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湖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整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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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菱湖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整改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 招标需求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6 总则 17 招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开标 24 评标 24 定标 26 合同授予 26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8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浔政采网申2019732号批准,现就菱湖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整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 项目编号:XXCG(2019)-01

2、7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序号内容数量及单位采购预算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标改造采购1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330万元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特定条件: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需进浙备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

3、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4日-6月21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8-2幢)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外进浙备案);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5、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中国

4、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4日上午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九、开标

5、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4日上午09:00时在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239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联系人:任良梁 联系电话:137057282372、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月华联系电话:0572-2630018 传真:0572-2023019质疑函接收人:沈芳 联系电话:0572-2023019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管联系电话:0

6、572-3026731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项目总体要求1、以下所列仅为主要终端施工的基本要求,投标人须按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次招标要求的终端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与检验、通过有关质量部门检测合格、质保期服务、终端维修等各项工作及费用,并保证终端设备货物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本项目采用土建施工,不采纳一体式设备(含玻璃钢、碳钢材料),必须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应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应认真核算所需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任何费用。2、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结算。如实际

7、安装中发生数量的调整需经采购单位同意,增减数量的结算按相应投标价格计算。二、工作范围及要求1、终端工艺要求:交大组合式复合生物滤池+高通量人工湿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根据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一) 执行标准本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经治理后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具体要求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实施。主要指标CODcrNH3-NSSTP一级排放值(mg/L)6015202(二)终端施工要求1、投标人投标的终端必须是土建施工,除特殊情况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考虑一体式设备,终端的型号及处理水量、性能及指标

8、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所有终端土建施工内容包含:集水井、组合式复合生物滤池、中间水池、人工湿地(占地面积不少于日处理水量的1:1)、(进、出水井规格:800mm*800mm)、标识牌、绿化、0.8m围栏、不锈钢设备控制箱(含220V电表)、设备含提升泵(进口品牌、220V、功率150W-250W)、曝气泵(进口品牌220V、功率150W-660W),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湿地填料要求采用除磷填料,不得采用细砂、粗砂、鹅卵石等组成功能单一的滤料。终端污水处理单元水停留时间必须满足职能部门要求的36小时停留时间。3、终端施工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规范,

9、基础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浇筑钢筋混凝土,底板厚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备安装前终端必须进行满水试验,在监理单位检查后整体无渗漏、沉降等质量问题后方可安装调试。4.本次招标,甲方不提供临时办公用房。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联系相关村委接入。5.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防台、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6.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服从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宣传及协调工作,采取措施降低噪声、灰尘等。7、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农户的日常生活,所以管网水不能积水,因此,施工单位需配备吸污车辆,每天进行抽吸,以保证管网水干,将污水运送至

10、污水厂处理。8.投标单位应仔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的设施加以保护。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中标单位可在勘察现场后,向招标人和相关村委提出变更建议,经以工作联系单方式确认。9.终端进出水管道连接由村委负责联系管道施工方一起协调落实,以进水井(或提升井)为界,由后面施工方负责最后接入;出水管道以终端出水井为界,由管道施工方负责接出;如由中标人负责连接,管道等统配材料由村委提供,素土5米以内不计费用,超过5米计30元/米,特殊情况以工作联系单方式另行确定。10、各终端调整如下:其中30吨1个,25吨2个

11、,20吨6个,15吨4个,10吨22个,5吨1个,合计36个终端。(三)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方案及终端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终端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四)终端设备安装及调试、验收1、投标人应派采购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货物安装工作,在货物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货物安装进度要求,解决安装中出现的技术问题。2、投标人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直至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3、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投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4、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

12、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5、终端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五)售后服务1、投标人须提供经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按招标文件标内说明执行。(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2、投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货物质量问题。4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

13、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 、投标人、供货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作违约处理。5、质保期2年,自项目全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括设备的检查维修(含材料费用)、日常维护管理、除草及绿化的养护,中标单位应在标书中承诺及时无偿提供保修服务或相关措施(系统中个别设备的标准质保期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标准质保期执行)。(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终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019年底前支付合同款的60%,项目审计完毕后2020年底前支付合同款的30%,剩余10%在项目质保期过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七)采用规范和标准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3、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4-2008)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33/T868-2012)5、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6、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7、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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