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QQ15****706 文档编号:107486671 上传时间:2019-10-19 格式:DOC 页数:55 大小:2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5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招标文件2019版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BZFCG2019C016G项目名称: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二 一 九 年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 其他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6月24日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家具和护理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NBZFCG2019C016G二、采购需求:标包1:家具采购项目,详见需求说明;标包2

2、:护理床采购项目,详见需求说明。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标包1:2300000元;标包2:650000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五、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采购公告”栏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9:30。八、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

3、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九、开标时间:2019年7月16日9:30。十、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并于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完成网上投标报名。采购人: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王女士/87217575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先生TEL:0574-87187959FAX:87187961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特别申明:

4、1、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2、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3、 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欢迎其他相当的产品投标。4、 非单一产品项目,以“”标识的为核心产品。5、 以“”标识的为重要采购需求条款。项目需求说明:1、 名称、规格、数量、材料和技术要求标包1 见附件1标包2 见附件2。二、项目要求1、要求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制作的产品要进行异味的去除,确保安装后的货物对人体无害。2、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招标方

5、案中的技术规范,根据招标人的产品式样、功能、结构、材质等技术要求,提供投标响应方案。投标人可在符合招标方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和投标货物。阐明响应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投标人在响应方案中应明确主材、辅材和主要配件的产地(或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并提供相应说明材料。3、投标人的投标货物要按照本招标文件货物规格尺寸要求一次性报价;未确定尺寸的产品,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时应满足使用要求。报价应包含货物本体、运输、包装、装卸、安装、调试、服务等完税后费

6、用。4、在中标后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货物的颜色,中标价格不变;采购人有权在不改基本规格尺寸的基础上,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在样式上稍做改动,价格不变。5、投标人在实施方案中应提供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社保、资质情况等。三、样品1、样品清单1.1 标包1附件1样品清单附件中序号样品名称数量备注2电视柜1只8单人沙发1把16适老椅1把53隔板1块300*375mm1.2 标包2附件2样品清单附件中序号样品名称数量备注1单摇双折护理床1套床、床垫、床套2、投标人必

7、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免费提供不显示投标人标志的全部样品和小样。此样品和小样为本次评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在开标前24小时内送至指定现场(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B1楼样品区,有变化的另行通知)。注:如提供显示投标人标志的样品或没有提供样品的或样品不全的,该投标人样品分为零分。四、商务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2、质保及服务响应:货物质保期要求至少五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缺陷部件,响应时间要求为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提供一定量的备用零部件;质保期内上门回访、免费保修;质保期后终身维修。3、付款方式: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后,中

8、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10%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实际使用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5%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70%合同款,同时退还10%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4、生产查验:在生产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到中标人的生产现场对基材、半成品、五金件、在制品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现场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一致性;基材的品牌和环保指标;主要原、辅材料规格(如人造板厚度、钢板厚度等)、材质等;产品的加工工艺水平及产品结构合理性或符合性等。5、安装与验收:(1)在明确安装地点后,中标人应先行到安装现场察看,有核对户型、数量

9、、安装条件及各类户型左右向区分等义务。(2)中标人负责在货物送达采购人使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3)采购人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家具成品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对招标要求提供投标样品的家具成品必须进行检测(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对其他家具成品采购人可以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因抽样导致成品补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首次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人负责召回退换进行整改,再次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上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采购人可以邀请其他投标人参加验收

10、,参与验收投标人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5)搬运安装过程中造成原建筑设施、室外道路、绿化、墙体、门窗、锁具等损坏及下水道堵塞的,由中标人进行修复或按实赔偿,或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修复,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二、无效标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

11、款之规定;(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1) 未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2) 招标要求讲标而未参加讲标的;(3)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

12、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6)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7)投标人应当做好详细的成本测算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i)对于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0%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ii)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时,投标人未在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成本测算资料;(iii)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的。3、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废标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3、(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单一产品项目:相同品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项目:所有打“”核心产品的品牌均相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投标不足三家后续处理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发生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评审专家须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按审查意见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单个标包预算金额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分管领导同意:2家供应商具

14、有竞争性的,可以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继续按原程序进行2家供应商评审,或者比照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适用),或者比照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适用);1家供应商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2)其他情形的,后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2、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评审小组;(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首次响应文件;(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磋商)机会;(5)谈判(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竞争性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首次响应文件;(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五、评审程序1、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