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健康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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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年人健康管理 相关制度和规范 xx区xx镇卫生院目录高血压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2糖尿病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3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7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8居民病伤死因统计规范 9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的比例100%。 二、对工作中发现的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每年至少测量2次血压。 三、按规范要求为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管理档案,提高高血压患者发现率,健康管理率达到50%以上。 四、按规范要求,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随访包括询问病情、体格检查及提供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

2、指导,每半年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合并症发生与发展监测,并将随访管理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率80%。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率不低于50%。 五、按规范要求每年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及时将随访和体检信息更新至信息系统,高血压患者体检率90%。 糖尿病患者管理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结合兴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做好糖尿病病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采取辖区一般人群健康教育、个体化的患者管理和高危人群健康生活指导与干预为主要手段的糖尿病防治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糖尿病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延缓糖尿病并发症的

3、发生,降低糖尿病的危害,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患者的发现1、通过上级医疗机构与本院和村卫生室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检测血糖来发现、诊断糖尿病患者;2、重点人群的筛查。包括:6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患者、超重或肥胖人群等高危人群等;3、通过上级医疗机构反馈信息、合作医疗网络、人群健康档案、基线调查、各种体检等多种形式收集辖区内患病人信息,进行追踪建档。对于新确诊或各种方式发现的患者,要进行患者信息登记,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一般信息、目前并发症或合并症情况、最近一次检查结果、近期治疗情况等,建立健康档案,纳入慢性病管理。二、患者的随访与管理1、随访随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开展随访,门诊医生利用患

4、者就诊时开展患者管理,并按照要求填写“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随访记录卡”;卫生院与卫生室工作人员可采取下村入户随访,并填写“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随访记录卡”。随访内容:(1)血糖、血压动态情况:指导患者进行自我监测与记录,给患者测量、记录、分析和评价上述指标控制情况;(2)健康行为改变:记录患者现有的不健康生活方式和危险因素,对患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供健康处方,督促其改变或消除;(3)药物治疗:了解患者就诊和药物使用情况,评价药物治疗效果,对于效果不佳的患者督促其去综合医院调整治疗方案;(4)督促定期化验检查:督促患者定期到医院做糖化血红蛋白检查,心、肝、肾功能、足部和眼底等检查。

5、2、分类管理(1)常规管理定义:指通过常规治疗方法,包括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的改变,及符合患者病因和临床分型而制定的个体化方案,就能有效控制患者的糖、脂代谢,以及血压、糖化血红蛋白(HbA1c)等指标目标范围内的管理。对象:强化管理以外的其他病人,以及通过强化管理,病情好转后消除强化管理条件的患者。(2)强化管理定义:指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对强化管理对象实行血糖、血压、血脂、糖化血红蛋白等监测指标更全面、监测频度更高,治疗方案更及时的管理。对象:已有早期并发症的病人;自我管理能力差的病人;血糖控制情况差的病人。3、 随访要求(1)医师在首次随访时,应记录患者糖尿病管理类别和其他危险因素情况,并

6、填写“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随访记录卡”,根据临床情况,为糖尿病患者制定个体化随访管理方案;(2)根据患者病情,对患者分别实行常规管理或强化管理;(3)医师在随访时,应监测患者的血糖、血压,以及各种危险因素和临床情况的改变,并观察疗效,认真填写“随访记录卡”,医师同时要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包括血糖、危险因素及同时存在的临床情况,了解控制血糖、血压监测的重要性,了解终生坚持治疗的必要性和经济效益;(4)对所有糖尿病患者,均应给予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血糖、血压监测的指导,尤其要指导患者进行预防并发症和急症救助的自我管理;(5)要为新诊断的,以及转来的糖尿病患者制定或调整个体化治疗方案,并按照规定将符

7、合条件的患者转回卫生服务机构;(6)我院应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糖尿病患者及时转到综合医院;(7)我院医生和护士要让患者充分了解随访计划及遵守计划的重要性;(8)提醒患者随访时间:每次随访日期前一天通知患者,并提醒患者注意事项。 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为做好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所有诊治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医生为第一责任人。2、所有经治医生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标准要求对35岁以上的首诊病人进行血压的测量。3、凡35岁及以上首次就诊者都必须测量血压,测量血压情况必须在门诊日

8、志上填写完成。4、凡35岁及以上首诊测血压者必须用专用登记薄进行登记。5、发现有高血压病人必须进行专册登记,并建立高血压个人档案。6、将每月新发现高血压登记数上报本院公共卫生服务科。肿瘤登记报告制度1、门诊各科室及红旗镇所辖各村医所(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2、病区是肿瘤新病例资料的重要来源。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4、病案室是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止或减少肿瘤病

9、例漏报的部门。卫生院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和病案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病室漏报的病例,并及时补报。5、院内的病理、放射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是提供肿瘤新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医院内负责肿瘤报告的部门要和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6、院内明确职能科室,防保科设专人负责收集所辖乡镇各村上报的以及本卫生院诊治的肿瘤卡片,审核、剔重后登记在居民肿瘤病例登记册上,将卡片于每月进行上报。居民病伤死因统计工作规范 居民死亡报告和死亡原因统计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10、死亡资料分析产生的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和死因统计信息是反映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的科学指标,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信息。居民死亡登记所签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为政府进行人口和户籍管理提供客观和科学的法律文书文件,是实现人口管理文明和法制化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的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

11、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 师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使用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承担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和监测点行政区划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死亡登记死亡登记对象为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一)不同情形死亡个案的登记 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1)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证。死

12、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证第二联背面的调查记录栏内。 (2)新生儿死亡,包括活产随即死亡的应由诊治医生或接生员(助产士)填写死亡证。2.家庭死亡个案在家中死亡者,由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承担该地区预防保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的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作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判断。对于正常死亡者,应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证, 并由街乡居委会(村委会)盖章证明,同时必须填写死亡调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致死疾病的全称、诊断单位、时间、依据),同家属签名。3.其他场所发生的正常死亡个

13、案,由负责救治的医生填写死亡证;在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属于正常死亡者,由救治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进行死因推断后填写死亡证。 4.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法医鉴定书,卫生部门根据公安司法部门的法医鉴定书填写死亡证。(二)死亡证的填写1.死亡证的填写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项目齐全、内容正确、字迹清楚,不得勾划涂改,并由填写医生签名,并逐联加盖统一的死亡证专用印鉴。2.死亡证的填写内容(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民族、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工作,如:车工、钳工、纺织工、门卫等)、身份证号

14、、户口地址(应按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登记的填写完整)、现住址、(应填写具体门牌号)生前工作单位(应填写死前最后的或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按公历填写)、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不满1周岁的按月日计算,不满1日的按小时、分钟计算)、婚姻情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诊断依据、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包括联系电话,要填写详细)。(2)与死亡有关的疾病诊断项目:医生应结合死者生前有关疾病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然后按照其导致死亡的顺序(直接死因、间接死因、根本死因)分别填写在死亡证的第部分,其他重要医学情况填写在第部分。对于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等情况

15、,医生应通过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情况进行死因推断,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应填写在死亡证背面的调查记录中,而推断后的死因应填写在死亡证的疾病诊断项目中。(3)对于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医生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在死亡证背面的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的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像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4)其他项目:住院号、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的医生签字)、单位盖章(由填死亡证的医生所在单位盖章)、填报日期(一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填报,如果填报日期与死亡日期相距较远,则应给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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