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商经讲义:解除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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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司考商经讲义:解除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情形2016司考商经讲义:解除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情形。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之初,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考生复习使用。解除劳动合同和无效劳动合同情形: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总结:单位提出协商的,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协商的,没有补偿。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总结:(无补偿)三书,三试;(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

2、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总结:(单位过错,有补偿)保、酬、暴、费、效、章。口诀;三叔三婶报酬报废小张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即时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3、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规章规定);(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总结:(劳动者过错,无补偿)效、刑、兼职,试、章、职、弊。口诀;笑星兼职十张纸币(2)预告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单位需调岗一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总结: (劳动者原因,无补偿)(3)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5、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总结: (单位原因,有补偿)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4,不得解除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和裁员,但是还可以及时解除:(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6、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此类情形:一不得解除,二不得终止。) 退休;男60、女55(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病孕妇十五加五。(4)经济补偿A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国家、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70%、25%和5%)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7、续订劳动合同,(不低于原来的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B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C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C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D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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