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基本法律规则、挂牌条件与主要法律问题解读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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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基本法律规则、挂牌条件及主要法律问题解读 天禾律师事务所 陈磊,目录 第一部分 新三板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部分 挂牌条件解读 第三部分 主要法律问题及实务,第一部分 新三板法律法规体系,一、新三板法律法规体系 五个层面: 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 服务指南 技术规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10-27)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12.26)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6.23)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

2、组管理办法(2014.6.23)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非上市公众公司,业务规则 综合类 挂牌业务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2015年09月14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2013年02月08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2013年06月20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年12月30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年12月30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

3、调查工作指引(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06-23)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司司业务类 交易监察类 机构业务类 投资者服务类 两网及退市公司类 登记结算类,。,200人 股转系统审核,8,新三板挂牌流程,第二部分 重点法规解读,第二部分 新三板挂牌条件解读,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

4、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重点关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等。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不可突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修订),会计年度自公历月日起至月日止。因

5、此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实际上指的是两个完整的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审计报告的有效期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个月 改制基准日VS申报基准日(可重合),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

6、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特殊行业不可贸然申报】,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持续经营能力【实质性障碍】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

7、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持续亏损不一定构成挂障碍 目前盈利也不代表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

8、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5-19人,可不设独董)、监事会(不少于3人,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经理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及其他,可兼任)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重大财务决策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

9、关系制度等,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监管红线】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

10、罚。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 (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11、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 (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重点关注问题:关联方资金占用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规范是实质审核要求】,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

12、,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是否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 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评估及备案、审批、进场交易或协议转让】 3 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商务部门审批】,(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1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

13、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非法发行、违规发行】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法定+自行约定/承诺】,(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挂牌条件指引的规定。,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

14、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新三板挂牌审核的其他关注要点: 1、独立性问题 没有明确要求,但是构成实质性审核条件 如关联交易依赖、单一客户依赖 2、对经营影响重大的纠纷或诉讼 资产、股权、核心技术等纠纷,可能影响资产权属完整、股权清晰、业务明确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认定,进而影响是否符合挂牌条件的判断。,第三部分 新三板重点法律问题及实务,一、股权 (一)股份代持 法律性质:股权代持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5条,但不符合证券市场三公要求 挂牌要求:比较宽容,充分

15、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申报前予以还原即可 1、披露要求 原因、具体情况、股东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导致股权结构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解除的时间及方式等 2、还原方式 确认委托代持关系 解除委托代持关系 通过股权转让、赠与还原,一、股权 (一)股份代持 1、实际出资人属于身份不适格形成的代持慎重处理 2、实际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制形成的代持 (1)已完成改制的股份公司(超200人) 之前:清理 现在:报证监会审核 (2)尚未改制的有限公司清理 专门设立持股公司或者信托、代理等方式规避不可行 清理及核查要求:股权行为的真实性,价格是否公允,协议是否有效,价款支付情况 3、股

16、权激励形成的代持 还原可能涉及股份支付,一、股权 (二)对赌 影响:1、影响股权稳定性,2、影响控制权,3、影响现金流 审核要求:IPO禁止,新三板较为温和 1、控股股东与投资方进行的对赌可以认可,对赌协议不得包括挂牌主体,同时对挂牌主体可能产生损害的调控需要清理。 2、对于已存在的对赌协议,最好在挂牌时解除,不能解除的,中介机构需说明触发对赌条款时,是否会对挂牌主体的控制权、持续经营能力等挂牌必要条件产生影响。 【皇冠幕墙】与公司股东对赌 说明触发条款对挂牌主体的控制权、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产生影响。 【欧迅体育】与实际控制人对赌 说明触发条款不会影响控制权,约定挂牌成功时解除,消除股权不确定性。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产生影响。,一、股权 (二)对赌 【星城石墨】与公司及原股东对赌 解除对赌协议,确定公司与投资机构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控制权及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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