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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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

2、)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

3、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

4、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

5、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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