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指南(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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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采集与管理平台(标准版) 填报指南 二一六年八月 (友情提醒:该填报指南非官方(友情提醒:该填报指南非官方版本版本,由常州工程吉老师和南通职业刘老师结合相关资料整理,由常州工程吉老师和南通职业刘老师结合相关资料整理 而成而成,如和官方解释有冲突,请以官方解释为准。 ),如和官方解释有冲突,请以官方解释为准。 ) 目目 录录 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注意事项 . 1 一、基本信息 . 2 表 1.1 名称 . 2 表 1.2 联系 . 3 表 1.3 2016 年招生计划 3 表 1.4 2016 年招生方式 3 表 1.5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在校生 4 表

2、1.6 机构设置 . 5 二、院校领导 . 6 表 2.1 基本情况 . 6 表 2.2 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 7 三、基本办学条件 . 7 表 3.1 占地、建筑面积(平方米) . 7 表 3.2 馆藏图书资料 . 9 表 3.3 阅览室、机房、教室 . 9 表 3.4 信息化建设情况 . 9 表 3.5 固定资产 . 10 四、实践教学条件 . 11 表 4.1 校内实践基地 . 11 表 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 12 表 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 五、办学经费 . 12 表 5.1 经费收入学费收入 . 13 表 5.1 经费收入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 13 表 5.1

3、经费收入其他 . 13 表 5.1 经费收入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 13 表 5.1.2 经费收入学校总收入中其他情况 13 表 5.2 经费支出日常教学经费 14 表 5.2 经费支出教学改革及研究 14 表 5.2 经费支出师资建设 . 14 表 5.2 经费支出其他 . 14 表 5.2 经费支出基本信息 . 14 六、师资队伍 . 14 表 6.1.1 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14 表 6.1.2.1 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 16 表 6.1.2.2 校内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16 表 6.1.3 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16 表 6.2.1 校内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17 表 6

4、.2.2.1 校内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 18 表 6.2.2.2 校内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18 表 6.2.3 校内兼课教师其他情况 18 表 6.3.1 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18 表 6.3.2.1 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 18 表 6.3.2.2 校外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19 表 6.4.1 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19 表 6.4.2.1 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 19 表 6.4.2.2 校内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自动汇总) . 19 七、专业. 19 表 7.1.1 开设专业 19 表 7.1.2 专业带头人 20 表 7.1.3 专业负责人 21 表

5、 7.2 课程设置 . 21 7.3.1 职业资格证书 . 22 7.3.2 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 . 22 表 7.4 顶岗实习 . 23 表 7.5 产学合作 . 23 表 7.6.1 招生 23 表 7.6.2 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24 表 7.6.3 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24 八、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 . 25 表 8.1 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 . 25 表 8.2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25 表 8.3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25 表 8.4 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 26 表 8.5 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 26 表 8.6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

6、况 . 26 表 8.7 评教情况 . 27 表 8.8 奖助学情况 . 27 表 8.9 重大制度创新 . 27 九、社会评价 . 28 表 9.1 招生情况(自动汇总) . 28 表 9.2 就业率(自动汇总) . 28 表 9.3 社会(准)捐赠情况 . 28 表 9.4 应届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与联系人 . 28 表 9.5 应届毕业生信息表 . 29 表 9.6 质量工程 . 29 表 9.7.1 学生获奖情况 29 表 9.7.2 学校获奖情况 29 表 9.7.3 学生社团、红十字会获奖情况 30 十、学生信息(扩展) . 30 表 10.1 在校生信息表 . 30 表 10.1.

7、1 辍学学生明细表 31 表 10.1.2 辍学学生汇总表(自动汇总) 32 表 10.2 学生社团表 . 32 表 10.3 红十字会 . 32 表 10.4 志愿者(义工/社工)活动 . 32 十一、新增数据项 . 33 表 11.1 当年专业变动情况(个) . 33 表 11.2 在校学生的地区、户口所在地及民族等情况 . 33 表 11.3 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 . 34 表 11.4 少数民族教师情况(汇总表) . 34 1 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注意事项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注意事项 1、 填报时间区间:5.1 经费收入和 5.2 经费支出按自然年(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8、12 月 31 日)填报,其他表单按 20152016 学年(2015 年 9 月 1 日 2016 年 8 月 31 日)填报。 2、 采集平台中“基本信息” 、 “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中,与教育部教育事 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项, 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 时间段的相关数据。 3、 各类人员在填报数据前, 首先要认真阅读当前数据表头的注释和填写说 明,包括对填写格式的规定。应在准确把握各数据项内涵、理解填表要求后,再 进行数据的填报,填报要统一规范,以免影响平台数据汇总。 (1) 所有填报信息均应使用全称。 (2) 所有带下拉箭头选项的列项,应按照下拉箭头进行选择。 (

9、3) 在填报的数据前不要随意添加空格。比如性别,如输入“空格+男” , 在平台进行汇总时,因平台不能识别该数据,会导致统计错误。数据录 入后也不要再键入空行。 (4) 无数据的列项应为空白,不必填写“0” 、 “无” 、 “/”等字符,也不要 随便键入空格,以免影响平台数据汇总。 (5) 所有列项不用填写单位,填写前先查看标题行的单位。 (6) 各分表中的年月标准格式为:各分表中的年月标准格式为:198009198009,出生日期标准格式,出生日期标准格式 为:为:1980090119800901。注意有些列项只需填写年份,不要随意增加月份。 2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表表 1.1 名称名称

10、 1.学校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在全国范 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 10 位学校标识码填报。 2.学校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全称。 3.建校日期,是指院校独立设置具有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格的时间(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时间) 。 4.建校基础,是指高等职业院校的筹建基础,具体包括哪几所学校。 5.学校举办者(单一选项) :教育部门/其他部门/行业/企业/民办。 (1)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 党政

11、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 等单位。 (3) 行业是指利用行业拨款举办学校的从事国民经济中同性质的生产或其他经济社会的 经营单位的组织结构体系,如机械行业,金融行业,服装行业等。 (4)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 举办学校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5)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6.级别(单一选项) :政府/行业/企业(集团)/公民个人/其他。 7.学校性质类别 (单一选项) : 01 综合大学/02 理工院校/03 农业院校/04 林业院校/05 医 药

12、院校/06 师范院校/07 语文院校/ 08 财经院校/09 政法院校/10 体育院校/11 艺术院校/12 民族院校。 8.性质(单一选项) :示范院校/骨干院校/其他。 9.级别(单一选项) :国家级/省市级。 10.立项部门是指示范性院校批准立项的国家或省级行政部门的名称。 11.第一轮评估结论(单一选项) :优/良/合格/不合格 12.第二轮评论结论(单一选项) :通过/暂缓通过 13.未接受评估是指未参加第一轮、第二轮评估的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单一选项: 是/否) 3 特别提特别提醒:醒: (1 1)校名启用日期、建校日期等注明了年月的,应按标准格式输入)校名启用日期、建校日期等注明

13、了年月的,应按标准格式输入 6 6 位,如位,如 20082008 年年 9 9 月,表示为:月,表示为:200809200809。立项日期注明了年的,应输入年份。立项日期注明了年的,应输入年份 4 4 位,如位,如 20082008。 表表 1.2 联系联系 无 表表 1.3 2016 年招生计划年招生计划 14.招生计划是指学校实际执行的招收 2016 级新生的计划。 15.“三校生”是指中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16.“32”是指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 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的教

14、育形式。 17.五年制高职第 4 学年是指“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 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中后两年中的第一年;也即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说明 中的“五年制高职转入” 。其与“32”区别在于前 3 年是否在本校内就读,教学计划是否五 年一贯。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 全日制高职专业设置数(个) (不含方向) :含全日制高职专业设置数(个) (不含方向) :含 20162016 年年新批专业和没有学生的专业、新批专业和没有学生的专业、 以及停止招生的专业。以及停止招生的专业。 全日制高职招生专业数(个) (不含方向) :含新批专业。按照全日制高职招生专业数(个) (不

15、含方向) :含新批专业。按照 20162016 年年的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填报。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填报。 表表 1.4 2016 年招生方式年招生方式 18.基于高考的“知识+技能”招生是指以高考为基础,对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增加技 能考查内容,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相关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 一种招生方式。包含原版中“全国统考”和“省市统考”两种方式。 4 19.对口招生是指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高职、 以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的一种招生方式。 20.单独考试招生是指国家示范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 高考前在本地符

16、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可跨省招生) ,单独 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 果,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 21.综合评价招生是指办学定位明确及招生管理规范的高等职业学校的农林、水利、地矿 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依 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一种招生方 式。包括部分省份实行的注册入学。 22.中高职贯通招生是指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的学生在完成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培养任务后,通过相关考核或直接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的一种招生 方式。 2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是指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 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 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 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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