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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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理工大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细则为充分发挥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与学校发展需要,现对2009年颁布的长沙理工大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细则(长理工大人20098号)进行适度的修订。修订后的细则如下: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我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学人员。二、思想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2、、治学严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职责。三、学历、资历条件(一)参评教授的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5年及以上。 从2009年起,凡197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应具有博士学位(对体育、艺术、外语学科教师和专职学生辅导员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二)参评副教授的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担任讲师5年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讲师2年及以上。从2009年起,凡1978年1月1 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具有博士学位(对体育、艺术、外语学科教师和专职学生辅导员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 (三)参评讲师的学

3、历、资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满2年及以上(读硕士之前系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并获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减1年)。四、国际化、工程(实践)化条件(一)国际化条件国际化条件:在国(境)外具有六个月及以上连续工作、学习经历;或者参加国(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讲学术论文,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外 (境外)外文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者用英语主讲留学生课程一门及以上等。从2013年开始,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职务、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必须具备国际化条件。(二)工

4、程化(实践化)条件工程(实践)化条件:具有6个月以上在国内外相关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经历;或者6个月以上全日制在校内实验室等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经历;或者申报教授者为主持完成横向项目进校经费工科类40万元以上、理科类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以上,申报副教授者为完成横向项目进校经费工科类20万元以上、理科类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以上。从2013年开始,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职务、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必须具备工程(实践)化条件。在2011年和2012年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5、中,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职务、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具备上述国际化、工程(实践)化条件者在相同年龄层次中和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五、业绩条件(一)教学业绩条件1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门课程。其中,申报副教授职务者,每学年至少上2次公开课;申报教授职务者,每学年至少作2次公开学术报告(讲座)。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管理)专业高级职务者,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1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2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饱满,完成学校及学院(部)下达的教学任务。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平均每学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所在学

6、院(部)平均教学工作量的80%;申报讲师职务者其教学(含助课)工作量应达到所在学院(部)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从事管理等其他工作或在职进修、攻读学位的可适当减少,但也应该完成不少于相同职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3教学效果好。申报高级职务者,任现职以来的课程考核等级必须达到良好标准。其中,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学评价优良率应在80%以上,申报教授职务的教学评价优良率应在85%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4申报讲师、副教授职务者,任现职以来须承担1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或有1年以上基层社会实践经历。申报教授职务者,任现职以来须指导年轻教师或进修教师且成绩突出,或全过程培养合格

7、研究生。5积极参加专业、课程、教学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果。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正常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职称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教授1.国家级下列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团队、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示范实验中心)的主要成员(前10名);国家级特色专业主要成员(前8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级教材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研究课题的骨干成员(前5名)。2.省级精品课程骨干成员(前5名); 省级教学团队骨干成员(前5名); 省级特色专业骨干成员(前5名);省级示范实验室骨干成员(前5名); 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骨干成员(前5名);

8、省级优秀实习基地骨干成员(前3名); 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的编写人员(前3名);省级教材奖获得者(前3名); 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3名,三等奖的第1名);省级教研教改课题骨干成员(重点课题的前5名,一般课题的前3名)。3.校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 校级教研教改课题负责人;校级规划教材主编。4.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奖者的指导教师。副教授1.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参与者;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参与者;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参与者;国家级示范实验中心建设参与者;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参与者;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参与者。2.省

9、级精品课程建设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特色专业建设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示范实验室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主要成员(前5名); 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省级及以上教材奖获得者;省级教研教改课题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指导教师(第1名)。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骨干成员(前3名);校级教研教改项目骨干成员(前3名);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二等奖负责人;校级规划教材编写人员(前3名)。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5.省级

10、讲课比赛奖获得者。6.学生学科竞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的指导教师;省级专业协(学)会组织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奖者的指导教师。讲师1.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参与者; 校级及以教材奖获得者;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参与者;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参与者;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指导教师; 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奖获得者;校级及以上多媒体课件比赛奖获得者。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3.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骨干。 4.学生学科竞赛: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的指导教师;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社会实践获奖者的指导教师。注

11、:1.各类建设项目的参与者,以项目的申报书或合同书或结题报告中的人员排名确定;2.各类成果奖的排名以获奖证书确定;3.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确定。(二)科研业绩条件任现职以来同时满足下列论文、著作各项条件之一和成果及业绩之一者,方可正常申报评审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职称论文、著作条件成果及业绩教授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含8篇,下同),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不含拓展库期刊,下同)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2.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另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

12、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2篇以上或被EI收录3篇以上(会议收录论文除外)。3.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全国、省部级规划教材(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并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全国、省部级规划教材并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2. 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另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A&HCI收录1

13、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会议收录论文除外)。3.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篇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国家级成果奖的特等奖前30名、一等奖前15名、二等奖前9名、三等奖前5名。 2.参与1项排名前5(含主持人)的国家级重大(点)项目(以项目申请书排名为准)。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同时获省部级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排名第1(均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不含论文奖励)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4.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重大、杰出青年基金科

14、研课题。5.主持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或科技咨询项目,进校经费工科类200万元以上、理科类1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以上(以学校计财处、科技处的证明为准,不含转出学校经费)。副教授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不含拓展库期刊,下同)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2.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另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1篇以上或被EI收录2篇以上(会议收录论文除外)。3.参与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参编全国

15、、省部级规划教材(参著、参编均不少于5万字,且书中有具体章节说明),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2.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另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A&HCI收录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篇以上(会议收录论文除外)。3.参与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全国、省部级规划教材(参著、参编均不少于5万字,且书中有具体章节说明) ,并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 国家级成果奖获得者(有获奖证书)。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含主持人,以项目申请书排名为准),或主持并完成1项厅级科研课题。3主持1项纵、横向科研课题,并且获省部级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厅级成果奖的前2名(均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不含论文奖励)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4.主持成果转化或科技咨询项目,进校经费工科类100万元以上、理科类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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