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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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南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苍 南 县 政 府 采 购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 购 人: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51773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联 系 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577-68882000 联系传真:0577-68882001备案机构: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二一九年六月关于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

2、门批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19293-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项目概况:标项标项名称单位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1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辆493185万 49辆新能源纯电动客车及配套货物,具体包括所有车辆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供货、及相关手续办理、验收配合、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全部内容。

3、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等:(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 9 :

4、30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八、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9 :30九、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十、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十一、 其他事项: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d、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上述报名资料装订加盖供

5、应商公章递交至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B、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 电子邮箱进行确认。电话:0577-68882000、15990799335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按标段分别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3、本项目公告

6、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前往代理公司处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通知(邀请

7、)书”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5、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0577-6475177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地点: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577-68882000传 真:0577-688820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

8、心 联系人:杨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59917962 传真:0577-59917962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财税大楼7楼)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日 期2019年 月 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手 机 联系电话传 真E-mail邮政编码通信地址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序号报名资料是否提交备 注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万元法人代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企业简介56以上报名资料请装订成册。投 标 通 知 (邀 请) 书经批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苍南县

9、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我们现通知贵公司(企业)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招标编号CNDL2019293-1招标内容 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5米新能源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3185万元;供应商任意项目的投标总价超出该采购预算的最高投标限价,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供应商提供最短交货期)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招标文件发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10、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投标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质疑时间按规定时间执行,且必须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甄别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11、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政策(1)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2)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仅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时享受上述价格优惠扶持政策。 其他注意事项(1)郑重邀请各投标供应商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

12、加本项目的开标大会并登记签到(现场需核验身份)。投标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不作无效标处理,但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供应商代表未签到或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供采购组织机构人员核验身份的视为未出席。(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大会的同时出示: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封装在投标文件内的也有效);b.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同时出示: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封装在投标文件内的也有效);b.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13、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时递交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部分内的也有效;(5)授权代表开标前出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的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规定与本表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规定为准。备注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所有。 采购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和评标 七、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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