人的受理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调查的基本内容包括:(1) 国家和本地区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及行业的产品经济信息。(2) 借款人法人主体资格、行为能力、司法环境。(3) 借款人主要领导人能力、品德和信用情况。(4) 借款人财务状况及其真实性。(5) 借款人生产经营、经济环境、发展前景等情况。(6)

10、借款人在贷款行及其他行货币收入归行和存款情况。(7) 申请借款投入的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及偿还的可行性论证等有关资料、情况。(8) 抵(质)押品及保证人情况。(9) 原有贷款本息清偿情况。贷款人根据调查结果,测算本笔贷款的风险度,最终确定是否批准申请的贷款。3、借款合同的签订经过贷款银行有权签批人同意的贷款,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时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属于担保贷款的,还应签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由抵(质)押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借款合同属于由贷款银行编制的要式合同,但可以通过协商增订必要的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

11、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中长期借款合同的条款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总则性条款。写明双方当事人、计约日期、借款种类、币种、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和借款期限等内容。2) 提款和还款。(1)提款。具体写明贷款分几次拨付、每次提款的日期和款额。(2)还款。写明借款人分几次还款、还款日期、归还本金的额度。3) 借款利率和计息。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一年一定。贷款人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4) 担保。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在合同中应约定担保的方式,并写明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时,借

12、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5) 双方承诺。双方承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6) 合同的变更。(1) 借款人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时,应在借款到期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2) 借款人转让债务。借款人如要将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该合同继续有效。(3) 变更合同的程序。借款人、贷款人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7)违约责任。8)争议的解决。9)其他。四、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贷款人的权利1)

13、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2) 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3) 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4)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不主动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5) 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6) 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2、贷款人的义务1) 按期足额发放贷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贷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预先在本金内扣除利

14、息,应补足贷款数额,否则借款人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还款付息。3) 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保密。五、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借款人的权利1) 有权按合同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2) 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3) 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债务。4) 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延期还款。经贷款人同意后,合同方可展期。2、借款人的义务1) 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2)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3) 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4) 按借款合同

15、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若提前偿还借款时,应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5) 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6) 在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7)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8) 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9) 按照约定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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