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程doc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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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工 作 规 程(试 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一、督导评估指标体系1二、督导评估工作安排8三、督导评估工作程序10四、督导评估评分说明12五、专项督导评估办法17六、公众满意程度调查19七、综合督导评估办法23八、综合督导档案资料33九、综合督导申报表册41十、综合督导相关文件67(一)教育督导条例67(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75(三)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81(四)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90(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

2、96(六)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101(七)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110(八)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131(九)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152(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158(十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65(十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区县督导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177(十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181一、督

3、导评估指标体系1.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 分 要 点评分依据及标准A1.师资建设30分B1.生师比10分1.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2.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1.渝办发2002136号。2.渝编办2007196号。3.小学:城市教职工与学生比11720,县镇教职工与学生比12023。4.初中:城市教职工与学生比111.514.5,县镇教职工与学生比11518。5.教职工与学生比具体标准以市编办批准的文件为准。6.教师高于

4、规定学历,小学专科达85%,初中本科达80%。7.参照渝人发200842号、渝人社发201140号文件,专业技术职务取得资格人数高、中级符合岗位设置要求。B2.学历提高10分1.小学教师高于规定学历比例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2.初中教师高于规定学历比例5分(达标学校为98%5分,96%4分,94%3分,92%2分,90%1分)。B3.岗位结构10分1.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5分(符合要求学校为95%5分,92%4分,90%3分,88%2分,85%1分)。2.初中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5分(符合要求学校为95%5分,92%4分,

5、90%3分,88%2分,85%1分)。A2.校舍场地25分B4.生均校地8分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2.初中生均占地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3.取得国土证2分(办证学校达80%2分,70%1分)。1.渝教基201169号。小学生均校地12个班及以下18平方米,18个班17平方米,24个班16平方米,30个班及以上14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12个班及以下6.8平方米,18个班5.9平方米,24个班5.5平方米,30个班及以上5.2平方米。初中生均校地12个班及以下18平方米,18个班

6、17平方米,24个班16平方米,30个班及以上15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12个班及以下7.9平方米,18个班7.1平方米,24个班6.7平方米,30个班及以上6.4平方米。2.生均体育场馆执行(渝规发200814号)小学5.6平方米初中7平方米。B5.生均校舍11分1.小学生均校舍面积4.5分(达标学校为95%4.5分,90%4分,85%3分,80%2分,75%1分)。2.初中生均校舍面积4.5分(达标学校为95%4.5分,90%4分,85%3分,80%2分,75%1分)。3.取得房产证2分(办证学校达80%2分,70%1分)。B6.生均体育场馆6分1.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

7、0%3分,85%2分,80%1分,75%0.5分)。2.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分(达标学校为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A3.功能室建设33分B7.实验室10分1.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3分(实验室和科学教学仪器设备配齐率达到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2.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3分(实验室和理化生教学仪器设备配齐率达到90%3分,85%2分,80%1分,75%0.5分)。3.实验室使用良好4分(小学、初中各2分,开出率达到95%2分,85%1分,80%0.5分)。1.理科教学仪器配齐率和图书室按渝教基20109号执行,实验开出率查相关记载和市

8、教学设备管理平台录入等有关资料。2. 音、体、美、卫、劳、科六大功能室配齐率按渝教基201166号执行,器材使用率查教务日志记录和市教学设备管理平台录入等有关资料。3.教学设备值小学生均800元,初中生均1200元。4. 使用了市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的数字图书馆资源,查学校电子阅览室的市数字图书资源。5. 学生阅览室、图书室,生均藏书小学15册,初中25册,其中纸质图书占70%,电子图书占30%。B8.六大功能室13分1.小学六大功能室建设4分(功能室和器材配齐率达到90%4分,85%3分,80%2分,75%1分)。2.初中六大功能室建设4分(功能室和器材配齐率达到90%4分,85%3分,80%

9、2分,75%1分)。3.功能室使用良好5分(小学、初中各2.5分,器材使用率达到95%2.5分,90%2分,85%1.5分,80%1分)。B9.图书室5分1.小学图书室建设2分(配齐率分别达到90%2分,85%1分,80%0.5分)。2.初中图书室建设2分(配齐率分别达到90%2分,85%1分,80%0.5分。3.使用了市数字图书馆资源1分(小学、初中各0.5分)。B10.生均设备值5分1.小学生均教学设备值3分(达到90%3分,85%2分,80%1分)。2.初中生均教学设备值2分(达到90%2分,85%1分,80%0.5分)。A4.信息技术设备12分B11.校园网建设4分1.小学校园网建设2

10、分(校园网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2.初中校园网建设2分(校园网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配齐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1. 信息技术设备按教育部和渝教科200927号执行。2.中小学百生计算机台数8.5台。3. 按照渝教基20109号和渝教基201169号。每校配置校园网和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学校各班教室、各大功能室应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应用率查学校应用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课堂应用记载。4.信息技术课开设情况查学校课表。B12.多媒体设备配备4分1.小学多媒体设备配备1分(

11、配备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2.初中多媒体设备配备1分(配备率达到85%以上1分,80%0.5分)。3.多媒体应用2分(小学、初中各1分, 远程教学设备课堂应用率达到90%以上1分,80%0.5分)。B13.计算机4分1.小学百生计算机配备1分(配齐率达到90%以上1分,85%0.5分)。2.初中百生计算机配备1分(配齐率达到90%以上1分,85%0.5分)。3.计算机应用2分(小学、初中各1分,信息技术课开设达到95%以上1分,85%0.5分)。2.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要点评分办法及依据A1.入学机会10分B1.关爱机制

12、2分1.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1分(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安排入学0.5分,纳入财政保障体系0.5分)。2.关爱留守儿童0.5分(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0.5分)。3.建立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机制0.5分。1.政府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文件。2.政府关爱留守儿童,保障措施文件。3. 建立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的文件。B2.招生制度4分1.关注三类残疾儿童入学1分(入学率不低于85%1分,80%0.5分)。2.招生改革制度1分(优质普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县域内初中的比例达70%1分,60%0.5分)。3.划片招生就近入学2分(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1分,不举办与升学和

13、招生挂钩的各种考试1分)。1.特殊学校建设和随班就读名单。2.普通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文件。3.义务教育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文件。4.到学校核查。B3.办学规模4分1.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30个班1分(符合规定学校达90%1分,85%0.5分)2.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1分(符合规定学校达90%1分,85%0.5分)3.56人以上的大班额比例不超过10%2分(符合规定学校达90%2分,85%1分,80%0.5分)1.执行(渝教基201169号)。2.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报表。3.到学校核查。A2.教育投入27分B4.财政拨款18分1.近三年每年区县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

14、常性收入增长3分(每年1分,低于扣1分)。2. 近三年生均教育事业经费逐步增长1.5分(每年0.5分,未增长扣0.5分)。3. 近三年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1.5分(每年0.5分,未增长扣0.5分)。4. 近三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含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有所提高3分(每年1分,低于扣1分)。5.近三年每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按市政府规定全额用于教育3分(每年1分,不足扣1分)。6.近三年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全额预算教师继续教育经费2分(每年1分,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7.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及村点校倾斜4分(未执行每年扣2分,扣完为止)。1.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以(财政部200420号)文件为依据,计算教育系统的总经费。2.生均教育事业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无论初中、小学有一项未达到扣1分。3.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有所提高,看教育系统总经费。4.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未达到,如限期整改补足后不扣分。5.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主城2.5%以上2分、2%1分,其他地区1.5%2分、1%1分)。B5.多渠道筹资9分1.近三年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1.5分(每年未全征全拨扣0.5分,扣完为止)。2.近三年足额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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