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装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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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业住宅集团员工工装管理办法 员工工装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体现集团优秀企业形象,展现员工的精神面貌,特制集团员工工装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集团及下属参控股公司全体正员工。第三条 管理职责(一) 总裁办公室负责集团全体员工工装的统一筹划。(二) 总裁办公室负责审批各分支机构转正员工工装申请。(三)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各分支机构转正员工工装申请。(四) 总裁办公室负责总部转正员工工装的制作、发放和着装管理。(五) 各城市公司与专业公司管理部负责本公司转正员工工装的制作、发放和着装管理。(六) 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负责集团全体员工工装制作、发放、回收、库存情况的汇总统计与核

2、对。(七) 各城市公司、专业公司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员工工装制作、发放、回收、库存情况的汇总统计与核对。(八) 集团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有义务监督、检查、纠正本单位员工着装。(九) 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各城市公司与专业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第四条 工装的配置(一) 各城市公司与专业公司营销部员工(营销部经理、策划专员、内业、客服专员、置业顾问)统一为一种工装。(二) 集团总部员工、各城市公司与专业公司其他部门员工统一为一种工装。(三) 集团转正员工配置二套工装。(四) 工装每三年更换一次,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使用工装三年人员名单,按照集团统一规定制作、发放。(五) 领带、鞋类集团

3、不再配置,费用自理。第五条 工装的申领程序(一) 由各城市公司与专业公司转正员工申请,经所在公司管理部、项目公司与城市公司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管理部审核,总裁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备案。(二) 由各中心转正员工申请,经所在部门与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管理部审核,总裁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备案。第六条 工装的制作(一) 集团全体员工工装的面料、颜色、款式由集团总裁办公室按统一标准进行。(二) 集团各分支机构转正员工工装申请经总裁办公室审批后,由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负责统一制作。(三) 新工装入库前,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订单数量及规格进行清点,合

4、格后方可登记入库。第七条 工装的发放(一) 工装制作完毕后,由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负责通知相关单位领取。(二) 领用工装时应认真检查,发放后明显不合体或非人为原因损坏,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回收,超过一周者自行解决。(三)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员工工装入库、领用明细账,以便核对与管理。(四) 员工工装未到规定使用期限,因工作原因发生非人为因素的破损可更换新工装。(五) 工装丢失或人为破损,个人必须承担工装成本价并及时制作新工装。(六)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暂不发放工装,由本人自行穿着与本公司要求相近的服装,待转正后由相关部门申请后制作发放。(七) 工装丢失或人为破损者,在

5、新工装尚未制作完毕前,本人自行穿着与本公司要求相近的服装。第八条 着装要求及日常检查(一) 集团员工周一至周四上班期间必须着集团发放的统一工装和胸牌,周五为自由着装日。(二) 穿着工装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装干净、整洁,不能有明显的污渍和破损。(三) 凡举行的大中型活动或召开比较庄严的会议,参会员工须着工装出席。(四) 凡外出参与活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公务会见、招标投标、洽谈业务三人以上(含三人)须着工装出席。(五) 工装样式、标识为集团统一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六) 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领带、袜子和鞋类,不得穿拖鞋与旅游鞋。(七) 各级行政管

6、理部门负责员工工装着装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八) 对员工工装丢失、人为破损、不按要求穿着工装、严重污损工装等违纪行为,按照建业集团员工奖惩管理细则执行。(九) 集团对员工着装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要求着装。第九条 离职人员工装管理(一) 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各城市公司与专业公司管理部负责按照每次发放工装成本价的一半收取向员工收取工装押金。(二) 工装押金每半年返还一次,工装使用满一年时押金应返还完毕。(三) 员工工装使用满一年及以上离职者,不扣任何工装费用。(四) 员工工装使用未满一年离职者,按配发工装时间收取相应工装费,工装费计算方法如下:工装费=收取的工装押金-(收取的工装押金÷12个月×工装使用时间)(五)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离职人员离职清产表上注明工装发放时间、工装使用情况及应缴工装费。第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管理部进行起草与修订,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成本中心负责人、财务中心负责人、人力主管领导、执委会审核、集团总裁批准后发布。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细则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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