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3 -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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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第三部分 货物运输保险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一、货运保险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作用,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5,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6,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7,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8,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9,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0,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1,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2,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3,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4,SIFT,上海对外

2、贸易学院,15,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6,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风险与损失 1、风险(risks) 自然灾害 (1)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2)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7,1、风险(Risks),(1)海上风险 (perils of the sea) 偶然发生的灾害事故(hazard); 不仅发生在海上(not merely on the sea ),而且还包括连接海上运输的陆上运输和内河运输所发生的灾害事故,如地震、洪水、火车出轨等。 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8,(2)外来风险(extraneous

3、 risks)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9,2、损失与费用,(1)海上损失与费用 海上损失(Marine Loss) 实际全损 全部损失 海上损失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部分损失 单独海损,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A. 全部损失(全损) (total loss),在运输过程中,该批被保险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全部遭到灭失; 全部损失-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1,实际全损(绝对全损) (total loss/absolute loss) 被保险货物(保险标的): 完全灭失; 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 不能再归被保

4、险人拥有; 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间仍无消息。,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3,B部分损失(partial loss),货物损失程度未达到全部损失; 又称海损(Average); Averagea loss less than total to cargo or ship ; 根据损失产生的

5、原因不同,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4,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 -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5,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 所采取的措施必须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是有意的和合理的; 有意的(Voluntary or intentional) 合理的(reasonable) 所作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支出的费用是额外支付的,即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 所作的牺

6、牲和支出的费用是有成效的;,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6,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的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船方(船东)、货方、运费收入方(船公司),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7,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P.A.) 未达到全损程度; 是单独一方的利益受损; 损失由单独一方承担;,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8, 海上费用,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 -被保险货物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他的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的受让人等为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其损

7、失扩大所采取的措施而支出的费用。 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动而向其支付的报酬。 -无效果,无报酬(no cure, no pay),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9,(2)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部分损失 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部分损失,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0,(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与险别,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与险别 中国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 CIC) 现行条款是1981年1月1日修订本,SIFT,上海对外贸易

8、学院,31,(1)基本险, 险别及其责任范围 A .平安险 (F.P.A.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2,平安险责任范围: 在运输途中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运输途中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运输工具如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四种意外事故,在此前后,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海轮 强台风 搁浅 上海港-台湾海峡-马六甲海峡 部分货物被抛入海中 强行起浮,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3,在装卸或转运过程中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施救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9、,34,B. 水渍险(W.A./W.P.A.With Average/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责任范围: W.A.责任范围 =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自然灾害的部分损失,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5,C一切险(All Risks),All Risks责任范围: All Risks责任范围 =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部分损失 (11种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围),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6, 责任起讫,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 Clause) -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

10、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保险单载明 保险单载明 起运地发货人仓库-目的地收货人仓库 (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驳船运输),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7,最长期限为:货物在目的港卸离海轮后60天; 上海-新加坡 4月1日抵达 4月3日卸货完毕 如:4月7日运抵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终止; 如:继续存放在码头,保险责任最迟在6月2日结束。,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8, 除外责任(exclusion)

11、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属于海运战争险和罢工险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39,(2)附加险,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承保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部分损失; CIC条款的一般附加险共11种; 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 承保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部分损失; 共有8种,主要介绍战争险和罢工险;,SIFT,

1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0,战争险(war risks)承保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等所致的损失。 战争险责任起讫以水上危险为限; 保险单载明 保险单载明 装运港海轮/驳船-目的港海轮/驳船 保险责任最长至海轮到达目的港当天午夜起15天为止。,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1,罢工险(strike risks)-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人员采取行动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通常与战争险同时承保,保了战争险,再保罢工险,保险公司不再另行收费; 如只保罢工险,不保战争险,按战争险的费率计收。,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2,附加险的投保

13、-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例:F.P.A. Shortage War Risks ; 一般附加险 -F.P.A./W.P.A.+ 一种或若干种 特殊附加险 例:F.P.A. Taint of Odour T.P.N.D. War Risks Strike Risks -All Risks + 一种或若干种特殊附加险 例: ALL Risks War Risks Failure to Delivery,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3,2、伦敦保险业协会保险条款与险别,协会货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 ICC); 现行条款是1982年1月1日修订本;,SIFT,上海对外

14、贸易学院,44,ICC(A) (Institute Cargo Clause A) 协会货物 A险条款; ICC(B) (Institute Cargo Clause B) 协会货物 B险条款; ICC(C) (Institute Cargo Clause C) 协会货物 C险条款; Institute War ClauseCargo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Cargo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Malicious Damage Clause (恶意损害险条款);,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5,ICC(A)、ICC(B)、ICC(C)的承保

15、范围为三个内容: 风险条款; 共同海损条款; 船舶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6,ICC(A)采用“一切险减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 一般除外责任; 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战争除外责任; 罢工除外责任。,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7,ICC(B)采用“列明风险” B险的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船长、船员等)故意破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即,恶意损害险的承保责任); 海盗行为; 其余与A险除外责任相同;,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8,ICC(C)采用“列明风险” C险与B险的主要区别: 地震、火山爆发和雷电; 浪击落海; 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处所; 装卸时整件货物的落海或跌落造成的全损; C险的除外责任与B险完全相同,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9,三、保险程序,(一)投保人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又称保险权益或可保利益、可保权益。 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SIFT,上海对外贸易学院,50,在海上保险中,不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而仅要求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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