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交易办税手册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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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区不动产交易办税手册温州市区不动产交易办税须知一、业务概述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动产(除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外)办理的各项涉税业务。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4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1699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扎实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

2、发票工作(浙地税函2016100号)三、办理流程第一步:受理不动产交易实行“多证联办”的,纳税人在“多证联办”办理点提交不动产交易双方纳税所需资料。如资料不齐,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多证联办”事项:温州市区不动产交易办税指南第一至三,七项】【非“多证联办”事项:温州市区不动产交易办税指南第四至六,八至九项】第二步:申报 “多证联办”事项可在“多证联办”窗口当场办理完税手续;转入“多证联办”窗口办理完税手续;涉及各类税费优惠的,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税费优惠办理。第三步:办证完税后,纳税人持发票、纳税联系单、契证或完税证明等资料,到房产、土地登记部门领取权属证书。四、办税地址市区各地税分

3、局“多证联办”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如下:辖区办理地点联系电话鹿城区鹿城区府东路561号市住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大楼一楼88899601瓯海区瓯海区洲洋路2号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85772211龙湾区龙湾区机场大道1659号龙湾区房管大楼二楼86355180开发区明珠路850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1109室86996820五、温馨提示为方便您缴纳税款,请您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税。缴款时间截止至下午4:30。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需受让方本人到场声明、开具查询联系单。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需出让方本人到场

4、声明。温州市区不动产交易办税指南中“个人房产交易(含住房、非住房)”指房产所有权出让方为个人的交易;“单位房产交易”指房产所有权出让方为单位的交易。 二手房与个人不动产出租,代开发票的备注栏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组织机构代码,因此出让方或受让方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温州市区不动产交易办税指南一、个人住房交易(一)办理地点:多证联办税务窗口(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窗口领取(四)申请表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SB017)(存量房交易的转让方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填报,2份,免填单);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

5、报表(承受方)(SB016)(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填报,2份,免填单)(五)附送资料:1房产交易纳税联系单2交易双方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3房产证复印件一份4房屋买卖合同一份5为交易拆迁安置房的,且拆迁协议书签订时间在2013年6月14日之前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凭纳税联系单至房管局档案室调取)(1)有房产证拆迁:另需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盖房管部门档案章)(2)直管公房、房改房拆迁:另需提供直管公房或房改房买卖合同、房款收据,以合同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时间按照“孰先”原则确定购房时间6涉及税收优惠申请的,附送资料请另向税务窗口咨询。(六)优惠政策:1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

6、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在销售时可免征增值税:(1)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为个人的住宅项目;(2)销售时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住房仅限于1套。3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需卖方夫妻双方的至少一人到场(在公证或委托书上已注明是唯一的除外),并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个人购买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

7、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买方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优惠条件的,需买方夫妻中的至少一人到场(在公证或委托书上已声明购买家庭唯一、二套住房并申报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的除外)。还需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交换契税优惠:按照交换房屋价格的差额征收契税,另需提供交换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6个人土地、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优惠:另需提供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原件。备注:1纳税人按照转让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另需提供留存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转让所得:是指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

8、、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22013年6月14日以后签订拆迁协议的,其购房时间按照安置房的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购入的时间。二、个人住房交易(拍卖、司法裁判)(一)办理地点:多证联办税务窗口(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窗口领取(四)申请表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SB017)(存量房交易的转让方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填报,2份,免填单);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SB016)(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填报,2份,免填单)(五)附送资料:1房产交易纳

9、税联系单2受让方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3出让方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1)拍卖:另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2)司法裁判:另需提供法院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定书,办理时如需要其他资料,需纳税人配合提供4涉及税收优惠申请的,附送资料请另向税务窗口咨询。(六)优惠政策:1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需卖方夫妻双方的至少一人到场(在公证或委托书上已注明是唯一的除外),并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对个人购买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

10、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买方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优惠条件的,需买方夫妻中的至少一人到场(在公证或委托书上已声明购买家庭唯一、二套住房并申报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的除外)。还需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土地、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优惠:另需提供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原件。备注:1司法裁判包括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和仲裁机构裁决。2个人房

11、屋通过拍卖市场取得拍卖收入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3%。3纳税人按照转让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另需提供留存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转让所得:是指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三、住房继承、赠与(一)办理地点:多证联办税务窗口(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窗口领取(四)申请表单: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SB017)(存量房交易的转让方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填报,2份,免填单);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SB016)(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填报,2份,免填单)2个人无偿

12、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五)附送资料:1房产交易纳税联系单2交易双方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继承类仅需提供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1)继承:另需提供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赠与:另需提供赠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六)优惠政策:1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2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

13、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法定继承不征契税。4如涉及其他优惠信息,欢迎至税务咨询窗口咨询备注:属赡养关系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四、个人非住房交易(一)办理地点:多证联办税务窗口(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窗口领取(四)申请表单

1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SB017)(存量房交易的转让方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填报,2份,免填单);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SB016)(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填报,2份,免填单)(五)附送资料:1房产交易纳税联系单2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房产证复印件一份4房屋买卖合同一份5评估报告(写字楼、车库不需提供)6涉及税收优惠申请的,附送资料请另向税务窗口咨询。(六)优惠政策:1房屋交换契税优惠:交换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土地、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优惠:另需提供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原件。备注:1申请增值

15、税差额征收、土地增值税结算的,另需提供留存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及契税完税证明。2写字楼、车库无需转后台核价。五、个人非住房交易(拍卖、司法裁判)(一)办理地点:多证联办税务窗口(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窗口领取(四)申请表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SB017)(存量房交易的转让方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填报,2份,免填单);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SB016)(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填报,2份,免填单)(五)附送资料:1房产交易纳税联系单2受让方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3出让方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1)拍卖:另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2)司法裁判:另需提供法院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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