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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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河宏康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院风院纪,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我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定,在原考勤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院考勤到科室,科室考勤到个人。(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作好考勤统计工作并负责保存请、销假资料。(三)各科将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医院财务科,上报时须考勤完整,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章。由财务科对照相应规定进行工资待遇扣罚。(四)考勤情况的应用:每月考勤结果作为当月工资

2、、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扣罚依据;病事假累计不超过7日享受全勤奖,超过7日部分按日扣除全勤奖;聘用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30日,给予全院通报,取消年度奖。(五)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1、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6天。2、行政后勤人员上班时间(办公班):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3、临床医技科室,需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实行排班制;二、请销假相关规定(一)请假手续凡职工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负责人签意见,送院办签意见,院办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院长(董事长)审批。请病假的须出具医院相关证明。当周累计请假达四天者,不享受当周公休日。(二)请假审批权限1、病假、事假、在3天以内的,由科

3、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院办存档;3天以上至6天的,送院办签意见,院办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7天或以上至15的,由院长审批;超过15天的,须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2、凡请婚假、探亲假、丧假、生育假、节育假、工伤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的人员由院办按规定核定假种后,院办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院长(董事长)批准请假。(三)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四)因生产、急病等事由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先通讯联系院办及所在科室,且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五)凡请病假、生育假、节育假、工伤假、婚假必须提供相

4、关证明材料:请病假7日以上除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外,属门诊治疗的必须提供门诊收费单据复印件作为佐证,属住院治疗必须提供住院收费单据及住院清单复印件作为佐证;生育假须提供准生证和医生诊断证明书;节育假须提供医生诊断证明;工伤假须提供劳动部门工伤鉴定报告;婚假须提供结婚证书。(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院办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遇有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者,必须电话联系,返院销假时应说明原因,并由有关部门开写出证明,按规定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补办请假手续。三、各种假期的规定(一) 事 假1、事假是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

5、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单位相关部门批准的假期。2、因特殊原因被动离开工作岗位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对待。因触犯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受到处理等离开工作岗位的,除按事假考勤外,一切工资福利暂停,待处理结果公布后根据有关规定执行。3、事假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计发请假时间在7日或7日之内的,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指绩效工资,下同)、工资按日扣除;超过7日不足10日的,当月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按50%发放、工资按日扣除;10日或超过10日的,当月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停发,工资按日扣除。(二)病 假1、病假是指职工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坚持上班,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后,出具

6、疾病诊断证明并获本单位批准的假期。2、病假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及奖金计发(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按照50%发放,奖金按日扣除,享受岗位津贴的停发岗位津贴。(2)经调查核实,属因工负伤但劳动行政部门未给予工伤认定的职工,确因病情无法坚持工作,治疗期在两个月内的,其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三)节 育 假1、凡实行节育手术者,给予以下假期:放环1天,取环1天,人流7天。2、女职工怀孕流产休假14天。3、节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四)婚假1、婚假是指职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经申请同意休息的假期。2、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7、天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以上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3、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入单位的一年内不享受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4、职工需持结婚证到医院办公室登记并签署意见,经批准后方可休假。5、在规定的结婚假期(含晚婚增加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奖金按日扣除。(五)生 育 假1、按规定只生育一胎,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为15天)。2、女职工怀孕7个月后和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不安排夜班。女职工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每天上、下午分别给予30分钟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8、)。3、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一律按病假对待。4、产假期满后,如果由于并发症须延期的,须由专科医生会诊后出具证明,延期的时间按病假办理。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停发,奖金按日扣除。(六)丧 假1、丧假是指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假期,县内3天(含往返时间);县外和省外5天(不含途中往返时间)。2、在规定的丧假期间内,基本工资照发。(七)探 亲 假1、凡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不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2、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

9、次探亲假,假期15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以上假期不包括路途假,但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3、职工在一年内请事假与亲属团聚累计超过探亲假规定天数,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职工父母与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待遇。4、探亲假期间因急病超过了假期,须及时与院办取得联系,回院后持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无正当理由超假者,按旷工处理。5、欲休探亲假者,本人应提前一周通过科主任或护士长,向院办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准假。6、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奖金按日扣除。(八)放 射 假1、专职放射工作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

10、满5年的,放射假14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放射假21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放射假28天;已满20年的,放射假28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2、根据科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放射假。放射假申请需提前三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院部审批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自行决定休假的按旷工处理。3、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放射假;当年已享受放射假,后又有病、事假超过一个月情形的,下年不再享受放射假。4、放射假的执行应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因医院工作需要,无法离岗休假,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放射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奖金按日扣

11、除。(十)工 伤 假1、职工因工负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认定为工伤后,依法取得工伤鉴定证明书,方可享受工伤假。2、工伤假的确定以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鉴定证明书为凭证,视情况给予治疗期,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时间不超过12个月。四、劳动纪律及处理规定(一)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自觉维护劳动纪律,若违反规定,按相应管理规定给予处罚。(二)凡工作时间吵架、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罚责任人当月奖金(职工对领导有意见可逐级或越级反映,不得与领导直接吵架)。(三)上班期间有干私活、带孩子、上网、打

12、扑克、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情形的,经查实后扣100元/人次。严重影响工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四)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科室负责同志,如因通讯不畅而影响工作,除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负责人一个月的职务津贴。(五)上班时间不准在工作场所嬉笑和大声喧哗,在抢救、查房、检查、手术、治疗和开会时手机一律置于静音、振动或关机状态,非工作需要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六)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职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装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趿拖鞋上岗。(七)旷 工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1

1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已满,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经劝说无效的。(4)、申请调动,未经批准或未办妥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5)凡请假手续不符合程序规定或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者,均视为旷工。2、旷工按以下办法处理:(1)旷工一天者,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补贴的20%和当月奖金50%。(2)旷工一天半至二天者,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补贴的50%和当月的全部奖金。(3)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或除名处理。(八)迟到、早退1、迟到或早退1030分

14、钟扣半日工资;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当天工资;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4、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者,扣罚当事人当月20%的奖金。五、医院或科室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早会必须按时参加,并且遵守会议纪律。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或迟到、早退3次以下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项劳动的,3次以下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5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 六、全院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医院新的管理体制作出贡献。七、各科负责人必须如实、认真的记录考勤,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考勤,若有违犯,将对科室和责任人作一定的经济处罚。八、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意见。九、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同时废除医院制定的其他制度,如果和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梁河宏康医院二O一八年六月十二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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