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政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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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中政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及相关管理咨询、工程咨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公司”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四条 公司在管理咨询部下设专职财务主管、会计、出纳。 第五条 总经理主管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主要职责如下:

2、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执行董事签发的决议,主持编制并审核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执行董事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咨询项目及重要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4.监督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5.负责搞好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第六条 管理咨询部是对外承担管理咨询,对内是公司的

3、财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财务主管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主要职责是: 1.主持公司的会计工作,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执行董事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八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

4、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十条 各部门经理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

5、、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时必须指定监交人进行监交。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适应本公司规模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公司目前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计算机或钢笔,不得用铅笔

6、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 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十六条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十七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股东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八条 公司以使用12个月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3大类: 1.运输工具; 2.电子设备(如手提计算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3.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含室内装修)10年; 2.电子设备3年; 3.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

7、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根据我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质不在预计确定净残值。 第十九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

8、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利润分配方案(年度); 4、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半年); 5、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6、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季报);7、咨询项目情况统计表(季报)。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管理咨询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

9、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三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二十四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二十五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总经理,会计和出纳各自保管印鉴,不准由1人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条 银行账户往来账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出纳员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二十七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

10、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审核费用方可报销。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各项咨询费用的收取应该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根据委托单位的具体情况项目大小适当协商优惠。最终要以委托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为

11、依据收取。由项目咨询人员和财务会计共同负责收回,总经理应及时督促。按月汇总后上报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部门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第三十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第三十一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三十二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三十三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三十四条 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第三十五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

12、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三十六条 费用支出管理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公司员工的差旅费报销事宜根据宁财(行)发(2007)1312号文件执行,项目临聘人员只报销车船住宿费,以上报销费用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销。出差咨询办理借款手续,咨询回来五个工作日主动报销结清账款。 第三十七条 其他费用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三十八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按照相关固定列支,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九条 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

13、才能购置。 第五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四十条 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六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工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四十四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股东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宁夏中政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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