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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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食品卫生,由学校食品卫生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对采购、原材料验收并登记。对所够物品索证、加工销售过程、留样、试尝实行监督。 3、对服务中心、特色初中、白马校区食品卫生安全实行监查。 4、若遇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学校医务室负责(邹兴菊,李新锐)。 5、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时,应迅速向考点组长报告。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999”急救电话。做到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6、联系家长,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及

2、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力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8、人员调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9、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安生 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作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报告。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预案实施的行

3、为进行严肃追究。 11、紧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负责餐厅的内部管理人员、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分别在每餐厅的楼道转角处,有序组织学生疏散。直到学生全部离开食堂,方可离开食品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全面履行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特制定此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是指辽中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分装的食品因严重质量和卫生问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一

4、)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理涉及县级多个职能部门,需我局协助调查的;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原因有可能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我局配合协助调查的; (三)我县周边地区已经发生的食品质量问题,有可能波及或已波及本县的;或外埠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流入我县造成质量安全事件,需要报外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需我局协助处理; (四)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五)媒体披露、消费者举报、社会反响强烈的; (六)国家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或交办的; (七)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性质特别严重,超过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八)我县食品生

5、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产生危害范围跨越县级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九)由生产原因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二、预案分级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属于应急预案启动中13条的属于一般事件,46条的属于重大事件,68条属于特大事件。 三、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辽中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视突发事件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 (一)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组 长: 张吉龙 局长 副组长: 苏士海 副局长 成 员: 王长贵 科长 王积丰 科长 杨全良

6、 科长 邢 波 副队长 陈 宏 所长 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总体部署和全面指挥工作;掌握全局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二)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王长贵担任。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在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突发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县系统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指挥小组领导

7、汇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三)专业处置组及其职责 1、检验组:由县局监督科,县质检所负责。原则上由事件发生地监督科、质检所负责实施管辖,因特殊情况需上级部门处理的,由县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临时决定。负责组织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样检验,快速、准确出具检验报告,为事故判定、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2、办案组:由县监督科、稽查队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中相关企业行政执法及问题食品后处理,组织对相关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大排查。 四、预案的实施原则 对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立即部署调查和执法检查。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对涉嫌有毒

8、食品,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对县内相关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排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立即向社会公告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将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局报告,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五、事件处理基本程序 接受突发事件处理指令 通知监督科稽查队第一时间到现场 部署各组接受任务 形成调查结论报政府及上级部门 查封现场产品 抽取样品检验 报告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相关部门联合处理 组织专家鉴定 向社会公告 后处理 六、落实措施 (一)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

9、小组报告。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同时应于5分钟内电话上报市局,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局相关部门,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危害程度、初步原因、发展趋势和涉及范围、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并于事件结案后5日内上报书面总结。同时视事件程度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在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中瞒报、谎报、缓报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快速反应机制。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地域偏远的可适当延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三)通讯畅通。有关人员要

10、保证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联络,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 (四)依法处置。对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企业立即停产,立即全部追回其产品并销毁。同时要对可能波及的其他地区依法组织对同类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突发事件处置要依法快速、准确、高效,检验鉴定要科学严谨。 (五)新闻发布。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新闻报道要遵守纪律,统一、准确,要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六)突发事件的监测。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1、实行监督抽查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定期巡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把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降至最低。食物中毒事件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了能够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生部门查明中毒原因,抢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我单位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称应急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1、组织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

12、,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与保全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调查。二、紧急报告制度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疫情报告电话。电话:三、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1、发生食物中毒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3、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四、协助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卫生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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