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山集团管理制度

上传人:shaoy****1971 文档编号:108100632 上传时间:2019-10-22 格式:DOC 页数:73 大小:1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山集团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成山集团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73页
成山集团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73页
成山集团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73页
成山集团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7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成山集团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山集团管理制度(7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成山集团年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CS/GI08-01 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监督与管理,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特制定年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1、考核办法:实行百分考核制度。 1.1下属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指标:1.1.1销售收入指标。 1.1.2利润总额指标。 1.1.3应收账款指标。不出现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该项指标按“先发生先收到”原则进行账龄考核,其中,前任负责人留下的有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集团内部往来、新上规模增加铺垫资金因素除外,但新上规模增加应收账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不超过上年度实际完成数。 1.1

2、.4存货周转天数指标。存货周转天数=360(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1.1.5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指标。参照上年完成值,结合本年实际情况确定(上年没有基数的企业考核招待费)。 1.1.6营业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指标。参照上年完成值,结合本年实际情况确定。 1.2经营目标制订程序: 1.2.1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集团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发展规划部、审计部、财务部。 1.2.2发展规划部、审计部、财务部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发展状况等,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3、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1.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并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1.3经营目标的动态监控。1.3.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确定后,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必须将目标执行情况报送审计部,同时抄送发展规划部。审计部对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每半年进行一次审计。如因宏观政策变化、或内部结构调整、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目标的实现,审计部可根据相关企业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发生自然灾害的相关证明,报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确认后,对目标指标进行相应调整。1.3.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法律纠纷案

4、件、重大投融资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审计部、发展规划部、财务部报告。 1.4经营目标考核程序: 1.4.1每年1月底之前,企业负责人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审计部,同时抄送发展规划部和财务部。1.4.2审计部依据审计结果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1.4.3审计部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企业负责人对考

5、核与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审计部反映。 2、计分办法2.1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 2.2各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为该项指标基本分的30%。2.3各项指标的计分 2.3.1销售收入指标基本分为1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4%加1分,最多加4.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4%扣1分,最多扣4.5分。 2.3.2利润总额指标基本分4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加1分,最多加12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3%扣1分,最多扣12分。 2.3.3应收账款指标基本分1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

6、分15分。全部应收账款账龄低于一年的,每降低一个月加1分,最多加4.5分。应收账款超过一年的,每出现一笔扣1分,最多扣4.5分。 2.3.4存货周转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存货周转比上年每加快7天加1分,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存货周转比上年每放慢7天扣1分,最多扣3分。 2.3.5管理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下降0.5%,加1分,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0.5%扣1分,最多扣3分。 (考核招待费用的企业,招待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节省

7、3%加1分,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扣1分,最多扣3分。) 2.3.6营业费用指标基本分为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降低0.5%加1分,最多加3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0.5%扣1分,最多扣3分。 2.3.7已完工房产出售率指标基本分1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5%加1分,最多加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5%扣1分,最多扣3分。(仅考核成山建设置业) 2.3.8满意度指标基本分1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5%加1分,最多加4.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5%扣1分,最

8、多扣4.5分。 2.3.9工程项目完成率指标:完成目标的80%(逐项计算),企业负责人得该项指标的基本分(权重),超过80%时,每超过4%,加1分,最多加不超过该项分值的30%。低于80%时,每低于4%扣1分,最多扣不超过该项分值的30%(科技园、森林公园)。 3、奖惩 3.1按计分办法,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在70分至130分之间,并据此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 3.2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薪金两个部分(即:年薪=基薪+绩效薪金)。基薪按2006年度年薪标准的50%确定;另50%作为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3.2.1当考核结果为82分以下的,负责人只享受基薪。 3.2.2当考核结果为82

9、分以上时,绩效薪金在0倍基薪到2.67倍基薪之间。 绩效薪金=基薪2/3(考核分数-82)/(82-70)。 3.3企业如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于年终予以考核。 3.4企业其他高管人员(经法定程序聘任并在集团公司备案)的年薪,由企业根据其责任和贡献确定,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执行。 3.5集团公司参股企业的高管人员,根据其所在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按其年薪总额的20%进行考核。 3.6对于企业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动等情况的,审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考核的相关内容,但对于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的,由审计部负责组织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报告

10、报总裁办公会研究处理。 4、各部门的考核按照本部门目标指标分解表执行。 5、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在下属公司兼职的,凡在下属公司是主要经营者的,下属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年薪考核权重为8:2(其中,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薪参照荣成成山物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权重进行执行);凡在下属公司不是主要经营者的,下属公司与集团公司的考核权重为4:6;在下属公司没有兼职的高管人员,全额在集团公司进行考核。 集团公司工作的考核按其所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或承包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数。涉及到集团公司的党务、工青妇等项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进行评价。 6、集团公司总裁年薪:以2006年度总裁年薪额与其他享受年薪的高

11、管人员平均年薪额的比例为基准,根据享受年薪的高管人员本年度的平均年薪计发。 7、本办法从2007年度开始试行。成山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CS/GI08-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比价、合同签订、付款等管理,主要适用于集团本部各单位,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项开支在规定限额以上的按此制度办理,其余业务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采购计划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实行按月(或按年)上报采购计划。各单位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第四条 物资采购计划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

12、,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汇总上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统一采购。第五条 采购必须依据计划进行,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的物资,须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第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期限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采购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第三章 招标比价管理第七条 按照“货比三家”和“同样商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质量比信誉和运距”的原则,建立招标比价程序进行物资采购。第八条 招标比价业务包括:日常用品采购;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的采购;技术设备改造项目;建筑安装维修改造项目的建设施工;积压产品及物资的销售等。第九条 招标方式:采

13、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同时还可进行议标,确定中标单位。1、公开招标: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2、邀请招标: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3、议标:指在上述两种方式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小组集体采取的同投标人接触的维护公司权益的过程。第十条 具备招标条件需实施招标采购销售的物资、固定资产或施工项目,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第十一条 评标小组由业务经办部门、审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属技术、设备等技术性强的招标项目,可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依据的收集、编制工作。第十二条 业务部门在获得批准招标项目后,要完成

14、好以下工作:1、落实不少于三家具备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要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和书面汇总。独家产品、配套产品达不到三家的特殊情况,报请董事长批准进行议标。2、技术设备改造等技术性强的项目,项目批准后,由业务经办部门联系有关供应厂家来厂提出方案,业务部门取长补短确定最佳改造方案,如与工艺有关的,要得到有关技术部门认可,为标书的制订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业务经办部门要制定评判标准。3、编制招标书,发布招标信息。第十三条 业务部门在制定标书时必须统一报价格式,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统一制订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以方便分项标底的价格比较。招标书的内容包括招标时间、地点、数量及产品、质量、付款方式条

15、件、服务、保证金等相关内容。报价要明细到材料清单报价,规格要明细到品牌,关键技术参数要特别注明。第十四条 招标工作准备就绪后,业务经办部门将招标书、投标人基本情况等资料提前7天报集团审计部,属固定资产的要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招标通知书要有分管领导的签批意见。审计部要对投标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和落实,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要同业务部门共同到生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必要的可以进行复查以及增补投标方。合格的审计部门通知业务部门提前向客户发布招标信息,未经审查的标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发送(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同意)。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要督促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做好投标文件标书的编制工作。内容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企业概况、质保体系及售后服务、有关技术资料、资质证明文件等。第十六条 招标原则上实行暗标,必须要求投标人,将投标书分两部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