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教育局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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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岑溪市教育局责任清单表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协助教育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双拥等工作;负责办公会议和各种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及督办;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团工委和进校书刊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岑溪市教育局秘书股负责、各股室参与起草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予以组织实施。承担与教育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各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指导

2、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牵头承办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做好师生申诉工作。负责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审批及章程备案等工作,负责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等行政审批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和实施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2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审批、干部档案管理、教师招聘、职称评聘、人事统计、干部考察任免工作,规划、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

3、革工作。负责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负责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制订全市中小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收入分配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教师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和监督机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3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统计和编制各类财务统计表;负责国资管理、学校校园规划和建设、基建维修,

4、监督管理学校基建工程质量;协助局属学校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及局属学校经费、财务的校园审计、收支审计;协助各级审计部门对本市教育经费的专项审计。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务法规制度。市教育局计划财务股负责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依法、科学、民主理财能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制度,强化内部防范、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依法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规定公开局机关财务信息,依法接受财政、审计、

5、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等机构对我市教育贷款的立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建设布局,编制全市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维修和改造计划。负责全市学校基建工程的定点、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工程合同、报建、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施工、竣

6、工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中小学校基建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全市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建设项目档案和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中小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4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均衡发展、快速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执行国家教育法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及审核、验

7、印、发放义务教育证书;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特殊教育及课外活动等管理;组织高中毕业会考;协助组织中考及招生工作;负责有关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教育团工委等相关股室参与研究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设置、布局调整,指导推动全市高中教育发展和普及,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贯彻义务教育法,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参与基础教育办学督导评估工作。牵头制订加强农

8、村义务教育和保障各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制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协调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自治区级、市级和岑溪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参与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工作。制订特殊教育管理和教学质量提升相关要求,并指导实施。学籍注册、学籍管理、义务教育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指导、监督基础教育学校执行有关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筹设和设立的评议,分类定级和年检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9、)的监督管理。5负责审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负责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中职学历教育);制定并落实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计划。负责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岑溪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岑溪市职业教育中心参与)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评估,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实习实训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评估。管理成人文化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民办文化教育培训

10、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教育和环保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民科学素质的实施管理工作。6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制定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和校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股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各乡 (镇)开展学前和义务教育段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岑溪市本级的评优评先,梧州市级先进等荣誉的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7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斗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教育

11、系统内行使监察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负责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申诉等等的信访;负责立案调查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各相关单位进行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办案、接访、调处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8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办法和各类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督导工作制度,依法对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工作、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完成市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有关督导任务。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岑溪市人民政府教育

12、督导室负责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示范性学校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达标评估验收及复查。组织开展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组织对学校的专项督导。负责牵头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9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学、实验仪器、图书馆(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宏观管理、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教学工作,和各类学校仪器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各功能教室的建设;负责全市各

13、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包括电化教学仪器、理科实验仪器、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卫生等学科的教学器材及图书、教学资料的配备工作;协同负责组织教师的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设备操作水平、业务等培训工作;负责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工作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和规划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教育的建设。市电教股负责负责落实国家、区、市有关电化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教育的师资、技术的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电教装备、教学仪器、图书、课桌椅等设施的配备计划的拟订和配建及管理使用。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教育科研工作

14、,建设、推广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网络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局机关各办公室电脑、网络正常运行及全市中小学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摄制电教录像教学片,教学参考片,专题片和教育局有关重要会议、活动、上级领导视察教育新闻片,宣传全市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先进典型。完成上级“薄改”和“改薄”项目的实施。10负责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安全稳定、政治保卫、安全教育工作及指导其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承担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

15、卫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工作股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校园重大安全事故,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事故防范、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及举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车监督管理及经费补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1中考加分市卫计局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身份进行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考院20154号)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八年级地理生物毕业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加分的条件和办法)2对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市教育局牵头做好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六十二条;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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