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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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第三条 出差人员按职务不同分为三级,分别为:公司领导,包括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包括工会主席,下同);中层领导,包括省公司各部门正副职、各地市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包括工会主席,下同);其他员工,除公司领导和中层领导以外的员工。第四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

2、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各级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如下:(一)公司领导出差可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特殊情况下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二)中层领导出差可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如遇特殊情况,省公司中层领导需经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乘坐火车(软卧);(三)其他员工北京以外的城市出差(不包括北京)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员工北京以内的城市(包括北京)出差,前往时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卧),如遇特殊情况,省公司其他员工需经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

3、乘坐飞机(经济舱);返程时可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卧)或飞机(经济舱);(四)其他员工随公司领导或中层领导北京以内城市出差,需乘坐飞机时,不需公司领导进行审批。第六条 公司领导或中层领导出差乘坐飞机, 可报销起、降地机场至市内往返出租车票;乘坐火车可报销始、终点火车站至市内往返出租车票。其他员工乘坐飞机,可报销本市内至民航班车站点的往返出租车票、民航班车往返车票和省外到达城市机场至市内往返出租车票;乘坐火车可报销始、终点火车站至市内往返出租车票。(以上交通费仅限每人一次)第七条 出差人员可在以下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不包括本市内出租车票,按实际在外地天数计算)。职务市内交通费标准(元/

4、天/人)备注特殊城市一般省会/直辖市其他地区公司领导605040会议、培训不予报销中层领导504030其他员工403020注:特殊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及三亚;其他地区是指除特殊城市、一般省会/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第三章 住宿费第八条 省外出差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超限额部分自理。省外出差住宿标准如下:职务省外出差住宿费标准(元/天/人)备注特殊城市一般省会/直辖市其他城市公司领导600500400会议、培训等见第五章中层领导450400300其他员工300260160注:特殊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及三亚。第九条 省内出差,由出差人员支付

5、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超限额部分自理。省内出差住宿标准如下:职务省内出差住宿费标准(元/天/人)哈尔滨地级市其他市、县公司领导300200中层领导200150120其他员工16012060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条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伙食补助标准如下:职务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人)备注特殊城市一般省会/直辖市其他地区公司领导605040会议、培训等详见第五章中层领导504030其他员工403020注:特殊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及三亚;其他地区是指除特殊城市、一般省会/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第十一条 省公司人员省内出差,乘坐飞机或连续

6、乘坐公司派车、长途汽车、火车超过4小时,按第十条标准只发放在途伙食补助费。到达后,由所到单位提供工作餐的,不再报销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第十二条 有关部门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日常设备维护、安装测试等工作,不得作为出差情况处理,当日中午不能返回的,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误餐补助费。第五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培训、检查,不予报销住宿费,按第十条标准只发放在途伙食补助费;集团公司或主办地单位没有统一安排的,经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应标准报销。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参加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或接受邀请访问考察,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提供或由我公司以其他方式

7、支付,不另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如果主办单位在会议邀请函中明确规定负担部分费用的,该部分费用和补助不得在公司报销。但上述两种情况均按第十条标准发放出差人员在途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参加省公司主办的各种会议、培训,不论地点,一律由省公司支付食宿费,出差人员所在单位只负责报销交通费和在途伙食补助费。第六章 探亲、调动的差旅费第十六条 探亲费用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员工探亲不分职务级别, 可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卧)或轮船三等舱。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报销一次交通费,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休探亲假,交通费在月标准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等级工资)30%以内部分由本人承担,超

8、过部分由公司承担。如乘坐飞机,按直线车、船票价计算,超过部分自理。员工探亲期间餐费、住宿费自理。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暂时借调到集团公司的人员,可按第五条标准报销交通费,按第十条标准核发在途伙食补助费;如集团公司提供相关证明不负担食宿费,可按第八条、第十条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第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暂时借调到省公司的人员,可凭据报销法定假日往返哈尔滨和居住地的交通费,核发在途伙食补助费20元/次,由其所在地市分公司报销。第十九条 人员工作调动时,本人及同行家属的交通费、行李运费凭票据报销,按调出、调入单位合理路线,由调入单位报销。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

9、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只报销按标准所乘交通工具的直线票价及相应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绕道部分费用自理。第七章 差旅费审批与报销第二十一条 差旅费审批权限(一)省公司审批权限对于有正式的会议、培训、检查通知的情况下,其他员工出差由部门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出差由部门正职及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正职出差由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副总经理出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对于没有正式的会议、培训、检查通知的情况下,其他员工省内出差由部门总经理审批,省外出差由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出差由部门正职及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部门正职出差由公司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副总经理出差由公司

10、总经理审批。(二)地市分公司审批权限自行制定。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应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北京以内的城市乘飞机出差的其他员工,需凭“乘坐飞机审批单”报销差旅费。出差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应认真审核后签字批准,主管报销的会计人员有权对存在疑问的情况进行核实,对不实情况一经证实,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内容包括:乘坐交通工具费、住宿费、订票费、退票费、人身保险费、机场建设费、行李托运费、起、降地机场至市内或始、终点火车站至市内出租车票、市内至民航班车站点的往返出租车票、民航班车票、机场高速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以及伙食补助费,此外发生的其他费用,不予报销。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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