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制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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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业务人员和业务主管(或组长)职级各级业务人员、业务主管(或组长)之收入标准,在以下基本构成的基础上,按分行当地情况自行设定。业务主管(或组长)* 底薪管理佣金浮动工资#业务人员* 底薪佣金浮动工资#浮动工资上限为底薪的50,各分行可按自身情况制定比例,但必须上报总部确定。如不能完成任务,浮动工资不发。*职位名称按各分行自行编订,前提是各分行只能设置一层管理佣金和业务管理人员不允许亲自签订销售合同为原则。二、 佣金率合同净折扣率佣金率6.5折以下0.50%6.5折或以上7折以下0.75%7折或以上7.5折以下1.00%7.5折或以上8折以下1.50%8折或以上8.5折以下2.00%8.5折

2、或以上9折以下2.50%9折或以上无折扣3.00%三、 完成指标比率区 间完成指标比率1、低于指标74或以下802、达到指标75991003、高于指标0241204、高于指标25491405、高于指标50741606、高于指标75991807、高于指标100以上200注:1) 指标: 各业务人员及各业务小组指标总和不能低于预算销售额,由各分行上报至总部,以总部批示为准。每业务小组连组长最少三人。2) 合同净额:合同净额指扣除配件费,差旅费及特殊运费,赠送价值,优惠金额,合同更改及项目展示费用后的实际合同额。实际佣金率指与实际合同额相对应的佣金率。对发生合同额减少(各种原因)的合同,须有业务部、

3、财务部及总经理的同时确认方能由人事部计发。 配件费:若在面价清单中不显示配件项,由运作部提供实际配件清单并由财务提供清单的出厂价,视同给予客户的优惠。差旅费及运费:若签订合同在分行当地,送货安装在异地时,由运作部提供并确认所发生的安装工人的差旅费和货物送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搬运费。如需其他分行协助的,协助安装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算扣除。赠送价值:由财务部提供的赠送货品的成本价值。优惠金额:客户在签订正本合同后再提出的合同金额减少额。合同更改:因签订合同更改而产生的增加或减少额。项目展示费:签订合同前有需要展示货品的,在签订合同后,由财务部提供并确认发生的实际费用。若展示过的货品再次展示,则不需计

4、算扣除。3)业务人员及业务主管(或组长)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任务,将予以辞退。 四、 业务人员佣金计算(收款额佣金率基数完成指标比率)付 款 天 数公 式未送货先收款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12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当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11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一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11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二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10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三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10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四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9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五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9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六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8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七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80完成指标比

5、率送货后第八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7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九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7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十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6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十一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6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十二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5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十三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5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十四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45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十五个月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40完成指标比率送货后第十六个月及十六个月以上实得佣金收款额佣金率35完成指标比率 注:上表中的佣金发放以实际收款金额为准,即从收预付款开始,每收回一部分款项,按照上表比率于次月发放该部分佣金,越早收回货

6、款,实得佣金额越高。 注:以上佣金制度中提及的完工日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100%完工,只要送货达到90%即可计算佣金。另外,以上佣金百分比计发方式适用于所有情况,不因迟收款原因是否合理而出现调整。 注:上表付款天数一栏中的“送货当月”是指送货和收款在同一月份中。例如3月5日送货,3月29日收款,那么此情况定义为送货当月。而3月5日送货,4月2日收款那么此情况为送货后第一个月。五、 业务主管(或组长)的管理佣金管理佣金比例除与业绩指标有关,也与业务人员的收款挂钩。业务人员每计算完一笔佣金的同时按照下表比例计算业务主管(或组长)的管理佣金。管理佣金计算(收款额下表中相对应的基数)付款天数低于指标低

7、于指标达到指标达到指标达到指标74%7599100149150199200以上未送货先收款0.60%0.80%1.00%1.20%1.40%送货当月0.55%0.75%0.95%1.15%1.35%送货后第一个月0.50%0.70%0.90%1.10%1.30%送货后第二个月0.45%0.65%0.85%1.05%1.25%送货后第三个月0.40%0.60%0.80%1%1.20%送货后第四个月0.35%0.55%0.75%0.95%1.15%送货后第五个月0.30%0.50%0.70%0.90%1.10%送货后第六个月0.25%0.45%0.65%0.85%1.05%送货后第七个月0.20%

8、0.40%0.60%0.80%1.00%送货后第八个月0.20%0.35%0.55%0.75%0.95%送货后第九个月0.20%0.30%0.50%0.70%0.90%送货后第十个月0.20%0.25%0.45%0.65%0.85%送货后第十一个月0.20%0.20%0.40%0.60%0.80%送货后第十二个月0.20%0.20%0.35%0.55%0.75%送货后第十三个月0.20%0.20%0.30%0.50%0.70%送货后第十四个月0.20%0.20%0.25%0.45%0.65%送货后第十五个月0.20%0.20%0.20%0.40%0.60%送货后第十六个月及十六个月以上0.20

9、%0.20%0.20%0.35%0.55% 注:上表中的佣金发放以实际收款金额为准,即从收预付款开始,每收回一部分款项,按照上表比率于次月发放该部分佣金,越早收回货款,实得佣金额越高。 注:以上佣金制度中提及的完工日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100%完工,只要送货达到90%即可计算佣金。另外,以上佣金百分比计发方式适用于所有情况,不因迟收款原因是否合理而出现调整。 注:上表付款天数一栏中的“送货当月”是指送货和收款在同一月份中。例如3月5日送货,3月29日收款,那么此情况定义为送货当月。而3月5日送货,4月2日收款那么此情况为送货后第一个月。六、 公司客户按如下规定发放佣金:(如此项目信息是由公司管

10、理层或其他非业务部门提供的定义为公司客户)业务人员的完成指标比率为1佣金额按照应得佣金额的80%发放(包括管理佣金)此外,非业务人员获得分行管理层同意的前提下,参与销售工作,也可按照佣金制度计算佣金,但完成指标比率为1。七、 额外奖励1、各分行可按当地实际情况拟定其它奖励措施(如季度比赛) 以上各项条款,公司有权随时更改。2、额外奖励措施各分行须上报总部,批示后方可实施。八、 折扣和收款制度1、 折扣控制此制度旨在更有效的控制折扣,以保障公司的利益,统一最高折扣率为7折。如需给客户更大的折扣,要向分行管理层报告。2、 代替收款A 业务人员接手其它业务人员的合同并代替收款的,公司将给予应得佣金的

11、50。B 业务人员及业务主管(或组长)因各种原因离职,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前,将货款全额收回的合同可申请佣金,其余合同的佣金一律不发。九、 工作失误1、 依据业务人员工作失误的程度及性质划分为全部责任与部分责任。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负全部责任:A 有重大事故责任者;B 个人不依据公司规定,私自作决定,造成公司的损失者;C 过失性质等同于此条款者;D全部责任事故者承担公司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负部分责任:A订错货或多订货造成损失;B 因与客户沟通不足造成损失;C 与工厂或其它部门沟通不足造成损失。4、 订错货的处分方式(1) 损失=合同的应得佣金额:须在业务人员将订错的货

12、品出售后,方可申请该合同佣金。(2) 损失=损失,佣金按照原折扣率发放;C出售订错的货品价格损失,其差额须在该合同佣金中扣减。(3) 业务主管对订错货负部分责任,应得管理佣金应扣减订错货损失占该合同的业务人员应得佣金额之比例后发放。5、 由于业务人员过失造成的除定错货以外的各种损失(含定错货品无法出售情况),处理方法如下:自应得佣金中扣除损失金额的50%,若损失金额的50%大于佣金额,则佣金不予发放。6、无论订错货或其他由于业务人员过失引起的损失,超过10000元的,均属重大事故,业务人员负全部责任。十、 外购产品:1、 无论工厂外购形式是主动外购还是帮分行外购,所有工厂外购都视作励致产品计算

13、佣金。2、 进口代理品牌和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也按照佣金制度计算佣金。3、 分行在获得总部同意的前提下,在当地自行采购产品的,必须按照总部颁布的换算公式计算面价,并严格执行总部的规定, 按照佣金制度计算佣金。十一、 非标产品:各分行应按公司规定的换算方式,由各分行运作部计算后, 给予业务员“面价”,而佣金计算必须按此“面价”后的折扣率计算。十二、 佣金发放方式:送货后发放(包括未送货先收款的情况)。十三、 佣金发放时间:每月发薪日随工资发放上月之前的一个月之佣金,例如3月29日收款,那么4月进行核算准备,5月发薪日和工资一同发放。十四、 生效日期;本规章生效日期为2014年1月1日,在此日期之前所发生的一切佣金有关事件,以原有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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