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化工公司人事、劳资、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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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劳资、培训管理制度XX化工公司人事、劳资、培训管理制度汇编1、员工招聘管理办法2、培训管理制度3、离职人员手续办理规定4、劳保用品管理规定5、员工休假管理规定6、考勤制度7、劳动组织及定员管理规定8、工资管理制度9、综合奖金发放办法10、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公司快速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强化招聘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外聘专家、临时工一律按本规定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根据生产、经营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的需要,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第三条 招聘类型分为:新建项目的集体招聘和补充空缺职位的个别招聘。第四条 新建项目的集体招聘

2、分为首期招聘和后期招聘两类。首期招聘主要是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后期招聘主要是生产工人和项目所需其它人员。第五条 个别招聘。各部门编制范围内补充空缺职位的招聘。第六条 新建项目集体招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将所需人员数量、条件编制计划交综合办,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安排招聘。第七条 补充空缺职位或编制外的新增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所需人员数量、条件和相关信息提出新增员工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招聘。第八条 公司招聘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查核定,合格后予以聘用。第九条 公司应聘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3、本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料。4

3、、二寸免冠照片2张。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2、审查不合格者。3、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4、公司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第十一条 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资料的应聘人员由综合办安排参加公司组织的面试。第十二条 面试合格者参加公司组织的笔试。第十三条 笔试合格者由公司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 报到,经招聘考核被录用者于指定日期到综合办报到,填写员工履历表并办理报到手续,办理完报到手续后由综合办组织报到人员参加入厂新工培训,报到日即为起薪日。第十五条 新聘人员应先经试用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学徒期

4、九个月。第十六条 试用期间提出辞职的,必经提前3天递交书面辞职书,并办理辞职手续。第十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能力欠佳或无故旷工不适合工作者,可以随时停止试用。第十八条 试用期满新工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工作总结,到综合办领取转正审批单,经用人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鉴定意见,由综合办统一组织转正考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录用,转为学徒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有关保险,学徒期满考核合格,确定技能工资。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认同且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并签回执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注明员工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和应承担的义务)。第二十条 员工的合同期限分为:三年、五年,无固

5、定期限合同。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第二十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综合办统一管理。第二十三条 招聘临时工应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并纳入用人单位考核与管理。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建立公司和受训者之间的相互约束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第三条 公司综合办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各部门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培训工作。第二章 培训体系第四条 培训工作由公司和各部门共同运作,综合办主要负责组织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对外派遣和委托

6、培训员工及新员工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兼职讲师聘任的推荐工作,各部门培训工作由所属部门负责人主办,针对实际需要开展业务、操作技能培训。第五条 职业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专业性职业培训。(一)岗前培训。凡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发展史、公司制度、安全、环保、消防知识、产品基础知识及制造工艺。安全培训三个工作日,企业文化培训半个工作日,产品基础知识及制造工艺培训半个工作日。(二)学徒期培训。采用师傅带徒的方式,通过实际生产操作,掌握生产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为270个工作日。(三)在岗培训。对员工履行工作所需要的学识技能的欠缺部份,或为适应新技术应用和

7、技术进步的要求,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熟练操作能力,了解公司一定时期管理政策,熟悉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部门组织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08个学时。(四)转岗培训。对岗位发生变动员工履行新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予以培训。转岗安全培训三个工作日,技能培训采用师傅带徒的方式,通过实际生产操作,掌握生产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为90个工作日。第六条 培训渠道包括派遣到其他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培训,公司内部组织培训,聘请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第七条 培训方式包括脱产、半脱产、在职三种。第三章 培训教材 培训讲师第八条 专业知识培训讲师由综合办推荐,公司领导审定后聘任。第九条 培训讲师应负责组织编定培训教材,并负

8、责教材内容的及时更新。第十条 培训教材和培训讲师名单报公司审定,综合办备案。第十一条 培训教材内容和讲师发生变动报公司审定,综合办备案。第十二条 兼职讲师完成教育任务,可给予一定的授课津贴。第四章 培训协议第十三条 凡是通过派遣到其他企业,科研机构培训、专业培训机构培训渠道的受训者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第十四条 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渠道,专业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人均一次2000元(含2000元),或一个自然年度内接受多次培训,专业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累计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第十五条 培训费包含:培训机构(单位)收取的费用、培训期间受训者的工资、住宿、交通和生

9、活补贴费用。第十六条 派遣到其他企业,科研机构培训,劳动合同的顺延标准。(一)培训30天以内(含3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一年。(二)培训60天以内(含6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二年。(三)培训120天以内(含12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三年。(四)培训180天以内(含18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四年。(五)培训180天以上(含180天),原劳动合同顺延五年。第十七条 专业机构培训,劳动合同顺延的标准。(一)专业机构收取费用2000元,原劳动合同顺延一年。(二)专业机构收取费用5000元(含5000元),原劳动合同顺延二年。(三)专业机构收取的费用10000元(含10000元),原劳动合同顺延三年。(

10、四)专业机构收取的费用20000元(含20000元),原劳动合同顺延四年。(五)专业机构收取的费用20000元以上的,原劳动合同顺延五年。第十八条 原受训者如再次培训,则每一次培训,服务期限在上一次合同期满后顺延,以此类推。第十九条 员工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年限(包括: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被公司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培训期间辞职的,应赔偿公司支付的全额培训费。第二十条 受训者根据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综合因素交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训者达到服务年限后退还,未达到服务年限的受培训员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五章 培训考核、奖惩第二十一条 新进公司员工,采用试用期、学徒期的

11、培训方式,并签订师徒协议,由师傅按传、帮、带的模式进行。试用期三个月,学徒期九个月。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内,每月由所在部门对岗位的应知、应会(包括生产技能、安全技术等)知识组织考试,并将考试试卷交综合办存入人事档案。试用期满后,公司采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试用期员工,对师傅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的,延期转正,一月后补考,补考不合格的中止试用。第二十三条 学徒期满的员工,公司统一组织理论考试,综合办、生产部及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实际操作测试、评审,对测试取得前三名的师徒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 外出培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所学的知识向本部门、本岗位的员工进行

12、传达、讲解,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并作为学习效果测评的依据之一。第二十五条 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培训。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不同形式培训,员工不得故意规避。第二十七条 外出员工达不到培训要求,培训费用由本人自理。第二十八条 员工培训经历作为特殊工种岗位和晋级的依据之一。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公司以前参加各类培训的受训者比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离职人员手续办理规定为规范离厂人员的手续办理程序,特制定以下规定。1、离职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交公司综合办,作为领取离厂清单和办理离职手续的依据。2、离职人员在离职前必须与本部门交接好工作,移交

13、全部经手的技术资料、档案、工具,结清相关财务帐目,将所领取的未满使用年限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交回库房,办公用具、倒班楼物品、考勤卡、上岗证交回综合办。技术资料、档案、借阅书籍交档案室。3、离职人员的工具或未满使用年限的劳保服、鞋、帽和办公用具、倒班楼物品,若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4、离职人员,将离厂清单交本部门、库房、档案室、综合办、财务部签署意见后,送公司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5、各部门在签署意见时,应认真审查核实后,方能签署意见,因审查不严,造成损失的签署人赔偿损失。6、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交接工作、移交档案技术资料、需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的监交人员参加并签署意见。7、离厂清单经总

14、经理签署最后审批意见后,到人事、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8、离厂清单在综合办领取。56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按公司内人员作业类型、劳保用品防护功能,有效使用期分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可分为职工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部门公共劳保用品配发标准。具体配发标准见附表。二、劳保用品的计划管理1、一般劳保用品如棉、单工作服、各种手套、普通工鞋、雨衣、雨靴、毛巾、肥皂、洗衣粉等,由综合办负责编制购买计划,转仓库进行

15、计划平库,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一般情况下,每个月20日前编报一次采购计划,临时追加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来执行。2、特殊劳保用品如防毒、防尘、防酸碱、防辐射、防高温、防噪音、带电作业、高空作业等用品,由安全环保部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害性进行技术评价,根据技术结论来编报特殊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并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要作出详细的规定,采购计划转仓库进行计划平库,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三、劳保用品的采购要求1、供应部应严格按照安全环保部和综合办编报并经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必须满足一般和特殊劳保用品质量标准和规格型号的要求,不得擅自变更。2、提供劳保用品的供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3)有省级劳动或安全行政部门审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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