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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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10/20,税务代理实务,第十章 其他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节 发票管理代理实务,一、发票的领购代理实务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一)发票的种类与使用范围 发票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为大类,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 1.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2)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有以下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借用他人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 未按本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未按本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 (5)从1995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饰、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

3、炉等大型机械及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而改用普通发票。,2. 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是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发票。,3. 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邮电通信、铁路航运等部门开具使用的专用发票。专业发票也可由政府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不套印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监制章,也可根据税收税收征管的需要纳入统一发票管理,专业发票具体包括: (1)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及保险凭证。 (2)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 (3)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

4、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二)代理自制发票的操作要点 1. 自制发票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有固定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果同一发票样式不能满足其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样式,但须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自制发票仅限于普通发票。,2. 代理自制发票的程序 代理人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自制发票时,首先应熟悉自制发票的有关规定,然后按下列程序和要求办理: (1)要求用票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和业务特点,设计发票样式,预计印制数量。 (2)代理人代理填写企业自制发

5、票申请审批表,申请表中应详细写明单位名称、发票种类、名称、联次、数量等内容,连同发票式样一同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3)发票主管部门对用票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准予印制的,税务机关填制发票印制通知书,到指定的应刷厂印制。 (4)领会发领回发票后,代理人应指导用票单位建立发票领、用、存的管理制度。,(三)代理统印发票领购操作要点 1. 发票领购的适用范围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属于法定的领购发票对象。 (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

6、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审领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平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审领购经营地的发票。,2. 发票领购方式 (1)批量供应。对于一些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模较大、发票管理规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业务量对发票需要量的大下税务机关根据其业务量对发票需要量的大小,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合理领购数量,用量大的可以按月领购,用量不太大的可以按季领购。这样可以防止用票单位积存较多发票而引起管理上的

7、问题。 (2)交旧购新。用票人在购买发票前,将手中原领购且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上交主管税务机关后,方可领购新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在收缴旧票存根时,应当场对其票面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实行交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另外,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除以发售担保方式发售发票外,同时实行交旧购新。,(3)验旧购新。这种方式与交旧购新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税务机关审核旧发票存根后,由用票单位自行保管。 (4)担保发售。税务机关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用票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实行担保发售方式,即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根据所购发票的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

8、元的购票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3. 发票领购手续 (1)初次领购发票的用票单位或个人办理发票领购手续时,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纳税人领取的“发票领购簿”是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的法定凭证,只有取“发票领购簿”,才能据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领购发票。纳税人根据“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缴纳一定的工本费并索要收据。,二

9、、发票使用及开具的要求 (一)发票使用的要求 1. 发票使用的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2. 发票开具的时限要求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应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

10、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3. 发票开具地点的要求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开具,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县、市开具发票的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更不

11、得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4. 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要求 用票单位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 监制的机外发票,即税务机关批准的早定点印制发票企业印制的供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同时,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查验。,(二)发票填开的操作要点 1. 发票的开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经营活动时,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是收购单位收购货物或者农副产品付款时,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应当向收款

12、人开具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2. 发票的填写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填写专用发票还要求: (1)字迹不得涂改; (2)票面品名与货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

13、额相符;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局专用发票时,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3. 发票的取得 任何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4. 发票的作废 常用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点: (1)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

14、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具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需要注意的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2)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3)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三、发票审核代理实务 发票检查是税收检查的重要内容和发票管理的重要环节。税务代理人开展发票审核业务属于用票单位自查,可以有效地指导用票单位的发票管理,减少纳税风险。 (一)普通发票代理审核操

15、作要点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审核操作要点,第二节 建账建制代理实务,一、代理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 代理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式税务中介、会计中介结构的一项业务,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时财物核算制度不够健全、缺少合格会计人员的集体、私营中小企业,以及数量庞大的个体工商户。,(一)代理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意见,个体、私营业户可自行建账,也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建账,具体范围如下: 1. 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济业户。 2. 名为国有国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经济业户。 3. 个人租赁、承包经营企业。 对于经营规模小、确定

16、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二)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在代理建账建制的过程中,应区别不同的业户实施分类建账。对于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及按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私营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以及各类名为国有、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企业,要建立复式账,其他业户可建立简单账。,1. 建立复式账的基本要求 (1)注册资本在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2. 建立简易账的基本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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