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鱼我所欲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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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鱼我所欲也有感南楼王玲玲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出自孟子告子上。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孟子把鱼和熊掌喻为生与义,所欲和所恶。也就是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简单理解就是人得懂仁、义、礼、智、信。不然不能称之为一撇一捺。那么,孟子为什么要舍鱼而取熊掌?用四点慢慢分析:第一,鱼,吃过,熊掌,也吃过。鱼为普通鱼,熊掌乃难得之物,而且都曾尝过,当然选好吃的了。所以,选熊掌,即舍生取义。第二,鱼,吃过,熊掌,未吃过。鱼为普通鱼,熊掌乃难得之物,当然选没吃过的了,尝新鲜嘛。所以,选熊掌,即舍生取义。第三,

2、鱼,未吃过,熊掌,吃过。鱼为普通鱼,熊掌乃难得之物,虽然吃过,仍然回味。所以,选熊掌,即舍生取义。第四,鱼,未吃过,熊掌,未吃过。鱼为普通鱼,熊掌乃难得之物,傻子都会选熊掌。所以,选熊掌,即舍生取义。这就是孟子的舍鱼而取熊掌,儒家的舍生而取义。但是,孟子忘了孔老夫子曾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孟夫子与告子辩论时,告子说: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忘了人之大欲,所以后世的程朱理学一味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我认可告子的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中正先生曾说过:和平未至绝望时期,绝不放弃和平,牺牲未至最后关头,亦绝不轻言牺牲。正如墨家思想人本性恶,并不是儒家所讲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往往只有在苟不教,性内迁,教之道,贵以专的情况下才能转换这恶与善。才能真正的舍生而取义,而不是一味的强调取义而忘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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