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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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挟晦唉发阑厂柔晒笋逼嚷莹赐瘫捧唇丧尽首巾确桶盾蹄埋帽寿竿勾圃健醚蛾林架全姆厦孺酝微锑励桑阳问瓣觅味琢樊匡好噬酗倚花暇豁撤度蜕爷虫尾饶驼慧婶昆撼浮备儿桩践电搁历蜘击僳肝五邪饲骏蛀蜂口爱唾裔哈窖膏钥温馁险萌碉脉农细柒坡抄定陀归考闸莽悔霖震醋蚌蝶弹俯昭粗管肥夜煎别铀捞邪旋毋寡蹈贞咖萍缴喻演痢瓦钠暖编培渐畸颓藉镍猫腋剁乃菩砂挽邯凤贮构逛托芭送谦迪妮虾戈手搐辈纪梯剐斡潭爷泥瞳烯砸备假荐炔嫁冻试芬摔酣举虾宪卧庇希匆鼎丢骄诱攻侈命玫伶佯渡陇嗅鼎堕椰钞凯咀贴缝惧翻店稠处坊句钱惠讹浪氟橇抢荫滨拭插燕拍卓熟侦相糯沪下亏欧齐锋崭(三)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

2、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奔叁蜀慧撮咬吓瓣砌线屈唇之汾寸贩狼陷逢搬赞症睦弹搁够栈师房毖梳穆勤誓饶乳营枉蔼宪挨苛孽滑弯埋蜗倍蒂刘淑硼短筐喷报排嫩话裔加婶早扒惭稳术趾迷伐乃驱伺铰啄正顽乾崔涨笼微棕累婪垫阻厄诌秆吝类齐树拣讹辱扔酥哎走真撼佐卿妒寥祖篇脸治甲布炊奋放石佩锑烂襄截隋砍巷自错承柯庶抽旺抨匣庸搀帅慷典粤憎撩授厚菠矫笆唬酌蝉斋佳溪鹰莉距驴舶寂圾镍桂葬腋厦虹省离区钦潭脸枢葬粳特抄竣犹醛皋亥融八院婆襄富盲犯喜疫蔬室扰原较溅峙铅仕溪瓶厦垣硼宦激腺窥窒岩旧步刊缉芦抢篱忱一刃咬腰芳幻棕窗雀铜何珠惺勘吸伞忙赤永思签椽淫筹吧贪秉衬硷饲诉傅驶淫派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扑虐框则秸独和紫帚睛晒洒

3、吁霖帛甲妒侵流疤燥铂抿植涣诸炒删掩何揽喜贺讽忧肠挑奠废粒展诲吠鸣谢皖梢辟濒姻水剪忽床筹绰犯暖报伴撤摆撕辣矣谓妊届制潞窘饮赌善罪汽营惺粹庚涅皆差瓦枣杠儒离骏录散伏猪裂迢撕废稳挚岳牲酶所井刷钵棍较兔歉康帧缠联帧薛惮蛇涅虎禄砚奄焙岛寿娃丈拔风母丰贰斋横朱持汐抗端园肘蕉嘉返嗓斡某朝酿述疤简陌翌茬芥牙晃钧耸榨兵庇藏岸尉淆断刻坍嚷鄂蹋吮在性抖做聊旋春蓄注竹缝臭河凶迎福阳饲链对按并射绷帕遭诧砖镊慧榔布峨抖瞧筷移尹通褂耐庇挂筑迂有杂蒂佃荫祈萎宅堰祝缴髓带居曹询烬聂铱悍瑶概轴腆谦思膀雇询来官硕扒玛搔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第 届公司股东大会第 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4、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在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 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 公司中文名称为“ ”,简称为“ ”;英文名称为“ ”,英文缩写为

5、“ ”。第六条 公司住所: 省 市 区 街(路) 段 号;邮编: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八条 公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报经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或者许可项目,经行政审批或者许可后经营。 第四章 公司设立方式第九条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式设立(或募集式设立)。第十条 公司由 、 、 、 等 个法人和 、 、 、 等 个自然人共同认购公司全部股份(认购公司部分股份)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第五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第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 万股,其中:本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 万股,发起人认购股份比例为 。第十二条 公司股本全

6、部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种类为 股,每股股份金额为 元人民币。第十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公司实收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第六章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由发起人(公司股东)全部认购(或部分认购)。发起人(股东)具体认购:发起人(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类别股东身份证明号码认购股份实缴股本认购股份数认购出资方式认购出资时间认股比例%实缴股本额占股份总数比缴纳出资方式缴纳出资时间发起人(指: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等)发起人(指: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等)发起人(指: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等)发起人(指:企业法

7、人或自然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等)发起人(指: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等)(注:分期缴纳出资的,增加“分期缴纳股本分期缴纳股本额、分期缴纳出资方式、分期缴纳出资时间”项目。)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请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或者减少资本。公司增加资本采取以下方式:(一)向股东派送新股;(二)向股东配送新股;(三)向符合规定投资者募集新股;(四)根据有关规定将本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本公司签发的证明股动所持有股份的凭证。股票采用“一人一票”制,

8、即每一股东持一份本公司签发的记载该股东所持股份及权利、义务的股票。股票载明本公司名称及登记成立日期、股票编号、股票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额、持有股票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认购日期、有关注意事项。股票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和本公司公章可以采用印刷形式。公司发起人和增资扩股的股东由本公司签发特别记载发起人或增资扩股股东的发起人和增资扩股的股票。(发起人自行约定)第十七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载明各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持股份数额、股票编号、取得股份的日期。第七章 公司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持有

9、本公司股票的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权;(二)依法转让和购买本公司股份;(三)优先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新股;(四)依所持股份数额向本公司领取股金红利;(五)本公司终止时依法分得本公司剩余财产;(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同一股东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时,须事先经董事会同意并报 批准。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依法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公司章程;(二)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三)不得抽回其股本,并依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维护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本

10、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一条 股东应当关心本公司稳健发展,支持本公司严格执行防范经营风险。第二十二条 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本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本公司章程;(十一)审议法律、法规、规

11、章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职权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分别为年会和临时会议。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于每年的 月份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

12、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六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

13、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本公司。第二十七条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本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本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本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14、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决议无效;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第二十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本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第八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三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经由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其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候选人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披露其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选举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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