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

上传人:shaoy****1971 文档编号:108094523 上传时间:2019-10-22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1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信用社岗位考核细则为提高我社柜面业务质量,规范会计业务操作行为,制定切合我社实际的岗位责任制,为了更好地深入持久地将此项工作开展下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升我社网点服务形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一、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钱霖副组长:童丽丽 任银吉考核对象:全体临柜人员二、考核适用范围:会计辅导检查、各项专项检查、上级机构各项检查等;三、考核体系:由会计基础工作、OCR柜面监督、文明规范化服务三部分组成。四、考核标准:考核总分1200分,分别是会计基础工作占1000分,其中会计主管考核占200分,会计人员考核占800分;OCR柜面监督占100分;文明规范化服务占100分;每分值按10元作为考核值,

2、按月考核,按年结算;对屡教不改将双倍处罚并书写1000字以上检讨书,同时取消本年度各类先进评比;五、扣分标准: 第一部 会计基础工作 (1000分)一、会计主管部分 (200分)(一)会计人员管理 (100分)(1)会计人员配备 (20分)实行双人临柜,未执行的每次扣责任人 1 分;柜员操作额度、授权额度是否合理,数据修改表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不合规的每次扣责任人 1 分;柜员岗位权限设置是否合理,人员调动信息是否及时变更,设置不合理、未及时变更的每次扣责任人 1 分;是否制定柜员岗位责任制,与实际操作是否相匹配;签订的岗位责任书保管是否符合规定,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2)会计人员持证

3、情况 (20分)会计主管是否留存任命文件及持证复印件,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会计人员是否取得会计操作岗位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每发现一人扣责任人 1 分;会计人员是否取得反假货币资格证书,每发现一人扣责任人 1分;职工基本信息情况内容是否完整,每发现一处扣责任人 1分;(3)会计人员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20分)制订年度轮岗及强制休假计划,未附有相关情况说明,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会计人员变动是否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资料保管是否齐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根据计划,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是否按计划执行、查看相关资料的完整性,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对强制休假、轮岗是否及时修

4、改柜员工作状态的,柜员权限是否及时调整(内控制度中柜员岗位设置情况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分;(4)会计人员学习培训 (20分)按年建立会计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未制订的扣责任人 1分;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每月、每季的学习内容是否围绕计划进行,学习内容需详细,未做到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5)工作总结及分析 (20分)是否制定年度财会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操作性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每季度对会计工作进度和成效是否跟踪分析,是否按工作计划实施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二)内部账 (20分)(1)过渡性账户(暂收、暂付、应解汇款、汇出汇款等)内部账未按月进行核

5、查,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2)内部账自制凭证与综合前端明细信息是否一致,内部账凭证的制单、记账、审批是否分离,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三)档案管理 (30分)(1)存在会计资料不齐全,存在缺漏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2)是否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会计档案保管岗位职责,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3)各类会计档案保管年限、分类是否符合规定,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4)档案室是否做好相关防潮、防腐、防火等安全措施,是否上锁保管,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5)有权机关调阅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登记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6

6、)各网点会计档案办理移交,是否登记会计档案移交登记簿,是否及时,会计档案是否齐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四)反洗钱管理 (30分)(1)是否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是否及时修改,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2)未建立反洗钱岗位职责,健全反洗钱制度,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3)反洗钱信息监控报告系统人员设置是否与实际操作人员相符,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4)每季度是否组织反洗钱学习,反洗钱宣传是否每年开展(一年至少一次),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分。(五)会计辅导检查 (20分)(1)每月是否制订检查辅导方案,根据方案是否逐项检查、辅导,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2)针

7、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3)检查整改是否及时,是否做好回头看检查,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4)未建立健全考核,处罚机制,按月进行考核,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二、会计人员部分 800分(一)机构柜员系统管理 (50分)1、机构管理 (25分)(1)机构营业未按规定签到、机构签退不及时被上级管理机构登记点名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2)年终签退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3)日终机构未签退的被清算中心实施强制签退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分;(4)日终签退后,机构又需重新签到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8、分(有客观原因除外);(5)网点库存超限额的(节假日除外),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6)总库柜员未匡算好每日现金及每月凭证库存,及时做好申领调拨工作,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分 ; 2、柜员登记管理 (25分)(1)柜员的操作密码、柜员卡等未实行个人负责制、妥善保管的每人次扣 1 分;(2)柜员操作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 分; (3)柜员借用他人柜员号、密码上机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2分;(3)柜员未按规定时限及时更改密码 ,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分;(4)密码管理登记簿保管不严密、随意摆放,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2 分;(5)柜员申请密码初始化或密

9、码解锁的,每申请一次扣责任人1分(新增、变更等除外);(6)柜员日终被强制签退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7)柜员尾箱额度超限的(节假日除外),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分;(8)会计人员在联社组织的考试中,合格率低于100%,按每项每少五个百分点扣责任人1分。(二)重要物品管理 (100分)1、钱箱管理 (20分)(1)保险箱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交接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2)保险箱内所有物品的存放领取未做到双人同时进出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3)午休柜员临时离岗前,未将本人保管的钱箱交当班柜员保管或交接手续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4)营业结束所有物品未入库保管,每发

10、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5)营业前、营业终了钱箱交接做到面签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6)未做到双人监督上锁,钱箱钥匙保管不妥,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 2、盘查制度 (20分)(1)柜员每天未进行三次自盘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2)自盘、交叉复点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3)盘库时发现账实不符,每次扣责任人2分;(4)发现挪用或白条抵库现象,每次扣责任人5分;3、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20分)(1)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抵押代保管物品与账实不符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2)重要空白凭证未按规定顺序即时销号或跳号使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3)作废的重要空白

11、凭证是未作相应传票附件,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4)在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业务印章,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5)重要空白凭证非正常手工销号,未经有权人审批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6)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售未经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购买,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7)重要空白凭证调拨时未做到双人当面移接交、清点入库的,每发现一次扣双发责任人各1分;4、会计印章及印鉴卡管理 (20分)(1)根据印、证分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执行定向交接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2)未做到当面交接、交接不连续或交接不清楚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3)印章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

12、4)停用的印章未按规定及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5)印鉴(模)卡等未按重要物品进行登记保管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6)印鉴(模)卡未实行专人或专柜管理的或营业终了未装箱上锁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7)印章的领入、使用、停用等未在会计业务印章(印模)、压、押保管登记簿进行登记的,登记内容不完整或与事实不相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8)营业终了,业务印章未入库保管,个人私章未入库保管或本人随身携带保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5、代保管物品管理 (20分)(1)对于客户遗留(失)的存单、存折、卡、身份证等未妥善保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2)代保管物品领取手续或移交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1

13、分;(3)新开户代发工资卡、折当天未领取放在抽屉中,每发现一处扣1分;(4)新开户代发工资卡、折当天未领取未入表外科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三)账户管理 (320分)1、账户开立 (50分)(1)客户开户未实行实名制,对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未进行联网核查并打印相关信息的,或未查看核对结果的,每发现一处扣责任人1分;(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每发现一处扣责任人1分;(3)账户信息未录入或录入不完整或不一致,每发现一处扣责任人1分;(4)账户开户申请书填写不完整、不相符或不清晰,每发现一处扣责任人1分;(5)一般结算账户或非预算专用账户未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备的,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1

14、分;(6)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或购买凭证、密码器等由代理人办理未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1分;(7)账户资料保存未一户一档的,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2分;(8)为黑名单企业、支付密码错误企业开立结算账户的,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 2 分;(9)账户开立时,被清算中心审查人员审查发现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 分,被人行审查发现错误的,每笔扣2分;(10)对新开立的账户经人民银行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业务,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2分;(11)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录入不全、或录入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1 分;(12)未满16周岁客户开立个人结算户,是否由监护人代理办理,丰收卡开立是否为完全民

15、事行为能力的人,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1分;(13)账户开立时对客户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未进行审核或在所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的,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1分;2、账户变更使用 (30分)(1)账户信息修改未经客户申请并确认,修改信息与客户申请内容不一致,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2分;(2)因柜员操作失误等引起的账户信息修改未经有权人审批,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2分;(3)账户信息修改是否与综合业务系统,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同城系统,电子验印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同步,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1分;(4)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客户地址、邮编、职业、联系方式)维护不齐全、正确的,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1分;()客户证件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维护不齐全、正确的,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1分;()印鉴变更客户是否填写印鉴变更申请书,账户资料中保管的印鉴卡是否连续齐全、印鉴卡上各类要素填写是否完整,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2分;3、单位定期存款 (20分)(1)单位定期存款实际支取未原路转回或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每发现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