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计毕业论文《会计法》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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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毕业论文会计法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制定于1985年修订于1993年会计法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它的制定或修订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和会计发展需要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最近立法机关决定对会计法再次进行修订以解决会计秩序混乱问题这对加强我国会计法制建设是十分有益的笔者有幸参加了会计法修订草案的讨论并参与了一些辅助性工作对其中的有些问题曾作思考但未得其果在此提出来求教于大家 一、关于修订会计法的基本思路 如何修订会计法需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会计工作的定位二是会计基本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前者关系到如何构筑会计工作运行机制后者关系到会计法应当些会计行为 会计法

2、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调整的是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会计关系而会计关系是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以及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会计法的修订不单纯是某些条文的修改或者某些会计技术问题的调整重要的是会计关系的调整即如何给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合理的定位会计法发布实施以来的积极作用已被十几年来会计工作的发展变化所证明随着经济环境和会计关系的发展变化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作用有所消弱面对秩序混乱信息失真等会计问题显得约束力不够其原因就在于会计法在总体上仍以计划经济为会计工作的定位参照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工作是国家财政的基础环节是为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服务的在这一基本定位下会计工作的重心以反映各单位执

3、行国家计划情况并满足政府的计划管理要求为主;会计人员肩负双重身份既是单位的管理人员又作为国家技术干部要站在国家立场上监督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政府部门以直接审查会计报表等方式监督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部按照市场经济定位的会计法要求会计工作通过确认、计量在参与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依据其工作重心由过去以反映完成国家计划情况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为主转向为经济效益最大化服务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维护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的这一基本定位要求会计关系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包括:改革会计管理体制;转变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监管方式;明

4、确会计信息提供单位的社会责任;合理界定会计人员的职权等对上述问题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体现在会计法中以保障会计工作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作用 讨论会计法应当规范的会计行为涉及会计法的修订原则和调整范围关于修订原则问题即会计法应当改是大改还是小改需要考虑影响会计关系的因素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影响会计关系的因素较多包括:国家与企业关系的界定所和制构成的发展趋势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方式市场规则的完善程度等上述因素有的已有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有的则需要在摸索中逐步明确虽然不能等上述影响因素都有了明确的结论再来考虑会计法的修订问题但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修订工作的进程笔者认为完善会计法需要从我国市场经济和会计工

5、作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统筹考虑实行长期目标(即大改)与近期目标(即小改)相结合的两步策略完善会计法的近期目标应当主要围绕解决会计工作(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监管问题重点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管使监管工作责权明确并落实到位会计秩序混乱成因当然较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利益分配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的结果就会计而言不是因为会计规则不健全(当然不是说目前的会计规则已尽善尽美)而在于监管工作没有切实到位法律上需要强化的应当是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管提高监管的力度和权威性使法律具有威慑力完善会计法的长期目标应当在实施近期目标的同时着眼于长远按照在改革中不断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管理体制以及法律体系等的要求重新设计我国会计基

6、本法的体系、调整范围和基本构成以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工作的监管要求关于调节税范围问题会计法的调整范围曾由国有单位扩大到所有单位使全社会各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都置于调整范围之内体现了法律平等和公平竞争的要求但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能否适合于调整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需要研究从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看不同类型、规模、所有制、法律属性的单位会计工作事实上存在较大差别这些差别主要表现在: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会计工作承担的社会责任会计工作对法律规范的适应性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等会计法要体现这些差别或越差别而求同存异显然都较为困难如果是按照小改的思路修订会计法可暂不过多涉及上述差别只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程

7、序性问题作出完善性规定但对小规模单位如下体工商户应作例外考虑如个体工商户仅适用于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会计法调整范围内不同类型单位之间的会计工作差别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从长远看可以考虑按调整对象的不同将会计法分解为企业会计法和预算会计法分别规范经营性经济组织和国家财政拨款单位的会计行为 二、关于会计年度 建国后我国会计年度一直采用公历年度以与计划年度、预算年度、纳税年度、统计年度待保持一致目的是适应计划经济管理和汇总会计报表的要求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较为普遍的做法这种做法在过去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下不会引起非议改革开放以后所有制结构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界、注册会计

8、师界对企业统一实行公历年度的做有不同看法实行统一的会计年度对一些经营周期带有季节性特点的企业来说会计核算上有所不便;一些外资企业因与母公司的会计年度起止时间不一而需要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更重要的是实行统一的会计年度使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都集中在每年的1至4月份造成审计工作量过于集中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审计质量因此在修订会计法中不少人提出将企业会计年度改为经营年度的建议应当说将企业会计年度由公历年度改为企业经营年度不单纯是会计技术上的问题更多的可能会给政府有关部门如税务、统计等部门对会计信息使用带来障碍造成诸如企业所得税清缴、统计数据采集等问题所以对会计法未采纳这一建议可

9、以理解但从长远看随着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广泛实行上市公司的日益增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量将显著加大从保证审计质量的要求出发以及适应外资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对企业会计年度作出灵活规定将为时不远特别是随着统计方法的逐步改革改变企业会计年度不会造成宏观管理管理所用会计信息的不便考虑到立法周期的因素可以在会计法中适当进行技术处理如规定企业会计年度的调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以免在调整会计年度的时机成熟时再费周折修订会计法有关方面应当抓紧研究企业会计年度调整的技术问题和与有关方面的衔接办法以应适时之需 计行为具体到规范些会计行为必然涉及会计是干什么的这就出现了会计法如何界定会计的职能或

10、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问题理论界对会计职能问题讨论我年并有激烈交锋但未有明确定论会计法将会计的职能概括为核算与监督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选择为了使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有一明确定位需要重新认识会计职能问题 对会计的核算职能尽管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表述总体上没有太大疑义对会计的监督职能笔者以为需要反思在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与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要求相适应会计人员被赋予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会计监督被视为政府监督的一下基础环节这种做法被会计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会计人员代表政府监督企业经济活动的做法逐步暴露出许多矛盾主要是:会计人员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

11、利益从属于所在单位无法行使对所在单位、尤其是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会计人员因履行监督职责而出现的诸如被打击报复等实际问题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缺乏有效保障措施使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这一问题引起了会计理论界的关注实务界也围绕如何保证会计人员监督的独立地位问题进行了探索出现了会计人员委派制等试点对上述不同看法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在会计法中体现是修订会计法所不能回避的解决问题的关键是需要重新审视会计人员是否具有会计法所体现的监督职能笔者无意在此讨论会计的职能问题但在我国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站在国家产场上对本单位实行监督实际上是人为将会计这一内部管理活动从单位内部分离出来理论上讲不通实

12、际操作中也存在许多困难较为可行的做法是将会计人员原来承担监督定位于控制即会计人员除进行会计核算外应当以单位经营管理目标为依据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实施内部控制按照上述思路可以对会计法会计监督一章较大修改在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具体要求基础上突出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主要应当是单位自身行为但考虑到目前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十分薄弱并已成为影响会计秩序的重要因素因此可以在会计法中对一定规模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出原则性要求以督促其加强这方面工作 应当说会计法界定会计的职能或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目的不是为理论界的讨论作出最终结论根本出发点是从法律上

13、明确政府对会计活动的监管以及以会计为手段监督经济活动的基本机制会计人员不再行使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会不会加剧会计和经济秩序的混乱笔者认为不会从现实看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事实上已名存实亡对维护会计和经济秩序没有起到应在作用将其定位于控制只不过是使法律规定更加切合实际随着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和政府监督的加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监督体系将会逐步完善我国会计秩序也将因此而趋于好转另外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从业人员应当受到其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约束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的自律性组织督促其恪尽职守 四、关于会计责任 这里使用责任一词主要是想讨论些人应当对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承担责任

14、目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突出但对其责任人却难以追究责任甚至出现该负责的逍遥法外、不该负责的动成为替罪羊的不正常现象因此法律上必须明确会计责任问题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下同)、会计人员以及单位的外部关系人(如政府部门、注册会计师等)都是会计责任人但如何界这些责任人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有必要进行讨论 单位负责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业主等单位负责人是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的领导人员当然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负责至于单位负责人如何履行这一职责可以按照内部管理需要将其对会计工作的责任在有关人员之间进行适当分解以在单位内部形成层层制约的会

15、计责任体系为此会计法规定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定或盖章如果划分责任层次单位负责人作为总的负责人是第三责任人但这样的规定似无太大必要也不太符合实际情况例如在公司制企业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并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可能会带来以下问题:第一由不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长在会计报表上签章并承担责任对于我国现实中许多挂名董事长来说可能勉为其难第二同为高级管理人员总会计师要在会计报表上签章而负责总经济为何不签章并承担责任第三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是否应当对会计报表履行监督程序并在会计报表上签章笔者认为会计法关于会计报表责任人员

16、签章的规定仍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较为单一的企业组织形式出发的没有考虑企业组织形式多样性的情况;原来采取将负有责任的人员一一列举的做法也较为被动建议借鉴国外会计准则中使用的管理当局的提法以使责任者难以开脱单位负责人是管理当局中当然的最主要负责人至于单位负责人与其他责任人员的分工完全是单位内部的责任分解由其单位规定 关于会计人员的责任会计人员的职责主要是按照会计规则进行会计工作并对其任免机构负责但按照会计法设定思路:会计人员既是单位内部的管理人员又是政府部门的耳目会计人员与单位的这种亲疏相间的关系其不合理之外已在讨论会计的职能问题时有所涉及在此不再重复因此应当删除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人员对违法违纪的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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